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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15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科学处置我市农村有机废弃物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7-31 09:04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王强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科学处置我市农村有机废弃物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农业废弃物治理工作,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部门协同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治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南京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清单》等文件,对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治理等工作明确部门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建立了农村有机废弃物治理多部门协同管理推进的机制,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南京市农业领域“无废城市”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市城管局印发《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7-2020年)》《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持续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推广农村易腐垃圾就近生态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财政部门在涉农专项中,列支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秸秆收储作业、秸秆规模化利用。

    2、加强扶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目前,我市在农作物秸秆“还、收、用”等环节都有明确的扶持政策和补贴标准。在“还”的环节,对开展水稻、小麦、油菜、玉米、芦蒿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省、市级财政补助25元/亩;对开展秸秆犁耕深翻作业的,省、市级财政补助40元/亩。在“收”的环节,对开展秸秆收储作业的,省、市级财政补助20元/亩;对建设符合标准的秸秆收储转运中心,最高补助20万元。在“用”的环节,对年消耗本市秸秆量1000吨以上的规模化综合利用企业,按利用量档次可补助5万元-30万元不等;对购置秸秆固化成型设备的,可享受购置价50%的财政补贴。我市2022年共切块下达市级以上财政资金4000多万元,支持各区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多种形式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6%。

    3、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以农牧结合、种养循环为方向,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为抓手,着力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建立年度规模养殖场整治提升清单,改造提升资源化利用设施。强化部门协同,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检查认定,印发《南京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加强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巡查指导,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2022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7%。

    4、规范农村厨余垃圾处理。指导涉农区(含江北新区)逐年提升末端处置能力,加快建设有机垃圾处理站(餐厨余处理站)等处置设施,并联合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南京市餐厨、厨余垃圾分散处置设施案例汇编》。目前,7个涉农区(含江北新区)共设置了133个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理站点(餐厨余处理站44座,阳光堆肥房43座、沤肥池46个)。其中44座餐厨余处理站可日处理餐厨余垃圾87吨,主要运用高温好氧发酵、机械预处理、生物转化等处置工艺,处置产出物可作为肥料用于园林种植和作为饲料用于黑水虻养殖,基本实现了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就近消纳和资源化利用。

    5、积极推广应用有机肥。组织实施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利用畜禽粪便生产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有机肥。2019年至2022年,在沿江5公里区域实施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每吨补助400元,2022年补贴规模达5.4万吨以上。

    6、实施农业废弃物处置设备购置补贴。目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打(压)捆机、秸秆压块(粒、棒)机(含移动式)、残膜回收机、清粪机、粪污固液分离机、撒肥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有机肥加工设备、沼气发电机组、沼液沼渣抽排设备等农业废弃物处置设备都列入了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治理工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1、积极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是稳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继续健全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离田收储利用,推动形成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五化”并重、各具特色的利用格局。开展秸秆收储利用按量补助和建设秸秆收储利用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和机具研发推广,积极推进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试点,提高整体作业质量和效果。二是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水平,促进畜禽粪污源头减量。三是进一步推进有机肥应用。选择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治理压力大、作物化肥施用减量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名特优果菜茶稻产区和规模种植基地,实行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就地就近利用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实行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推进化肥用量下降、有机肥应用比重提高,增加绿色优质专用高端产品供给。四是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厨余垃圾处理。指导各涉农地区进一步加强涉农村有机垃圾处理站点资源化处置能力,提升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率,逐步完善“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2、继续加强废弃物治理体系建设。一是完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完善包括农村有机废弃物治理在内的“无废城市”建设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重点问题会商制度,加快厘清各类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制定“无废城市”建设部门责任清单,搭建高效的联动监管平台,形成分工明确、协同增效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二是加强资金支持。继续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安排市级资金支持各地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建设用地保障。对于废弃物处置涉及设施农业用地保障的,指导街镇做好用地选址及备案工作,依法依规服务项目建设。

    3、进一步推动产学研进程。财政资金继续支持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在农业废弃物治理领域加大技术创新和应用研究力度,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建立健全科技示范推广体系,创新技术推广机制,加强科技推广力度,集成应用一批新技术、新模式。继续组织有关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与涉农区对接,推动农业科技人员、成果和资源下乡。

    4、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等政务媒体以及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加大宣传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以及农业农村废弃物治理各项政策措施,科学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提高社会认知度、关注度和支持度,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利用农村有机废弃物、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