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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5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创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23 00:00 来源: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周建明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创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先导区建设的背景

    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若干省份开展一大一小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的通知》(农机发〔2023〕4号)精神,2024年1月,经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工作。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同时兼顾建设大型大马力和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是江苏承接的国家级农机化试点示范任务。

    具体来说,省级层面为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市县创建先导区重点建设区域。鼓励拥有农机生产制造企业和相对稳定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基地,具备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三位一体条件的市县,积极创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重点建设区域。在优化特色产业集群布局方面,南京重点发展农业专用传感器、辅助驾驶、航空植保、大数据应用等。

    二、支持农高区发展农机装备的相关政策

    虽然目前省对市县申报创建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重点建设区域的具体要求尚未明确,但南京市政府积极支持农高区推进发展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的政策措施已在实施。

    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宁政办发〔2022〕35号)和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围绕生物农业、农产品特色加工、农业智能装备等主导产业,加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优先支持农高区申报实施省市有关农业装备创新与示范推广、农业产学研等项目建设,支持农高区发展打造农业高新技术高地。市发改委紧扣农高区发展定位,布局共性技术平台培育,支持建设国家和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引导企业加强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对农高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适时组织开展国家和省、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经评审和确认后择优予以推荐、认定和发布。市科技局设立了“一区一中心”联动专项,围绕智慧农业、未来食品、农业智能装备等重点领域,开展协同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快农业农村优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2022年以来,共支持农高区6个项目,加快南京国家农高区“1+3+1”产业体系建设。另有农高区的2个智能装备项目(“绿色浆果智能化种植体系研发与场景构建”项目和“草莓种苗集约化生产关键技术研发与场景构建”项目)获得省科技厅立项支持,共计500万元。市工信局支持装备产品创新,积极落实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和开展市级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通过认定的产品,将会分别被列入省级首台(套)推广目录和《南京市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予以重点宣传推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南京市将认真贯彻国家、省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农机装备产学研推用一体化,继续实施积极支持政策,着力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和自主品牌,搭建农机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农机装备制造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高端装备赶超研发,支持先进适用农机在我市推广应用。一旦省级发布有关申报创建要求,我市将积极组织申报创建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重点建设区域,以国家农高区为引领,通过辐射带动,加快打造我市智能农机装备发展高地。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