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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源花等五位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规范预付卡消费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商务局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单用途预付卡的监督和管理,努力将预付消费监管落到实处,营造让消费者放心安心的预付消费环境。
已经开展的工作
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规定方面
一是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根据南京市2024年立法计划安排,市商务局牵头推进单用途预付卡立法起草工作。采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方式,以问题为导向,全链条监管由地方政府部门负责的单用途预付卡规范管理工作;今年4月,市商务局成立立法工作小组,通过专题会议,建立立法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草案起草工作启动后,先后形成6轮草案。期间,除对草案进行集中研讨,还多次与商业银行、司法局公证处、“我的南京”运营单位就资金存管、引入数字货币管理、提存公证和监管平台建设等进行研讨,并赴山东省商务厅进行立法调研;市体育局也制定了《南京市体育健身企业“白名单”制度实施细则》,综合使用监管预付资金、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加强行政检查、强化行业自律等手段,努力规范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南京市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共同修订《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2022修订版)》。进一步规范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收费行为,促进婴幼儿托育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是积极落实现行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市商务局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0年第142号)规定,抓好商务部门负责的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三个行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管理工作,及时解答企业备案业务咨询;定期确认企业季度、年度业务报送材料,做好备案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市卫健委根据市单用途预付卡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情况的通知》,针对全市64家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开展经营状态、发卡底数、资金底数等情况摸排。
(二)单用途预付卡备案企业监管方面
一是定期开展动态核查。市商务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检查工作,摸清发卡企业经营状态、发卡底数、资金底数,消除风险隐患。同时,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从执法人员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主体,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市教育局对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预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要求机构规范经营,落实资金监管要求,加强预收费管理,确保规范。
二是严格规范预收资金监管。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特别是加大对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监管。目前,我市共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35家,纳入全国平台比例为100%,实施全流程监管比例100%。通过排查未发现收退费矛盾和关门跑路欠费问题线索;未兑付金额量小,整体可控,且将于近期内完成消课。
(三)单用途预付卡案件办理方面
一是及时研判相关行业风险。市公安局通过对2022年以来全市11066起预付式消费领域相关警情进行全量汇聚和筛查,发现可能指向美容美发警情3501起;指向游泳健身警情1947起;指向教培机构警情1061起;指向文化娱乐场所、住宿餐饮业、汽车美容警情500起。经逐一甄别,将上述警情纳入关注库,进一步开展穿透研判。今年以来,警情研判发现中公教育、樱花国际日语培训、江苏名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三家机构涉警较多、风险较大,目前已经部署属地分局开展核查工作。
二是积极采取措施规范预付卡消费管理。市市场局先后办理浩沙健身机构、金吉鸟健身等预付卡违规案件;参与南京广电猫猫公司相关预付卡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预付卡违法线索的移送、灰姑娘舞蹈培训等机构预付卡舆情处置等工作;市公安局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行为。对涉及预付式消费领域的刑事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2024年立相关刑事案件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人,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市商务局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将继续依据工作职能,强化以下几方面举措,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和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单用途预付卡政策规定方面
一是继续推进《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若干规定》立法工作。“立法先行”是加强预付卡管理的关键之在。在借鉴上海、北京、甘肃、山东等地有关立法和做法的基础上,坚持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形成南京特色,主要拟从备案监管、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第三方资金监管、信用监管等方面突出创新,确保做到不抵触、有特色、可执行。
二是继续积极落实现行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不断创新方法举措,把好的经验和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不断规范各行业预付式消费管理,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和服务等业务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人民银行、税务部门、银保监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能分别履行相关管理职责。同时定期召开跨区域、跨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单用途预付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政策落地生效,对发现涉及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金融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二是加强预付卡收费行为监管执法。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经营者规范发卡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防范相关风险发生。结合投诉举报办理,及时梳理违法线索,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预付卡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认真做好跨区域、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及市级层面单用途预付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是加强对涉及预付费广告监测。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广告监测监管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我市实际,确定11类重热点广告作为今年监测重点,将金融广告监测列入2024年重点热点监测问题广告监测计划,继续加强对发布金融活动广告行为的监测排查,重点针对含有“代理退保”等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涉养老服务广告,围绕“贷款、低利率、无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关键词开展广告监测。同时,按照2024年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加强对涉及预付费广告监测。
(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一是加强预付风险警示。高强度、高频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发卡企业合法合经营和使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警示消费者防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潜在的风险和纠纷。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在发生消费纠纷后,通过法律途径,挽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带来的损失。
二是加强纠纷调处能力。通过多渠道、打出组合拳,联动各部门最大限度化解预付式消费纠纷。加强南京地区维权投诉站建设,加强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开展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在行政调解等途径不能有效化解群体性预付式纠纷的情况下,通过消费者协会支持消费者开展集体诉讼,通过诉讼获得权利救济。
三是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查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相关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会同人民银行、金融部门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欺诈、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南京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