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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溧水)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调整石湫街道开发边界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情况
溧水区石湫街道地处溧水区西部,根据在编的《南京市溧水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溧水区构建“一城、一带、一园”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形成“副城-新城-新市镇-城镇型社区”的全域城镇体系。石湫街道位于中部生态经济带,规划确定为新市镇,以“生态科教新城、特色文旅学镇”为目标愿景,融入临空经济核心辐射圈层,引进培育临空指向型的制造、服务、文旅业;依托大学城创新创业要素集聚特点,积极吸纳国内外龙头企业、顶尖人才等要素资源,深化产学研融合发展,提高教育科研的转化能力,打造南京市的教育文化产业新高地。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石湫新市镇约6.87平方千米,明觉片区约1.00平方千米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二、关于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 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122 号)要求,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编制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遵循总量不突破的原则进行石湫边界局部优化。区级人民政府报请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省自然资源厅将审查通过的成果数据汇交至自然资源部,经部检验合格后,作为规划管理、用地用海审批的依据。
三、关于变更局部用地性质
石湫街道可结合未来发展目标,依托区、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考虑该片区功能定位与及空间布局,先行开展控详调整可行性与必要性研究,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调整,我局原则支持,并积极做好控详调整的指导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后期,我局将持续关注部、省关于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的政策,指导石湫街道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和控详调整工作,进一步做好规划资源服务。
感谢您对市规划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07月04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