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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32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推动建立区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聚力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11-27 09:56 来源:市委政法委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卢静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建立区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聚力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基层“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及机制建设现状

近几年,我市以推进基层“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为重点,充分激发部门、板块和社会三个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力度,着力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履职、基层联调联治、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注重工作顶层设计

一是加强规范指导。市委市政府于2017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7】28号),对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快推进区、街道(镇)调处中心实体化运作,着力解决两级调处中心人员配备、场所建设、工作经费等相关保障工作,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公安、司法行政、信访、住房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派员进驻,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要“充分发挥区、街道(镇)调解中心龙头作用,强化调解功能,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探索开展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协商谈判和网上信访,以及诉讼案件在线立案、在线审判、电子督促程序等工作,实现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调解‘一站式’服务”。市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制定出台《关于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的意见》《关于完善人民调解机制提升矛盾纠纷调解率和解决率的意见》《南京市行政复议与和解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各板块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出台江北新区《关于建立非诉讼解决综合平台的工作方案》、溧水区《受理事项全链条闭环管理工作规范》《“一体化”司法确认机制实施方案》、玄武区《关于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以上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实施,有效形成了对基层“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规范指导。

二是强化协同落实。市级层面持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攻坚”行动,成立市委政法委牵头的“矛盾风险大攻坚”指挥部,督促指导各板块各牵头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市委改革办连续2年将“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作为市领导牵头督办项目,市委政法委把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作为政法重点任务,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围绕重点矛盾化解和疑难案件开展会商会办,推动责任落实与问题解决。各板块各街道(镇)按照市里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调处中心职责任务及调解室工作流程。

三是建立机制制度。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多元解纷工作保障。建立源头治理机制,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深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联动联调机制,强化条块结合、部门协同,实行“基层吹哨、部门报到”制度,落实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分析研判、首问负责、基层走访,以及突出矛盾问题联席会办、联合整治、领导包案、跟踪督办、问效问责等制度,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建立进网入格机制,深化警网融合、政法网格员工作,组织党员、政法干警到社区(村)报到,发挥专业优势和模范带动作用,参与协助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二)促进调解工作对接

加强多元解纷方式路径的整合融通,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对接,促进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诉讼服务等功能融合,强力促进各种解纷方式在主体、制度、程序和效力上有机衔接。

一是建成非诉中心。市、区(江北新区)均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成立市、区非诉讼服务中心,全市法院及各区信访部门建成非诉讼服务分中心,两级法院均设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全力将两个中心打造成“一站式”解纷的综合性枢纽。

二是深化人民调解。积极打造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新媒体人民调解组织四个平台,全市设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487个,建成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500余个,建成个人调解工作室400家。

三是加强工作对接。普遍实行“派驻制”对接方式,144个户籍派出所全部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680名驻所人民调解员;法院“一站一室”建设全覆盖,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25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和14个律师服务工作站,在证券、家事、仲裁、公证等领域与相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建立18个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优化民事诉讼司法确认程序的实施细则》,完善诉前委派调解与司法确认程序衔接机制;全市两级检察院14家刑事和解室全部挂牌成立;采取“移送制”和“派驻制”两种方式,推动市、区、街镇三级访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

(三)推进工作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部门“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各部门(行业)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多元化解工作平台及机制制度建设。比如,市人社局牵头在市、区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三级联动、四方参与、五元化解”模式的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提供咨询、指引、受理、调解、仲裁、援助等一站式服务,该工作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特色案例。市司法局指导成立金融、知识产权、旅游、二手车交易、品牌家具等市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研发市医调中心服务管理系统“宁医调”,构建以市医调中心为工作主体,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和江北新区6家医调委为分站点的“1+6”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实施医疗责任保险服务,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市妇联成立市家事调解专业委员会,建成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近900家,“宁姐益家”家事调解服务南京路径探索被省妇联评为公益社工服务示范性项目。市仲裁办聚焦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打造南京知识产权仲裁品牌,被列为全国首批、省内唯一的知识产权能力建设试点仲裁机构,推动与11家单位共同成立的江苏(南京)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为全国首创,南京入选国家第一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城市。

二是强化板块“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尊重激发基层创新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基层多元解纷经验典型。比如,在区级层面溧水区高标准打造区级综合矛调中心,整合各方资源,推动相关单位入驻溧水区矛调中心,在全省率先将法院立案庭整体嵌入区级矛调中心,通过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聚力打造“全要素、全流程、全周期、全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溧水模式”;栖霞区打造“栖事宁人”个人调解工作室联盟,目前联盟成员28家,分布在街道、社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等领域;秦淮区建成“苔花调解工作室”168个,形成区—部门、街道—社区三级体系,实现15分钟矛盾调解圈;浦口区落实“每月一办”工作机制,坚持板块条线高效协同,全力构建“群众做好事、村(社区)办小事、街道办大事、区里办难事”四级联动工作格局。在街道(镇)层面溧水区所有街道参照区级矛调中心模式,均建成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充分整合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妇联、社保、民政、物业、纪检等部门资源力量,采用常驻、轮驻、随驻相结合的形式,为群众提供矛盾调解、信访调处、法律援助、诉讼服务、法治宣传等“一站式”服务;栖霞区仙林街道以网格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建立网格责任制度,织密调解组织体系,实行党群联动共治,有效解决城市发展快、矛盾复杂,但抓手少、人手不够的现实问题,切实将老百姓身边最难解决的事一件件办好,其经验成效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及推介,被中央组织部誉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江宁区谷里街道打造乡村治理法治微阵地,依托街道法治工作站,以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化为抓手,充分发挥自治强基、德治教化作用,形成一核引领、一揽调处、一线议事、一体服务 “4个一” 融合工作模式玄武区梅园街道规范化设置“三区三室一通道”(涉法涉诉办理区、信访候洽区、接待区、法律咨询室、心理干预室、情绪宣泄室和特殊人群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法律中心和非诉中心功能的整合。

三是推进线上“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各部门各板块积极探索网上调解,运用“线下+线上”工作模式,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比如,市委政法委在市级层面打造并上线“宁稳通”风险管控平台,对接安全生产、阳光信访、12345政务热线等平台,推动资源和数据共享,实现矛盾风险闭环管控。市法院推行诉讼事务全市通办,发挥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江苏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作用,实现当事人、律师与法官的网上沟通联系。市司法局推行应用“苏解纷”智能平台,并与“微解纷”平台无缝衔接,平台入驻服务机构1000余家,2022年累计办理纠纷申请3400余件。市信访局自主研发南京和谐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在全省首创网上信访代理制度,打通信访诉求对接服务的高速路、直通车,得到省信访局的采用与推广。市人社局依托部省两级调解平台,形成市、区、街镇网上劳动纠纷调解处理机制,网上平台调处的劳动纠纷案件占仲裁机构立案受理案件50%以上。雨花台区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及时雨”智慧调解平台,构建多元解纷“三台融合”(窗口实体平台、12348热线服务平台和“苏解纷”非诉网上平台),实现人民调解与立案、司法确认等职能“一键转换”。

二、目前“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

从总体上看,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框架已基本形成,基层“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开始探路破题,一些领域和方面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了示范效应。但面对新问题新挑战,对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工作中仍存在亟待整改提升的方面。一是建设力度有待加大。除溧水等少数区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建设成效较为良好外,大部分地区和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配套保障措施都不够到位,相关工作推进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经费保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多元解纷平台的建设和有效运转。二是衔接联动有待增强。多元预防化解工作主要集中在少数部门之间,诉讼、调解、仲裁等各类解纷机制之间尚未形成一个协调统一的整体链条;各类解纷组织机构主要依赖于行政部门推动建立,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牵头组建的较少。三是信息融通有待提升。各部门和业务条线都建有智能化应用系统,但相互之间数据信息与各条口系统的交换融合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信息孤岛”“信息打架”问题,影响分析研判及预测预警预防作用的充分发挥。四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基层调解组织存在专业专职调解人员比例偏低、队伍不够稳定、人员数量不足、调解经验不够、业务能力不高、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质效和服务质量。

三、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的思路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所强调的江苏要“在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上走在前”,以及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江苏时所作出的江苏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指示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结合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建实建强各级各类“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筑牢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屏障。

一是加快基层平台建设。根据中央和省部署要求,适时研究制定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及机制建设相关工作意见和推进计划,以区、街道(镇)为主阵地,着重梳理基层“一站式”多元解纷综合平台建设现状,查找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整合力量资源、规范基本流程、加强专业建设、推动实体化运转的工作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实体平台和机制建设,探索建成符合本地实际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努力推动实现基层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二是提升解纷协同水平。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为抓手,压实司法行政、人民法院在“三大调解”中的牵头作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门之间,以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同配合,推动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促进医患、交通、劳动、物业、消费等传统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化解工作向新领域拓展,促使更多力量流向引导和疏导工作端,不断增强矛盾协同联调、多元化解的整体合力。

三是强化人才队伍保障。加强人才保障,配强专业队伍,完善调解员招聘录用、管理使用、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锻造与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相适应的调解工作队伍。探索建立调解员队伍职业水平评价体系,推广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等方式,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科学高效、公平合理、与时俱进的考评机制,确保人员及工作相对稳定。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为公益性纠纷解决服务提供捐赠资助,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基金会等组织,提升“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市场化运作水平。

四是增强智慧调解质效。综合运用新媒体、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完善在线“一站式”解纷平台,促进调解资源跨区域跨领域共享应用。融合“江苏微解纷”“调解小助手”等平台功能,加快“智慧矛调”系统开发运用,推动实现“申请-受理-分流-指派-调解”全流程线上办理。积极开展远程心理咨询、远程调解、远程开庭等“线上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五是畅通人民参与渠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体现基层“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的人民性。综合运用政务服务中心、“12345”热线、非诉讼服务中心、综治中心、人民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平台资源,快速了解民意,及时解决纠纷。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坚持居(村)民会议、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探索实践居(村)民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等协商形式,畅通群众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渠道。拓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途径,调动平安志愿者、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等群众力量积极性,发展吸纳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指导师、律师等专业力量以及特殊领域专业人才参与基层矛盾化解,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打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工作格局。加强宣传动员,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介,深入宣传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人们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委政法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