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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2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推动我市南朝石刻保护立法立项申请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14 10:34 来源:南京市人大办公厅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净善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南朝石刻保护立法立项申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好!您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动南朝石刻保护立法立项申请的建议收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您的建议十分重视,交由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具体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进行了专门研究,并征求了市人大法制(工)委以及市司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栖霞区政府、江宁区政府的意见,形成了对建议的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南京南朝陵墓石刻是新金陵四十景之一,也是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您的建议对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南朝石刻保护工作,增强全社会保护南朝石刻的意识,打击防范违法犯罪行为,铸牢文物保护安全底线,具有积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文物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等上位法对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作了专章规定,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确定和公布、保护措施及禁止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位法,积极推进南朝石刻的保护工作。在法规制度保障方面。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颁布施行《南京市旅游条例》,规定旅游者损毁、破坏旅游地文物古迹的,依法给予处理,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2019年颁布施行《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将六朝陵墓区列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在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内的,应当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对违法行为设置了相应罚则。2023年,栖霞区人大专题视察南朝石刻阶段性保护与利用情况,探索人大+检察监督模式,对《南京市旅游条例》在辖区内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今年,市人大、栖霞区人大、江宁区人大联动,围绕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及监督工作。市政府2021年出台《南京市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对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调查和认定,两线划定,以及审批、管理、利用等作出更加具体、有针对性的规定。在规划保护方面。根据国家文物局相关要求,市文旅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编制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南朝陵墓及石刻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目前,该保护规划已上报国家文物局审定。保护规划明确各项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统筹协调南京南朝陵墓石刻保护、管理、展示、利用、研究等各项工作,实现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此外,我市积极推进十四五大遗址保护与展示项目,完成南朝陵墓石刻遗址保护项目计划书编制工作,目前,该项目计划书已经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市文旅局正组织编制具体保护方案。在属地管理方面。栖霞区和江宁区政府不断完善保护体系,形成权责分明、统筹得当、运转协调的文物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稳步实施石刻保护项目,通过本体加固、回填保护、建保护棚、修建护栏、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园林化改造等有效措施,力求改善文物保护环境,减轻自然因素对文物的侵蚀;持续强化人防、技防工程建设,加强田野文物报警员网络体系建设,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加强文物巡查管理。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建设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监控平台,对重点文物进行24小时监控保护。同时,石刻博物馆建设工作正有序推进,已开展南京南朝文化博物馆概念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工作。

基于以上工作,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我市南朝石刻保护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如何更加专业、规范、科学地保护、管理南朝石刻依然任重道远。

我们认为,您提出的推动我市南朝石刻保护立法立项申请的建议既有现实的必要性,又有很强的紧迫性。我们建议,在当前文物保护利用与管理法治体系日趋完善的背景下,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市政府加大对南朝石刻的保护力度,推动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完善和执行工作,密切跟踪国家文物保护法修订情况,对南朝石刻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进行系统调研和论证,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明确需要我市立法解决的相关实际问题,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及时给予工作指导,根据上位法变化情况及法规调研论证情况,适时启动法规制定工作。

南京市人大办公厅

2024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