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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25号建议的答复
    (杜绝预制菜进入校园,提高学生餐总体质量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31 00:00 来源:南京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朱宁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杜绝预制菜进入校园,提高学生餐总体质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南京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注重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增加营养搭配,提高师生满意度。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规范食材招标采购。南京市学校食堂招标采购工作是根据《南京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意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一次招标,学校二次谈判比选”的步骤组织进行。各区教育局分米面粮、油、冷鲜肉、冷冻制品、冷冻家禽、蔬菜和豆制品等大宗食材,按标准规范组织开展食材供应商的招标工作,招标过程须接受家长、教师、专家、媒体、行风监督员等评委监督;各区根据就餐总人数,确定每类食材中标供应商的数量。从2023年起,中标食材供应商有效期不超过2年。学校在所属区大宗食材中标企业中,选择3家以上进行商务谈判;供应商向包含教师、家长代表的谈判小组介绍企业优势、在区中标价格上的折扣率等,谈判小组投票选定各类食材供应商,供应商有效期1年。对大宗食材之外的常用食材,由中标供应商按相近原则进行配送。明文规定其他零散食材,要从大型超市进行采购,最大限度确保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品质优良、源头安全、价格合理。

    (二)严格落实索证留票。通过各级教育行政机关进校必查等方式,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索证留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区分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交易市场等不同类别,明确索证(查验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文件,以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留票(留存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清单、或者其他凭证)的具体细节要求。严格组织进货查验,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至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或者二年以上。

    (三)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指导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餐饮操作规范,提升专业技能。市级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市范围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培训,以各区各校分管领导为重点,提升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提高落实每日陪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市卫保所每日组织线上答题活动,提高全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各区分别利用暑假、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机,组织全区食品安全相关培训,编印发放宣传材料,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食源性疾病的防控知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提升一线食品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意识,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食品安全督导检查机制,市教育局每学期组织对直属学校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每年开展2次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工作联合专项检查。各区每学期对所属学校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全覆盖检查,每学期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一次飞行检查。市卫保所每周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飞行检查。市区教育局组织线上匿名问卷调查,了解掌握学校食堂卫生情况、数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全面建设情况,按学校类别以满意度数据对食堂量化排名,满意度高的学校表彰激励,对满意度低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溧水区、浦口区等创新思路,引进中检溯源、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提交正式报告,并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市局督促指导各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栖霞区编印《中小学膳食委员会工作手册》,每所学校每学期一册,记录工作计划、总结、会议、家长陪餐安排等;每天安排2名家长进校陪餐,填写每日监督记录表,按流程进行问题上报和处置,每周汇总问题和整改反馈情况,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推进营养午餐标准。全省率先出台《南京市中小学营养午餐指南》,逐步推广营养午餐标准,全市学校食堂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上,优化学生午餐膳食结构,合理搭配,保证新鲜蔬菜水果、粗杂粮及适量鱼禽肉蛋奶等供应。目前全市共有106所学校按照《指南》规范操作、科学搭配,确保学生午餐营养均衡,满足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依托《市中小学食堂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学校食谱进行分析和优化,满足学生营养需求,生成每周带量食谱,供学校对外发布,并为全市学校订制食谱提供模板。加强学校营养师队伍培养,仅2023年,市级组织45人统一培训后参加江苏省职业技能考试,41人取得公共营养师证书;组织1098人参加国家卫健委组织的学校营养工作人员线上培训;溧水区、秦淮区实现全区中小学校营养配餐师全覆盖。通过各级各类培训,逐步实现全市每所学校均有营养师持证从事学生营养配餐工作的目标。

    二、相关建议的政策规定

    预制菜、学校食堂现场制作、引进多家餐饮企业参与竞争等问题,目前有明确的政策规定。

    (一)预制菜问题。2023年,市教育局根据公众对预制菜的认识和理解,明确要求预制菜不得进校园,并写入2024年学校卫生工作要点。20243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公开发布了《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对预制菜的定义,除面食外的各种冷冻制品、腌制鸡排(肉、鸡腿、鸡翅)、鱼排、牛柳、关东煮、培根、酸菜、玉米布丁等均属于预制菜,但添加了防腐剂的任何食材反而不属于预制菜。因此,笼统规定杜绝预制菜进校园,不但不能杜绝影响学生健康的添加有防腐剂的食材进入校园,也限制了学校食堂食材选择范围,特别是对一些花样品种较多的选餐制学校影响较大,需全面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制订具体细则。

    (二)现场制作问题。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按照规定要求,100%实现“明厨亮灶”,厨房操作各环节各场景全程监控并实时展示。目前,全市中小学餐费标准不高,午餐平均价为12.49元,按照省《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要求,扣除用于食堂人员聘用工资的2.5-3.12元,学生每餐食材费用不足10元,不足以支付预加工菜肴的成本。因而,全市中小学校均为采购食材,食堂员工现场加工模式保障师生就餐。

    (三)引入竞争机制问题。根据“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的食堂应由学校自营,统一管理、保本运营,不得对外承包、‘联营’或‘托管’”的政策规定,目前,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暂不具备引入多家餐饮企业进行竞争的政策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

    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等单位,针对预制菜组织进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后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或者建立黑白名单目录,待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下发学校执行,切实推动食品安全治理再上新台阶,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教育局

    2024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