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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振刚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成立扶持实体书店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实体书店是重要的文化设施和文明载体,在促进城乡文化市场繁荣、巩固先进文化传播阵地、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提高全民素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市财政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加大实体书店的支持。
一、财政支持实体书店等相关情况
(一)支持市、区公共图书馆、阅读空间、农家书屋建设
一是保障市级公共图书馆高质量发展。2023年预算安排金陵图书馆部门预算5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1万元、项目支出1083万元。支持金陵图书馆正常运转、文献资源购置和古籍保护工作等。
二是推动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截至2023年,市财政对 “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共投入1751万元,累计上线投运62家,支持开展主题阅读分享会、图书漂流等活动。
三是着力提升全民阅读的普惠程度。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全民阅读活动、农家书屋建设284万元,鼓励营造全民阅读氛围,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
四是积极争取省级宣传文化专项资金。2023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共930万元,用于我市部分实体书店升级扩容等。
五是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市财政预算安排700万元用于图书馆、书屋等公共文化建设领域。依据当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对市级图书馆等文化场馆及各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给予补助。
(二)支持实体书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为扶持实体书店发展,财政部会同税务部门制定了相应的税收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2027年12月31日前,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直接减轻实体书店在增值税方面的负担,有助于其更好地经营和发展。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还可享受面上税收优惠政策。
二、有关建议
(一)加强资金整合和资源统筹,在现有专项资金中加大对实体书店支持力度
根据《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政发〔2021〕118号)的相关规定:“专项资金设立应由市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对专项资金设立开展事前评估,提供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凡需要新增的专项资金,应首先考虑从现有同类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我市现有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其扶持范围包含实体书店发展等内容。对实体书店的扶持发展,建议后续可纳入整合后的财政文化、宣传类专项资金中给予保障。
(二)鼓励实体书店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实体书店承接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作公益性文化产品、组织公益性文化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按照公平、择优原则,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一定补贴。
(三)鼓励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发挥实体书店市场作用
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强化“互联网+”思维,适应图书消费需求新变化,鼓励实体书店经营模式创新和转型升级。
(四)进一步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
市财政将配合各主管部门,主动对接省关于推进实体书店建设和发展的相关部署,特别关注特色中小实体书店的转型发展支持政策,积极争取省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实体书店发展提质升级,提升其社会服务功能。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文化类专项资金管理体系,优化资金投向。统筹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强对实体书店的倾斜和支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南京市财政局
2024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