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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煊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压实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是督促平台严格执行备案义务。对注册地在南京的平台,现场审核办公地点,并就平台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应落实的主体责任开展现场宣传培训。二是督促指导第三方平台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入网审查制度、对入网餐饮单位的真实信息进行核验,实地核查入网餐饮单位实体门店,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配送环节培训管理、定期对入网餐饮单位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查,规范入网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三是定期约谈平台。今年以来多次约谈美团、饿了么等平台,通报违规入网餐饮单位50余家,要求平台立即下线违规入网餐饮单位并加强入网餐饮单位资质审查、定期核验更新入网餐饮单位信息,切实履行平台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大力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在压实网络订餐平台主体责任的基础上,一是开展网络餐饮集中区整治。走访调研网络餐饮集中区,建立集中区基础档案,以无证照经营、证照冒用、店铺地址与公示地址不一致、店铺公示图片与实际不一致等为重点,突出无堂食外卖治理,累计检查全市网络餐饮集中区内的商户129家,发现问题244个,向相关区局发出风险警示函9份,指导有关区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9份,立案调查2起。二是开展线上监测与线下检查。聚焦订餐量大、频次高、排名靠前的“网红餐厅”、校园周边等餐饮,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现场加工制作、后厨环境卫生、餐食配送管理、食品相关产品使用为重点检查环节,通过人工线上实时查询、监管数据实时比对、突击实施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省局移交网上监测发现的2051条入网餐饮商户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工作,累计排除问题线索1790条,督促外卖平台下线入网餐饮商户150家,并对核查处置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三是开展网络餐饮专项监督抽检。为进一步加大对网络餐饮集中加工区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覆盖全市33个网络餐饮集中加工区和12315平台投诉次数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466家,共抽检外卖餐饮食品及原辅料1200批次,合格率99.00%,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三)大力推进阳光网络餐饮系统建设。为统一“明厨亮灶”建设标准,我局制定南京市地方标准《明厨亮灶建设规范》。运用“互联网+”,通过微信小程序、手机app、电脑端,打造企业、政府、社会三方共治的监管服务系统,积极推广阳光网络餐饮系统建设。江北新区创新试点建设“透明餐厅”,由市场监管部门、饿了么平台和商场三方合作,依托网络平台和技术优势,将商家后厨操作嵌入平台商户页面并实现分时段直播,为消费者提供透明、放心的餐饮服务。六合区启动“智慧监管”政企通系统,由区市场监管局与美团签订社会共治合作框架协议,市场监管部门向平台提供政策法规、红黑名单、消费警示、培训材料等,平台将相关信息及时推送给商家,商家将明厨亮灶视频接入平台展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持续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提高网络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入网餐饮单位抽检批次,提高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督促网络餐饮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确保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完全一致。
(二)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配送过程食品安全管控。为有效防控网络餐饮服务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避免外卖餐食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我局将继续加强对配送过程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结合《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和我局前期出台的《餐饮单位送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南》、南京市地方标准《网络餐饮配送规范》《南京市餐饮外卖一次性封签使用规范》等,加大宣贯培训力度,大力推广“食安封签”,要求上线商户将外卖餐饮包装贴上一次性封签予以封口,防止外卖餐饮在运送过程中被污染。未封口或者封签损坏的,配送人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也有权拒绝接收,为外卖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保驾护航。
(三)着力构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加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宣传和引导,增强网络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科学运用12315投诉举报系统,加强与第三方平台投诉举报系统的衔接,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请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
南京市场监管局
2024年07月1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