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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19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尽快制定山体保护及修复专项条例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11-27 09:56 来源:市规划资源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田家英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山体保护及修复专项条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南京市山体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南京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山体资源保护工作。多年来,持续不断开展露采矿山关停、特殊区域保护、受损山体修复等山体资源保护工作。

(一)划定特殊保护区域,规范山体开发利用

201212月,经省政府批准,我市编制并实施了《南京市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划定方案》。在摸清全市山体资源现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规划、生态保护区划、基础设施布局、矿产资源开发等因素,确定全市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的位置、范围、类型和保护措施,划定了六合丘陵岗地区、老山山脉低山丘陵区、宁镇山脉低山丘陵区和茅山山脉丘陵岗地区等4个区域内94个特殊保护区,面积301.47km2,占全市山体资源总面积的62.02%。在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开山采石、露天采矿、工程取土、设置固体废弃物堆放场所、新建或扩建墓地等活动,通过限制和规范山体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等手段,防止不合理的开发建设对山地丘陵的地质环境和生态功能造成负面影响。

(二)实施露采矿山关停,划定禁止开采区域

200110月,省人大颁布实施了《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南京市自2003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三轮矿山关停工作,共关停露采矿山300余家,目前仅剩3家露天开采矿山(均为水泥用配套矿山),有效减少了破坏山体资源地形、地貌、植被和自然环境的开山采石、挖砂取土等活动。此外,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和市政府同意,我市印发实施了《南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其中共划定12个开山采石禁区,面积3248.19平方千米;23条开山采石禁带,面积1215.57平方千米,我市大部分重要山体和名山景区纳入禁采区域,开山采石禁区(带)内不得开展露天采矿行为。

(三)编制矿山治理规划,实施受损山体修复

露天矿山实施关停后,我市自2005年启动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13年,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了《南京市废弃露采矿山治理修复规划引导》。2017年,对全市所有未修复的废弃露天矿山进行了详查,编制并批复实施了《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对全市早期开山采石等造成的山体破坏区域系统性修复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划,明确了修复主体、时间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将矿山修复与区域条件、生态环境相结合,因地制宜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宜景则景、综合利用等模式,先后推进实施了南京麒麟科创园青龙山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南京市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等重大项目,主要完成了重要交通干线、长江两岸、旅游风景区周边可视范围内的废弃露天矿山宕口修复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修复矿山200余个,总投资约22亿元,完成修复面积约2500公顷,打造了江苏园博园、矿坑公园、佛顶宫、蜂巢酒店等一批精品工程和网红打卡景点,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其中,2019年至2020年实施了长江沿线10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共完成子项目62个,投资3.4亿(其中省以上补助资金2.44亿),共修复面积440公顷,其中新增绿地面积170公顷,恢复可供利用的建设用地135公顷,形成(恢复)耕地面积95公顷。

(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统筹推进整体修复

当前,我市正在编制《南京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该专项规划已通过市规委办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向社会公示,正在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审查通过后将报市政府批复实施。该规划编制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除矿山单一要素修复外,结合我市“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工作实际,抓好破损山体综合整治修复和山体公园建设,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河流上下游,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地开展山体生态综合修复,进一步改善自然生态景观、增加植物多样性,打造“鸟语花香、田园风光”的宜居环境,全面提升生态竞争力。

(五)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空间管控

将南京市老山、栖霞山、牛首山等重要山体资源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进行严格管控保护,定期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对重点区域开展遥感和现场核查。根据国家批复并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94.64平方公里。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最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矢量数据,全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1002.66平方公里(包含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之间的重叠,是所有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数据的总和)。在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市政府专门印发实施了《南京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监督管理和考核办法》(宁政办发〔202311号),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和市级部门职责分工,持续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共同严守生态空间保护区域。

二、南京市名山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挖掘南京名山资源的文化内涵,加快推进名山旅游景区、度假区建设,积极宣传推广南京名山历史文化,打造南京名山城市名片。

(一)加强名城山水环境的整体保护

根据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整体保护和彰显南京“襟江带湖、山水相依、龙盘虎踞”的地理形胜,重点保护宁镇山脉楔入城市的三支余脉,即北支的栖霞、乌龙、幕府和狮子等山体,中支的钟山、富贵、九华、鸡鸣、鼓楼、五台和清凉等山体,南支的青龙、黄龙、雨花台、牛首和祖堂等山体。禁止任何建设活动破坏山体绿化,加强环境整治。全市划定13片环境风貌保护区,将历史文化内涵较为丰富的自然山水资源集中区划为环境风貌保护区。此外,我市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设计过程中,也充分考虑并加强山体周边城市景观融合,确定山体周边建筑形态、建筑高度、风格色彩、退让距离等内容,充分挖掘和彰显我市“山水入城、城抱山水”的格局特色。

(二)加强名山景区品牌建设和提档升级

围绕南京历史文化和“山水城林”城市风貌,增强名山资源地的休闲体验、度假功能,其中,栖霞山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获得省政府批准,培育无想山旅游度假区、方山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推动名山景区提档升级,创新产品业态、优化旅游服务,推动老山国家森林公园、无想山景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瓜埠山创建国家3A级景区。

(三)落实名山景区配套设施和环境提升建设

相继开展了钟山风景名胜区东部入口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钟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建设、紫金山天文台资源保护与环境提升、牛首山文化旅游区环境整治工程、冶山森林公园建设等文旅项目建设,不断完善钟山风景区等名山景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文旅公共服务质量和效能。

(四)立体化推进名山历史文化宣传推广

近年来,在名山历史文化宣传主要通过:一是推介会促销、国家级以及各省区域级文旅展会宣传推广;二是在《悠游南京》杂志、南京四季旅游产品专题宣传册《遇见南京》《南京文旅完全手册》《南京符号》等宣传品上推广;三是加强新媒体营销,综合利用网络直播平台、视频平台、网络电台、小红书、腾讯小程序、微视频、音频等,开展南京山水旅游宣传营销,讲好南京名山故事,打造南京名山城市名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综上,为做好山体资源保护,我市已先后出台并实施了《南京市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划定方案》《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南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南京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并采取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进行保护等多项工作举措,管理规划、工作制度、流程和举措都较为完善,山体资源已得到较好的保护和修复。下一步,就山体资源保护工作,将继续严格落实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禁采区管理。在保护区、禁采区内依法依规开展矿产资源勘查采矿活动,杜绝开山采石、开山造地等破坏山体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管控区域内涉及山体破坏的人为活动。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0号)等政策要求,对确需实施的人为活动,必须通过不会造成生态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否则不予批准实施。试点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界桩埋设,既起到山体资源保护的警示作用,还起到一定宣传效果。

三是坚定不移推进山体生态保护和修复。严格实施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等管理规划和制度,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的基础上,坚定不移的推进受损山体修复工作,力争2025年前基本完成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的修复工作。

四是继续加强名山历史文化推广。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推广南京名山历史文化,努力实现名山景区(点)推广线上线下立体化。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规划资源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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