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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震芳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和激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一号文件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是产业振兴。近年来,市级相关部门坚持精准发力,在政策撬动、资本推动、市场驱动等方面广泛引导民营企业发挥产业优势,积极参与乡村产业振兴。
一、强化土地保障供给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我市坚持以规划为统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不断完善产业支持政策,促进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是因地制宜推进涉农行政村编制村庄规划。结合镇村布局体系,坚持按需编制、分类编制,对全市540余个行政村中有需求且具备条件的463个村,按照简易版、基础版、深化版三种类型,差异化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二是保障农业项目用地需求。2020年以来,通过预支专项流量指标6000亩和按照开发边界内增量用地5%核算的流量指标,合理安排产业用地规模和布局。目前全市主动申报并取得农转用手续的项目为56个,包括宁青虾交易市场、高产蛋鸽和特色肉鸽、龙池鲫鱼示范科教展示基地、溧水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竹上云想旅游度假区、晶桥龙吟湾绿色营地等项目,平均每年保障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农民建房等用地需求1000多亩。
三是拓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路径。我市溧水区、高淳区分别列入省级和国家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按照相关要求,我局积极指导两试点区编制了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有关土地入市管理、净收益管理、收益调节金分配、抵押贷款、风险共担等配套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共成交26宗,土地面积约21.4公顷,总成交额1.69亿元。
二、强化财政资金投入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财政支农政策,市级财政、金融机构发挥财政金融资金的激励撬动作用,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农业信用贷款投放、降低涉农担保费率、创新农业保险特色险种,构建了“信贷+担保+保险”的财政金融助企惠农政策体系,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等参与乡村振兴事业。
一是统筹涉农资金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对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蔬菜、水产、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项目或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纳入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至各区,由各区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扶持。
二是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支农作用。实施农业融资担保费补助政策,对农业经营主体300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市级财政给予50%的担保费补贴。扩大涉农贷款贴息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不低于40%的利息补贴。建立涉农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担保、银行、财政、再担保合作,为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提供免抵质押、免担保费、优惠利率贷款,不良贷款本金损失由四方按比例承担。推动涉农贷款增量扩面,对银行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给予最高0.5%的增量补贴。
三是优化完善农业保险体系。为推动农业保险发展,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承保机构管理,形成了体系多元、持续增长、覆盖率高、保护有力、补贴差异化的农业保险发展格局。2023年,我市累计开办政策性农险险种49个,基本实现了市内主要农业产业全覆盖;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3.28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2.48亿元;水稻、小麦、玉米参保率达到98.9%,育肥猪参保率达到96.4%,赔款总额2.10亿元,成为了灾后恢复生产的重要资金来源。
三、强化新型主体培育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近年来,全市聚焦推进都市现代农业提档升级,着力培育壮大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不断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步伐。
一是强化精准培育,提升发展能力。深入推进乡村“土特产”延链、锻链、补链,聚焦优质稻米、多功能油菜、绿色蔬菜、现代茶、都市花卉、精品蟹虾、特色鱼、南京鸭等特色产业,全市累计举办45场“科金兴农服务日”活动,推进产学研、种养加、科金政、农文旅对接融合,共协调对接农业经营主体各类困难诉求500余个。组建9个产业联盟,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农业企业抱团发展。在全省率先指导组建南京市农创客联盟,设置农创客之家,共计培育1136个农村双创带头人,农村双创基地66个。
二是聚焦“智汇三农”,育强市场主体。深入实施“智汇三农”工程,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育,不断提升农业生产一线人才素质,每年培养100名农业农村“头雁种苗”、培训高素质农民8000人次,累计引进341名青年大学生“新农人”,不断增强主体发展后劲。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振行动,累计发展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86家,培育家庭农场76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007家;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811家,成立9个服务综合体,从业人数超7700人,六合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探索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三是优化科创对接,强化发展支撑。充分发挥国家农高区、国家农创中心等集聚优势,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产学研合作,近三年来,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项目带动32家高校科研院所的245名专家服务我市24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合作示范应用成果491项。累计认定省市级农民田间学校62家、全省共享农民田间学校4家、全国优秀农民田间学校3家、全国优质县级农民田间学校4家,近两年全市共有44个教学资源获评省级农民培训优秀教学资源。每年遴选500名以上农技人员,对接服务5000户以上农业经营主体科技示范户,开展“一对一”农技指导服务,进一步增强主体发展的科技“含金量”。
四、强化联结机制构建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近年来,我市持续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发展乡村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拓展乡村产业功能,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多方合作模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和经营体系,提高农民和村集体收入,切实让农民分享产业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是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向全市民营企业发出了《唱响宁商精神、助力乡村振兴倡议书》,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深入遴选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项目对接,找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点”、服务乡村振兴的战略“契合点”,切实推动民营企业“上山下乡”。市工商联副会长单位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投资的文化旅游和康养、生猪养殖、大型农产品冷链物流交易中心等三个项目总投资超10亿元。五星控股集团旗下企业汇通达致力于农村数字化o2o服务,围绕乡镇夫妻店提供“5+赋能”和“5帮富农”服务项目,通过夫妻店来触达消费端,改善农村商业形态。金箔集团、卫岗集团、福建商会等民营企业和商会投资建设了智慧农业园、休闲农业、生态牧场、高端水果种植基地等乡村产业项目,全市民营企业参加村企签约项目172个,带动周边农户和集体组织共走振兴路。
二是促进农产品市域“内循环”。全市工商联和商会系统开展“企帮企、会帮会”活动,推荐南京品牌农产品,增加了南京市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农产品的销售额。举办了“万企联万村 万品惠万家”南京市乡村精品展销洽谈会,现场合同订单100多万元,为农业企业开拓市场寻找销路。高淳区水产养殖合作社实施“螃蟹云”认养计划,助力高淳蟹农打造品牌,增收致富。
三是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建立南京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联系协调机制,通过企业家服务日、政商沙龙、调研走访、维权热线、邮件微信等各种方式收集了解民营企业法律需求,采取“3710”工作法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诉求,办理案件超过400件,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以产业振兴为基础,强化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村企联建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加快推进实现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布局。坚持高水平高标准编制村庄规划,进一步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保障服务,全力保障民营经济、民营资本高水平参与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全域旅游、休闲农业、农耕文化体验、健康养老、农业高科技企业等农村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大助企惠农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方式,加快贷款担保联动和风险补偿,加大“宁创贷”“小微贷”等政银担合作产品推广力度,扩大政策惠企面,为更多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支持。推动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保险发展,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创新商业性农业保险产品,立足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推出个性化保险产品,引导激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
三是强化经营主体培育。深入挖掘农业科创资源富集优势,育强契合南京实际的农业新质生产力。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重点,推进资源、技术、项目、资金等要素叠加,不断扩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育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聚焦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需求,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振行动,成立市、区、镇(街)级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和市级农民合作社联合会,推进市家庭农场服务联盟规模壮大,整合资源要素实现实体化运作,带动周边农户就业、增加农民合作社入社成员,实现分红收益,确保农民增收。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07月19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