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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8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机制的工作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14 10:34 来源:南京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彭媛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机制的工作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按“兜底线”要求,夯实困境儿童保障机制

1.逐步完善保障制度机制。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先后出台多个保障政策文件。2018年出台《关于贯彻<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对孤儿等困境儿童的分类办法、办理程序和保障要求,做到保障服务精准到位;202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实施意见》将监护缺失和监护无力的未成年人统一归并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00%发放生活费,出台《关于发放我市重病重残儿童生活补贴的通知》将全市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按孤儿50%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出台《关于印发南京市明天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配套民政部“明天计划”市级补贴项目资金,提高符合条件的儿童医疗补助;2021年度出台《关于调整南京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标准和救助范围的通知》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使得困境儿童保障机制越来越完善、保障标准越来越精准、保障对象幸福感越来越强。

2.探索信息比对机制。一是依托大数据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局和民政部门共同探索建立数据比对赋能“困境儿童”核查工作机制,通过汇聚死亡人口信息、户籍状态和困境儿童明细等数据建立数据模型进行比对实现主动发现,并将结果分级分区域推送至市、区、镇(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避免“错保”和“漏保”。二是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每年按照“应保尽保”的工作原则至少开展专项排查两次,全面落实常态化巡访机制,并根据排查结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施一人一策,个性化救助,确保符合保障条件的困境儿童实现“应保尽保”率100%。

3.贯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要求,结合年度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及市财政收入状况,确定合理的年度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会同市财政局于每年6月底前发布提标通知文件,自当年7月1日起执行。目前我市保障标准一直在全省靠前位置,真正做到了生活有依靠、就医有保障、就学有补贴、活动有平台、儿童监护人对保障政策知晓率和满意率均达92%以上、保障应保尽保精准率为100%。

二、按“建机制”要求,促进跨部门协调机制

1.积极落实发挥民政牵头职责。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涉及部门多、信息采集量大、协调任务重,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市民政局是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牵头部门,我们牢固树立牵头意识,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拿出工作方案,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等方式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今年3月牵头联合市公安、法院、妇联、检察院、残联、卫健委、人社等16个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南京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力推动部门职责落实和社会、政府保护措施健全,助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2.各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委政法委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内容体系的组成部分,与其他各项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要求、同推进。市委宣传部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抓手,推进市民政、团委、市妇联等部门共同做好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针对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数量较多的状况,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整合部门优质资源,建设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快乐成长的公共教育和文化服务阵地。市检察院牵头打破部门业务壁垒,通过逐案分析、家庭走访等方式排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线索,与妇联、民政、街道等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排查”专项行动,联合妇联共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机制,形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线索收集、快速反应、及时介入、全程参与的工作模式;发挥未保协调机制作用,畅通与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信息沟通共享,及时对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线索搜集、线索移送、案情调查、跟进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把涉案困境儿童关爱保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市法院联合共青团南京市委连续第22年赴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正苗工程”判后帮教活动,累计帮教近800名南京籍犯罪未成年人;市、区两级法院形成“1+13”妇女儿童司法保护“星链工程”和“1+N”社会支持体系 ,入选南京市创建首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行动计划;与公安、司法行政、妇联、团委、民政、教育等单位联动,共建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家庭教育指导员,在反家暴、未成年人救助等方面形成合力。市公安局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推动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助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同时,结合“深入群众大走访”活动,发动全市1900余名基层民警对全市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开展全面摸排及关爱帮扶等工作。截至目前,共发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43人,均会同贵局落实关心关爱措施。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发挥明显。

三、按“织密网”要求,推进工作队伍建设机制

1.完善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关于贯彻<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要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队伍建设,制定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困境儿童能力”的要求,大力推进基层专兼职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各区因地制宜明确乡镇、村居指定一名从事儿童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制定基本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在定岗定责的基础上,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交通与通讯费的通知》文件明确为相关工作人员发放交通和通信补贴的标准和资金来源。

2.加强分级分类全覆盖培训。市级民政部门要组织和指导各区分层次、分批次制定培训计划,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培训。市民政局每年定期组织对困境未成年人评估员、收养登记员(评估员)培训、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未保社会组织社工、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每年还开展一次全市未保工作站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对未保站服务考核标准进行解读,有针对性的指导各站点做好服务评估工作,夯实未保服务平台工作能力。

四、下步工作重点

1.持续做好保障信息共享服务。依托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重点工作,持续做好数据归集共享服务,支撑民政、公安、人社、卫健等多个部门,为全市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重点场景建设提供优质的数据服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协同、数据共享,打破数据壁垒,加强重点数据比对,实现“政策找人”,并加强推进“一卡通”应用,探索实现各类救助补贴待遇进卡,做好帮扶资金监管。

2.持续提供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持续推进“阳光成长 携手同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巡讲活动。重点研究困境儿童面临的特殊困难和心理问题,重点关注困境儿童心理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心理健康常识普及,关爱困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3.持续加大困境儿童司法保护力度。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保障和关爱帮扶工作有序开展,通过检察履职及时发现相关线索,落实救助帮扶举措,督促履行监护责任。全市公安部门着重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宣传,增强困境儿童的法治意识和抵制不法侵害自我防护能力。严厉打击和防范侵害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将依职权履行国家亲权职责,独立审查未成年人利益,依法严格审理涉及监护侵害的案件,对于个案中的困境未成年人,在实体上倾斜保护,程序上开展心理干预、家庭教育、司法救助,并链接社会救助、慈善救助等。

谢谢您对我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举一反三,持之以恒抓好工作落实,继续承担困境儿童保障牵头职责,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创造条件加大对困境儿童保障力度。

 

 

                                   南京市民政局

                                  2024年 6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