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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2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14 10:34 来源: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周福安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为打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道路,解决限制农村产业发展用地难题,我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创新试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先后制定出台《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全市乡村振兴的通知》(宁规划资源〔2019〕967号)、《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试行)》(宁规划资源规〔2022〕1号)等政策文件,通过建立协作推进专班及联合会审制度、创新入股联营机制、创设激励考核机制等举措,我市在全省率先打通全流程农村三产融合用地路径,在农村产业融合用地保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二、取得成效

目前,全市经营主体申请入库三产融合用地项目4批276个,申请用地面积2217.9亩;其中,有57个项目完成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面积达660亩;有10个项目办理完成供地手续,涉及面积86.8亩;有5个项目已进入施工建设阶段,涉及用地面积37.8亩。

三、下步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方面,积极争取协调解决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价格贵难题,会同相关部门广泛调研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落地实际,撰写《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用地政策有效落地的对策建议》,重点针对城市基础设施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用较高的问题,在积极协调市建委、市人防办等部门了解情况,对接解决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报送政策推进面临的实际困难,争取更大力度、更高层面推动解决农村三产融合用地“拿不起”的实际困难,并探索建立农村产业融合用地定价体系,明确办理用地的具体收费名目和标准,尽可能减免或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另一方面,广泛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政策解决融资问题,短期内针对部分入股联营企业面临抵押融资难题,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主体申请“金陵惠农贷“金陵农担贷”等政策性惠农贷款,享受无抵押、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担保补贴等优惠政策,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的不抵押融资。未来我们也将立足产业发展实际,探索开拓新融资渠道,不断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及服务提升。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