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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强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南京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20万辆,主城区机动车保有量约160万辆,而主城区各类停车泊位仅为110万个,停车矛盾较为突出。近年来,我市多次将缓解停车矛盾问题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在市政府领导下,多部门联合发力,通过加强设施的规划、建设,资源的管理、利用,多维度、多渠道补充停车泊位供给,提升资源利用率,积极推动停车矛盾有效缓解。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合理制定停车设施布局方案,构建科学停车体系
为缓解停车难引起的诸多交通问题,修补城市功能,全面提升南京市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2012年,原市规划局牵头编制完成了《南京市城市停车设施规划(2012-2020)》。该规划在2010年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坚持以“调控”作为此次停车设施规划的总体指导思想,坚持“供需统筹,以供定需”和“区域差别化”的理念,充分体现停车设施分区、分类、分时、分价的调控思想,构建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导、公共停车设施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体系。为适应南京新阶段的停车设施发展要求,实现停车与城市发展的良好互动,于2018年完成了《南京市停车设施规划(修编)》。该规划延续2012版“供需统筹,以供定需”和“区域差别化”的理念,在中心城区及周边城市连绵区内规划布局路外公共停车场。为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2019年,市规划部门试点开展了城北、城东两个片区老旧小区周边用地增配公共停车泊位详细规划,在梳理城北、城东两个片区内未出让及待更新的商业办公、社区服务中心、学校等用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路网容量、建设难度、轨道交通建设影响等多个因素,提出两个片区内部增配公共停车泊位规划布局方案及建设规模。该规划已于2021年2月获市政府批复,目前,正在按照市政府要求开展江南绕城公路范围内其他区域老旧小区周边用地增配公共停车泊位详细规划工作。
二、大力开展停车设施建设,主动缓解供需矛盾
一是聚焦停车矛盾重点区域,连续开展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主城区社会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市交通局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动主城区停车设施建设,截至2021年底,共建成197处,新增5.8万余个泊位,其中包括2351个立体停车泊位。2022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市交通局以市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南京市主城区社会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共排定项目68处,总泊位数为19390,其中包括1383个立体停车泊位。
二是保障公共停车用地、简化停车设施建设审批方面出台的针对性措施。由交通、规划等多部门联合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在规划调控、项目审批、土地政策等方面明确了配套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在停车设施建设形式方面,始终坚持集约挖潜,鼓励既有停车资源的开放共享,有效利用、充分挖掘城市地上和地下空间资源,增强土地的复合利用;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
三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出台停车设施建设补贴、拓展停车配套服务等相关政策。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宁交规范[2020]1号),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加大市、区两级财政对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城市公共停车场奖补力度。市建委牵头拟定《南京市鼓励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优惠政策若干规定》(宁政规字〔2014〕12号),从规费减免、资金补助、商业配套、运营保障等方面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设施。
三、积极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做好停车需求的合理补充
一是有效利用道路停车资源。公安交管部门结合道路情况合理设置微循环片区及单行线,通过“一侧停车,一侧禁停”的管理措施,在保证道路畅通前提下,增设一批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在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错时”停车位,如在长江路、太平北路、水西门大街等部分道路,设置13个“夜间免费”停车位。
二是充分利用地下人防空间。积极推进“平改立”车位改造,进一步缓解停车矛盾突出片区“停车难”问题。目前,中山路人民中学操场地下停车场已投入使用,十三中锁金村分校操场地下停车场、河西儿童医院“沉井式地下车库”等均在建设中。
三是积极推进停车资源共享。推广东部战区总医院共享停车典型做法,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居住区和商业综合体采取错时停车等方式,向社会开放所属停车场。目前,全市停车资源共享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多部门通力配合,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共享泊位11.7万个。2022年确定年度计划新增共享泊位2万个,实际新增3.1万余个。
四、完善智慧停车平台建设,提供便捷停车服务
根据市领导停车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及相关批示,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城建集团停车公司负责建设的南京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已于2019年11月28日上线运营。“宁停车”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与平台同步上线,实现线下收费员收缴与线上车主自主缴费相结合的收费模式,为车主提供更便捷的停车体验。目前,智慧停车平台已全量接入路内停车数据,静态交通大数据平台已覆盖全市12个区,实现“一图总览”。根据市城管局2018年普查数据,完成全市停车场静态数据接入,所有停车数据均已发布在“宁停车”APP停车地图上,全市停车管理“路内路外一张网”总体格局初步显现。同时,随着近年来停车资源共享工作的推进,平台逐步纳入市区各单位空闲可停车位资源。截至目前已实现全市约60万个公共停车泊位全覆盖,其中包括8.3万个道路临时泊位运营实时数据、500余处机关事业单位共计9000多个共享泊位联网数据以及1500余家公共备案停车场实时余位信息,为市民提供实时数据查询、车位查找、车位导航、共享停车、电子发票等近30项便民服务。同时,市民可以通过的“宁停车”客户端,定位查找车位、充电桩、加油站、美丽乡村、红色教育基地、公厕等地点,并实现导航功能。
五、完善停车价格政策制定,推动价格杠杆调控
我市停车收费改革起步较早、力度较大、收费较高,对缓解交通拥堵、引导市民出行理念转变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现行的《关于印发〈南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价规〔2018〕1号)文件中,停车服务收费已对投资主体和经营特征等因素进行了区分,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以及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他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以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独立专业机械立体(住宅区域除外)停车设施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推出了公共停车设施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实行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干道高于支路、住宅区外高于住宅区内、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大型车高于小型车、违停成本高于规范停车成本的差别化收费政策,积极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供求关系。
六、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一是关于“创新推出全市主、支干道白天高峰时段可单向错时停车,夜间19—7点可开放双向停车措施”的建议,市公安局将坚持“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在综合考虑交通流量、停车供需矛盾等因素的前提下,在部分具备条件的路段,设置“19﹕00—7﹕00”临时免费停车路段,最大程度兼顾停车与行车需求,为群众创造更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是关于“建立‘一卡通’电子收费管理系统”的建议。市城管局相关职能处室目前正联合中山陵风景区片区50家停车场开展智慧停车一张网试点。后期,将结合试点情况,待进一步完善后落实管理模式推广。
三是关于“深化停车管理信息改革”、“完善智行交通诱导系统”等建议,我局将加强与市公安局及城建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宁停车”智慧平台,全量接入社会面各类停车数据,完善停车泊车共享机制,拓展建设街面诱导显示屏,真正做到停车泊车信息“手机端”可查、路面上可见,为群众高效便捷停车提供更大便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城市管理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