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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辉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南京市“企业家日”的建议》收悉,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南京市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高度关注。经济的发展靠市场,市场的主体是企业,企业的灵魂是企业家,尊重企业家才能营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氛围。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五条建议,我们认为比较精准,值得认真探索。同时,作为市委市政府联系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和桥梁纽带,针对这些建议我们也做了不懈地努力。现结合市工商联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总工会的会办意见,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针对“将2023年11月1日设定为南京企业家日”的建议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极大地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对民营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企业家是社会稀缺资源,企业家强,国家、城市就强,企业家有竞争力,国家、城市就有竞争力。设立南京企业家日,能让全社会认识到企业家的重要性,是对企业家最大的支持和尊重。选取11月1日为南京企业家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发我市广大民营企业家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全国已有多地设立“企业家日(节)”“民营企业家日 (节)”。如吉林省,广东深圳市、佛山市,江苏苏州市、南通市、无锡市、常州市,安徽宣城市、阜阳市,山东聊城市、临沂市、青岛市、德州市、威海市,福建福州市、厦门市,湖南长沙市、郴州市,河南南阳市、鹤壁市、濮阳市、新乡长垣市,湖北荆门市,河北石家庄市等地均设立了“企业家日”;陕西西安市2018年起设立“企业家节”;广西、浙江省温州市和湖州市则在节日名称上突出了“民营企业家节”。时间选择上,大部分地方选定每年11月1日,河北省石家庄的“企业家日”在每年9月29日,纪念正太铁路石家庄总机厂1905年9月29日开始建设,南通市将清末实业家张謇在当地创办的大生纱厂的投产日——5月23日定为“企业家日”;常州市将每年农历正月初八定为“企业家日”。
2018年以来,市主要领导坚持定期开展 “服务企业·面对面”活动,听取企业家的发展建议,解决企业发展难题。2022年市主要领导实地调研企业15家,与64家企业座谈,通过现场办公、部门上门服务,推进企业难题解决。今年已组织民营经济、外资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动6场,邀请50多家企业参加,推动企业反馈问题解决落实。
市人大积极推动市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举措,尽快研究设立“南京企业家日”的相关工作。待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设立南京企业家日”的相关议案后,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相关决定。
近年来,市工商联深入开展“千企大走访大调研”“走民企送政策送服务”“民营企业服务月”等集中走访调研活动,构建“企企综合服务平台”,与各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服务企业·面对面”活动,建设了覆盖全市的700家民营企业调查点平台,将每月20号定为“市工商联企业家服务日”(如遇周末则调整为相邻工作日),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交流。参与承办全市“企业家服务日”早餐会(民营企业专场)等政企交流活动,制定市工商联与民营企业和所属商会交往行为指南,与工信、税务等多个部门签订对口合作协议,不断完善“1+N”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政商沙龙、政策解读、形势分析、专业培训,促进政府部门与企业面对面交流。积极推动“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工商联行业商(协)会、民营企业定期沟通互动机制”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细化举措列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中。下一步,市工商联认真倾听企业家的心声,就设立“南京企家日”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建言献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第22条规定“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按规定加大评选表彰力度,在民营经济中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富有中国特色、顺应时代潮流的企业家成长经验。”
近期,市委、市政府将召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市工商联向市委、市政府建议,按产业分类,根据产值、税收、就业等,对我市经济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进行表扬,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重企业家、重视企业家、服务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动员全市广大企业家振奋精神、永攀高峰,在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中奋勇争先、更加出彩。
市总工会将在推荐评选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过程中,按照一定比例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家进行推荐并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三、针对“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表彰活动”的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第27条规定“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宣传报道,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鼓励和表彰在南京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有利于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家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
近年来,市工商联积极做好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表彰的推荐工作,2018年南京民营经济发展大会表彰了60名南京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100家优秀民营企业和5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2019年,我市有1位和9位民营企业家分别被中央统战部、省委统战部表彰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市青企会、女企联2家商会以及苏宁环球、金浦集团、弘阳集团、巨鲨科技、卫岗乳业、先声药业、天加环境、南瑞继保8家企业被全国工商联表彰为抗疫先进商会组织和抗疫先进民营企业,市文化企业商会被表彰为全市抗击疫情先进集体。
下一步,市工商联将做好各类表彰的推荐工作,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更多的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获得党委、政府和社会的肯定,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
四、针对“探索创建南京企业家创新创业博物馆”的建议
设立企业家创新创业博物馆,对于展现企业家精神,宣扬企业家文化,对于尊重企业家和弘扬创业创新精神有着积极的意义。按照《博物馆条例》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新建博物馆必须明确举办者,有固定的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室、藏品保管场所,有相应数量的藏品以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并能够形成陈列展览体系。此外还需要具备与博物馆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
“十四五”期间我市在大力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高质量发展,支持社会各界举办设立博物馆,不断丰富优化南京市博物馆结构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追求。
近年来,市工商联通过新宁商“刊+微+网+活动”的全媒体宣传矩阵,大力宣传新宁商紧跟南京市加快培育壮大产业经济“五大行动”,抢订单、拓市场、促生产的故事,激励广大企业家突出“四敢”导向,展现“五拼”姿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下一步,市工商联将做好南京企业家创新创业案例资料研究,加强南京企业家创新创业有关藏品征集工作,助力南京企业家创新创业博物馆设立。近期,市委市政府将召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出台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文件,表扬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市工商联将推出“新宁商再出发”系列短视频并全网分发,开辟“新宁商风采”专栏,充分展示南京优良营商环境,讲好“新宁商”故事,营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五、针对“尝试利用南京市地方立法权为民营经济立法”的建议
目前,市人大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部分建议内容已在《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中有所体现。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凝结了南京市人大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殷切期望和坚定决心,决定将进一步凝聚共识、助力发展,用人大法治力量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近年来,市工商联深入开展建言资政工作,“开展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荣获全省工商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等研究成果在《南京调研》《资政专报》等专刊发表,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市工商联提交团体提案、集体提案9件。其中,《关于大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南京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建议》《关于大力建设产业强市,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的建议》分别由市委书记、市长督办,是提案工作的一个新突破。两件提案获评2022年优秀提案,1件提案获评政协十四届委员会最具影响力好提案。市工商联在大会作《高标准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 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发言,得到陈之常市长充分肯定。下一步,市工商联将积极建言献策,努力推动我市民营经济的立法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工商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7月31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