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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4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严格落实物业企业在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人义务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24 00:00 来源: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张芳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严格落实物业企业在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人义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与城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垃圾分类责任和义务,努力推进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落地见效。

    (一)强化指导,注重培训。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城管部门牵头制定印发《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和《做好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管理告知单》,我局指导属地督促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将垃圾分类收集点清洁维护工作纳入日常重点工作范围,指导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配合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物业从业人员的分类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督促,积极联动。我局结合行业管理将垃圾分类作为物业管理日常检查内容,通过市区两级动态巡查小区,督促垃圾未按标识容器投放、垃圾房(亭)周边环境卫生差等问题认真整改。城管部门实施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制度,组织市级60名社会监督员和数百名区级监督员每月开展日常监督,制定《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管理失责单位名单方案》,加大对违法物管单位和个人的执法力度。此外,市区房产、城管部门还不断强化小区垃圾分类联动联治合力,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联合检查。

    (三)强化宣传,正向激励。指导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利用行业平台发布倡议,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垃圾分类相关活动,并在示范评价、先进典型选树、“五心服务”等活动中,充分考虑企业和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典型选树活动中,评选出“生活垃圾分类优质小区”28个、“生活垃圾分类优质单位”物业企业1个、“最美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800名、“最美生活垃圾分类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200名,并对指导员和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二、存在的问题

    正如代表在建议中提到的,在垃圾分类实际工作中,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的日常管理机构,垃圾分类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等问题。究其原因进行分析,一方面,部分小区居民尚未形成垃圾分类习惯,乱丢垃圾、非定时投放现象仍然存在。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方面具有管理责任,但现实中物业作为提供服务的单位,其责任与现实定位还不适应,出现业主不配合的情况时只能被动地去处理和善后,即使向有关部门反映,也存在取证难、处罚落实难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垃圾分类客观上增加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运营的成本,但是相关支持政策却未落实到位,各区及街道配套补贴情况差距较大。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和小微企业,本身很多就是公益性质,经营负担的增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类工作的开展和维持。

    三、下一步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参考吸收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一)结合《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正工作,拟增加垃圾分类相关条款。最新版本的修改方案包括:在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中增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管理规范”,在承接物业的移交资料中增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设施的清单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在物业服务企业禁止性行为中增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或者未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等内容。

    (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日常基本服务,压实清洁维护责任。指导各区和街道加大工作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继续将垃圾分类收集点清洁维护工作纳入日常重点工作范围,确保收集点和收集容器洁净。指导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针对《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及垃圾分类工作具体要求,搜集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管理、宣传引导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发挥引领作用。积极配合城管部门推进垃圾分类争优除差工作,集中力量,精准施策,共同提升小区垃圾分类体验感和满意度。

    (三)推动将小区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纳入物业管理项目日常评价体系。一是将垃圾分类作为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小区健康度评测、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和老旧小区管理提质增效等物业管理项目日常检查内容。二是将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工作不达标存在管理失责的小区、企业,强化信用管理。三是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垃圾分类职责情况纳入行业评先评优考察范围,会同城管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好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表彰。

    (四)加强与城管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努力构建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细化强化垃圾分类联合检查和考核,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法定责任,加大对问题物业服务企业的督导和惩戒。二是积极配合城管和财政等部门,重点研究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奖补机制,争取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给予更多实质性地激励和支持,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城管部门、属地街道和社区,持续对乱扔混投垃圾的居民开展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在小区里真正落地生根、深入人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为南京物业管理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