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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亮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夏季在市区主要路口搭建非机动车道遮阳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搭建道路路口遮阳棚,有利于行人、非机动车遮阳挡雨,是一项利民惠民的举措。近年来,该事项曾受到多方关注。
2018年,王春华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695号提案中提出,要在路口交通信号等待区设立遮阳棚。我委会市交通、城管、公安交管等部门研究后答复,要在综合考虑设施性质、交通安全、结构安全、地点选择、广告发布、道路景观和维护管理等因素后,充分总结试点经验,征求市相关部门和群众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决定是否全面推广遮阳棚。
2019年,市人大曾提出是否可通过补植乔木的方式提升路口遮荫效果。为此,市绿化园林局梳理了主城四区道路平交口大树栽种情况,共计普查道路平交口1772处。经筛选,地下管线较少、具备栽种大树可能的路口共60处,经征求交管部门意见,最终在22处路口共计补栽大树30棵。目前,我市老城区大部分道路路口的行道树遮荫效果良好,已成为路口遮荫的主要方式。
2022年,有网民建议在南京各主要道路路口建设遮阳棚。为此,市城管局按市领导要求,赴合肥市对该项工作进行调研,并根据合肥市做法,建议遮阳棚安装工作由市建委牵头,先行进行试点建设。该建议经市领导批复同意后,市精细化办(市建委)按具体指示要求,在2023年和2024年的南京市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计划中排定了遮阳棚建设试点项目,牵头各区分别在属地范围内选择合适的道路交叉口建设1—2个遮阳棚。经梳理,我市目前已在秦淮区龙蟠南路与长乐东路路口、鼓楼区下关大街与公共路路口、溧水区天生桥大道与珍珠路路口等约27个道路交叉口,共设立了约83个遮阳棚,其中主城区较少,主要集中在溧水、六合等郊区。
二、办理意见
针对您提出夏季在市区主要路口搭建非机动车道遮阳棚的建议,我委会同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绿化园林局、市公安交管局进行了具体研究。相关部门表示,遮阳棚的搭建工作需要统筹考虑以下问题:一是安装条件限制。因遮阳棚搭设须满足一定的高度、宽度、长度、地下空间、临街道路消防净空及行车视距等要求,应选择道路路幅和非机动车道较宽、地下管线影响较小、没有其他设施影响的路口和无林荫的路口安装。二是交通安全隐患。遮阳棚搭设须满足一定的高度、宽度、长度及行车视距等要求,避免对路口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的行车安全产生不良影响。三是结构安全隐患。由于遮阳棚本身轻质结构特性,如遇台风、大雪等极端天气,存在倒塌、倾覆等安全隐患。四是后期维护管理。遮阳棚需要对结构安全、设施完好和卫生保洁进行日常维护,但我市目前暂未明确遮阳棚建成后的设施主管部门和日常维护管理单位,也无维护管养定额标准。五是协调城市景观。遮阳棚作为特殊的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其设计风格和材质样式均应做好与城市景观的协调和统一,需要“一路一策”进行专项设计。
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梳理近两年精细化建设管理任务中各区遮阳棚的建设情况,总结在位置选取、材质结构、风格样式、建设标准等方面的建设经验,为后续进一步推广道路路口遮阳棚搭建工作提供可供参考的指导借鉴。
二是明确建设标准。目前,我市已建成的路口遮阳棚均为不可拆卸结构,大多由属地建设部门负责搭建,因此存在形制各异的现象。后期,我委将结合前期经验,进一步指导各建设主体按整体统一、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道路路口遮阳棚建设工作。
三是落实责任分工。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城管局等部门,一方面明确已建成遮阳棚的维护管养主体和经费来源,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另一方面深入调研杭州市的相关做法,并对是否能够在我市借鉴其经验进行可行性论证。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诚挚地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城建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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