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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01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构建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7-13 09:17 来源:市工信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人资环委:

    您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作为我市重点产业链之一,发展速度十分迅猛,随之而来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问题日渐突出。2019年,我市被列入江苏省四个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城市之一,我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围绕《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函〔2018〕68号)、《关于推进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节能〔2019〕30号)等文件要求,主动作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开展《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在条例修订草案中新增废旧动力电池条款,以法律形式强化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管理,鼓励相关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服务渠道;在拟制定的《南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发展意见》中,支持有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同步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或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提升报废机动车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率。

    二是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鼓励我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采用标准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产品结构设计,采用有害物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原材料,尽可能使用再生材料。深入开展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实施绿色化改造,全力推动绿色产业体系构建,鼓励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引领作用显著的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我市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入选工信部第二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三是完善动力电池回收网络。经过近几年的工作推动,我市基本建立了以各4S店和汽车维修企业为骨干,覆盖全市的动力电池回收网格体系。各网点将回收的电池直接返回汽车和电池生产企业,由汽车和电池生产企业集中处理。目前,我市共设立了153个退役电池回收网点,数量占全省近15%,我市汽车退役电池得到有效回收。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

    四是加强动力电池企业指导。为了保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顺利开展,配合省级部门建立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召集我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电池生产等企业开会部署,要求相关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将蓄电池流通信息上传至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并要求相关企业建立回收体系,实现集中回收,促进规模化综合利用。

    五是梯次利用初具规模。梯次电池在微电网、交通等领域均有所应用。国网江苏综合能源公司创新退役动力电池应用场景,自主研发新型智能轨道电动机车、系列移动储能施工电源等新产品。江苏华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江宁开发区落地,主要从事退役锂电池梯次利用、储能系统核心研发、能源产品定制生产、智慧能源系统综合服务等业务,并于2022年获批工信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规范企业。

    六是技术创新初显成效。鼓励相关机构和企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国网江苏综合能源公司研发梯次电池大容量成组、基于大数据互动智慧型BMS主动均衡等技术,并在南京江北梯次储能电站应用。江苏慧智能源研究院研发建成国内首个兆瓦级商业应用的用户侧三元锂梯次储能电站,突破了三元锂电池稳定性差的缺陷。

    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全国范围内在退役电池回收利用过程中,还存在动力退役电池梯次利用难、拆解回收利润低、回收体系不健全、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工作机制亟待健全和完善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推动政策标准体系完善。向国家、省相关部门建议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对回收体系每一环节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赋予相关部门执法职能及权限,充分利用国家平台对电池的全生命周期进行溯源管理,真正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究”;此外,向国家、省相关部门建议制定动力电池生产绿色选材、标准化及通用性设计、易拆解结构设计及易梯次利用设计等行业标准,对电池生产企业进行规范。

    二是持续健全回收体系建设。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回收网点建设覆盖更多区域,切实落实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依规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工作,从源头把控好废旧动力电池流向;鼓励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持续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积极申报工信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

    三是持续强化激励保障措施。积极争取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每个环节予以一定的补贴,以提高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效率;鼓励相关机构和企业研发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设备,扩展梯次利用场景,鼓励梯次利用企业探索梯次电池在交通、金融、医疗、建筑、家庭等场景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有效宣传,加深社会公众对退役电池造成环境影响、资源浪费的了解。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南京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