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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9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电动车随意停放治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24 00:00 来源: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陈良燕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电动车随意停放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好!由您领衔四位附议人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电动车随意停放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南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围绕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市公安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关于“在城市规划和建设时统筹考虑公共停放区域的建设”相关建议

    1、优化分区运营,完善单车治理。我局坚持“总量控制、分区运营、数据统管、精准运维”的原则,指导各区严格按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自律公约》的规定,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一点一策管理方案。指导在我市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实行属地化分区管理模式,厘清各区热点、次热点区域,施划分区管理电子地图。指导各区推进单车备案扫码核查工作,完善巡查机制,每月通报核查结果,加强车辆备案管理。

    2、探索“四化一网”管理模式。一是经常化清理。针对共享单车“僵尸车”、倒伏车辆、积压摆放等问题,组织各区重点围绕大型景区、商圈、地铁口和重要保障区域等点位及周边开展“三清活动”,净化环境。二是精准化调运。组织各区将地铁口、商贸区、校园及老旧小区周边等作为重点管理点位,按照反潮汐调运原则,按照车人流相反的方向和时段,反向调运,保障非机动车停放空间和市民正常骑行使用。三是精细化布点。根据单车停放聚集数量,将城市管理区域分为4类:一类区是指在单车聚集数量达到50辆以上的区域,按照反潮汐调运,将单车调运至人流方向相反区域,腾出停车空间;二类区是指在合适区域设置临时疏导点,定时疏导重点区域积压车辆,专人管理,摆放有序,打造景观;三类区是指在老旧小区周边、占道经营突出街区以及一些小游园内部等难以划设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及不具备调运条件的路段,安排专人定时清理倒伏、积压单车,避免堆积,净化市容环境;四类区是指将共享单车停放数量少,不需要安排调运的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安排网格员、单车企业巡防人员进行常态化管理。四是精致化保障。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组织各区制定重点区域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综合保障方案,细化点位、调运安排、保障人数、运维车辆等内容。临近节日,组织单车企业对重点地段实施外调,腾空空间,应对节日需求。节日期间,组织现场应急、调运和管理,确保重点地段摆放有序。节后复盘,对保障方案进行修订补充完善,逐步形成常态化节日保障。五是管理进网格。组织各区将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内容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内容中,同时让单车企业运维人员、巡防人员进网格,实现共享单车管理的扁平化、网格化,进一步提升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精细化管理水平。

    3、创新管理机制,设置电子围栏。目前共享单车均装有停车点引导系统,当用户骑行时,系统后台可与智能锁定位模块实时交互车辆位置、骑行轨迹等信息,实现车辆与停车位的点对点“牵引”,引导用户前往指定区域停放。针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有效管理的难题,计划逐步实现“虚拟电子围栏”+高精度分体锁+“一点一策”精细化管理,引导市民将单车停放指定区域,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有序停放。计划利用2年时间对全市车辆进行更新置换,置换车型为高精度电子锁车辆。同时加强对用户骑行行为的规范,通过限制骑行的方式,逐步养成用户“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的习惯。

    关于“加强管理,对违规停放依法处理”相关建议

    1、完善重大活动保障机制。一是每临重大节假日,围绕大型景区、商圈、地铁口重要保障区域等重点点位及周边开展“三清活动”,及时清理共享单车“僵尸车”、倒伏车辆、积压摆放车辆,净化周边环境。二是组织运维人员在大型活动保障前1-2天,全面清理待封控路段内停放的共享单车,释放管理空间,有效避免活动期间车辆堆积。三是组织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在重大活动期间,集中保障力量,形成保障合力,现场快速反应,疏散积压车辆,实现共享单车能清尽清、随停随清,保障后续车辆停放。四是在重点点位实施定人定岗,引导市民有序停放共享单车,及时清理倒伏车辆,确保停车区域摆放整齐,秩序井然,有效提升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精细化管理水平。

    2、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我市共享单车投放数量过大影响道路安全和秩序的问题,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拟于今年启动共享单车投放需求调研评估,科学测算我市的共享单车使用需求,指导企业投放行为,提高共享单车使用效率。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我市一直坚持每半年一次开展共享单车企业经营服务评价。评价指标包括运营服务、企业管理、运营效率、秩序管理、社会评价、社会公益参与、安全文明引导、行业技术创新、运维管理创新等,并定期向企业通报评价结果及市场运行指标情况,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经营服务方式,规范用户骑行和停放习惯。

    3、协作维护单车秩序。我局会同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完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研究,加强联动共治,努力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治理的局面。协同市公安局优化停车设施建设,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按要求施划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专用停车点位;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信用记录等措施,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

    再次感谢您及附议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恳请您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