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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21号建议的答复
    (对人口出生率下降形势下教育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24 00:00 来源:南京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汪丽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对人口出生率下降形势下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户籍出生人口自2009年的4.9万人上升至2017年的9.08万人,随后又回落至2023年的4.5万人左右。一方面,我市幼儿园学龄人口已经进入下降期,另一方面,中学人口还将面临长达十年的上涨期,教育资源供给受到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冲击。针对两位代表提出的三个方面建议,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动态调整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一)建立完善生源预测制度

    2015年起,市教育局建立基础教育学位预测制度,根据对近十年户籍出生人口的分析,考虑到户籍政策调整和特大型城市流入人口等因素影响,每年对全市基础教育学位总体情况开展预测,编制市级基础教育资源预测报告。长期以来,影响我市教育资源供给的主要因素是出生人口变化。孩子从出生到入学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有利于教育部门根据相关波动趋势及时调整教育资源供给和发展规划。孩子从出生到入园仅有3年时间,出生人口变化对学前资源供给冲击最大,学前阶段资源调整滞后性最为明显。

    (二)加强幼儿园托位供给

    2023年,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在保障3-6岁幼儿普惠性学位供给和保教条件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2-3岁幼儿积极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在南京市创建国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过程中,市教育局认真梳理幼儿园开设托班情况,指导开设托班幼儿园进行备案,为全市新增入库托位数约1万个。为满足农村地区幼儿入托需求,在江宁、溧水、高淳等区试点依托街镇中心园和农村办园点空余学位资源举办托班。如,高淳区利用淳溪花奔幼儿园、固城幼儿园、古柏幼儿园、桠溪定埠幼儿园、东坝下坝幼儿园、漆桥和平幼儿园6个乡镇中心园的空余资源开办托班,共提供托位180个;江宁区在上峰孟新村办点和麒麟九乡雅苑村办点开办托班,有效满足周边百姓入托需求。

    (三)完善幼儿园托班保障机制

    市教育局参与并配合市卫健委研制《南京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并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南京市幼儿园托班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就幼儿园托班收费和补助标准等与卫健、财政、发改等部门深入交流协商,建立健全幼儿园开办托班机制。

    (四)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优质发展

    一是出台政策,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生均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最早每生每年300元,调增至目前的市区共担每生每年不低于3500元。二是对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教研、统一培训。三是要求属地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办园,推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增长。四是开展市级普惠性民办园骨干教师培训,提升普惠性民办园教师专业素养,提高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五是加强运营风险监控排查,妥善处置民办园关停。指导各区民办幼儿园认真开展自查、区级核查。杜绝提前收费、超标准收费和拖欠教职工工资、场地租金等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民办幼儿园运营风险隐患。

    二、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多元特色发展

    (一)加快幼儿园内涵建设

    启动百所幼儿园城乡携手发展计划,首批建设包括36所城乡幼儿园的18个项目。到2023年底,城市集体幼儿园环境与装备提优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加强课程游戏化项目建设,组织省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推荐暨南京市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评审。主办新时代践行陶行知教育思想幼教高峰论坛、幼儿园综合课程改革40年学术研讨会等,南京学前教育在国际、国内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持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21—2025年)实施。城乡小学携手结对、共同发展。继续实施初中学校分类创建,指导教育现代化初中立项学校、教育现代化初中培育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初中开展项目建设,大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提升普通高中办学品质

    积极推进省高品质示范(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申报,指导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质。推进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深化校地合作,遴选3所驻宁高校与普通高中合作,探索共同培养路径,满足学生卓越成长需求。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展示评比活动,鼓励学生自主发展,培养创新精神,提升学生探究意识和实践能力。

    三、优化生育政策,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一)时间支持

    通过生育假期奖励鼓励生育,20232月开始执行的《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十天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护理假。前四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其中,男方护理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在休假时间的选择上给予充分的自由选择权,在相应的假期时段内,可一次性使用,也可分次使用。

    (二)经济支持

    一是个人税收减免。《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明确:落实国家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纳税人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减轻家庭养育负担。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是生育保险待遇。在全省率先调整生育津贴支付期。自2022210日起,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全额支付的费用上限标准、提高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城乡居民参保人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明确我市职工和居民生育待遇有关政策,包括明确职工医保有关人员生育保险待遇、提高居民医保人员产前检查待遇和生育补助待遇。

    三是住房政策支持。支持多孩家庭改善住房条件。20225月起,多孩家庭(二孩及以上)在现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增购1套住房政策,并引导商业银行提供优惠贷款利率等支持,切实减轻家庭育儿负担,为优化人口结构提供住房支撑。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租房支持力度。20225月,为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等群体解决住房问题,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明确:多子女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在普通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分别为60万元/人、120万元/户;无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减轻住房交易税费负担。我市已于202210月制定细则,明确政策优惠条件、退税金额计算、时间认定等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切实减轻多孩家庭改善置换需求购房负担。

    四是企业政策支持。《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明确: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三孩的按照规定分别给予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八十的补贴。

    (三)服务支持

    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0-3岁婴幼儿发展项目专项资金,促进托育机构能力建设,缓解家庭育儿负担。一是支持托育机构能力建设。市财政对新建备案制托育机构按规模给予相应补助。二是支持普惠托育机构发展。市财政每年对普惠托位按每个1000元标准实施补贴,各区财政按1000元标准予以配套,分步实施一区一镇街一普惠机构。三是支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资金,支持做好儿童健康管理。免费开展幼儿园儿童视力筛查、水痘疫苗免费接种等健康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教育局

    2024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