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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绍林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营造民营企业发展良好环境,积极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扎实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着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一流营商环境顶层设计。聚焦市场主体诉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整体推进,打造“市场主体向往、人民群众满意”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连续出台5个优化营商环境文件,2023年以市委1号文出台《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23〕1号),明确了126项具体工作举措,在此支撑下连续两年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10项创新实践入选国家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数量居全国前列。二是强化惠企政策一站直达。着力打造“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以“惠企政策、便企办事、利企服务、政企互动”为出发点,统一汇聚全市各类惠企政策,集中受理政策兑现申报事项,实现政策智能匹配、精准推送和一站直达。通过“政策拆解中心”对全市惠企政策申报条件进行“精准拆解”,为企业提供兑现事项的一键匹配,第一时间推送,为企业提供惠企政策“随身看、实时享、秒推送”服务。目前,平台已发布惠企政策400余条,申报事项1100余个,230余个事项实现“免申即享”,汇聚全市业务部门各类特色服务应用60余个。三是强化高效为企服务。畅通政企常态化沟通渠道,持续开展“服务企业·面对面”活动,近年来,市主要领导常态化开展调研和座谈、面对面与企业交流,听取企业发展建议,解决企业发展难题,通过现场办公、部门现场回应,解决企业后顾之忧,推动近1000家企业反映难题解决,84.5%为民营企业。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开展大走访、局长、处长全流程服务、“一对一”专员服务,实现了对全市四上企业的全覆盖。搭建常态化供需对接平台。持续开展重点产业供应链供需对接活动,近年来已累计成功举办各类供需对接活动100余场,发布产品供需信息超过4000条,积极帮助企业开拓线上线下市场。我市着力营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良好发展环境,2022年南京在全国大中城市中综合评分排名第三,连续4年位居全国前列。
二、着力优化企业培育,推动民营企业质效提升
一是实施科技企业培育“筑基”“强基”工程。采取全链条式跟踪服务模式,支持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引导各类企业加快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遴选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大中小科技企业梯次并进的创新矩阵。2022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20173家,民企占比超95%;高企总数达9068家,90%以上为民企;创新型领军企业18家,其中民企10家,占比56%。二是加大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力度。针对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少、增长慢、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弱的现状,出台《南京市规上工业企业追赶三年行动计划》,系统开展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高效扶持小微民营企业成长发展。2022年我市规上工业企业达到4465家(其中民营占比80.7%),近三年企业数量累计增长超过70%。三是大力支持专精特新发展。2021年底在全国率先出台《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若干措施》,打造“六大工程”实施“十项措施”,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量质并举、能级跃升。去年出台《南京市深化校企协同创新建设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示范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启动专精特新“千校万企”紫金行动。目前,全市已累计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1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6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47家,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5194家,85%以上为民营企业。
三、着力强化企业创新,增强民营企业内生动力
一是强化支撑政策引领。连续5年推出支持创新市委“一号文件”,相继出台《南京市企业研发费用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省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奖励的实施细则》《关于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关于设立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的实施细则》等配套措施,鼓励民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2021年(2022年数据一般国家统计局8月份发布),全市企业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经费达370.05亿元,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64%,民营科技企业(16292家)研发经费支出为268亿元。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22年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推荐项目4项,向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推荐项目48项(6项重点项目、14项竞争项目、28项子课题),“双碳”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推荐12项(3项重点项目、9项子课题),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超85%。三是推进产学研合作不断深化。着力打通产学研合作通道,促进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集聚。2022年,全市建设新型研发机构401家,孵化引进企业7209家,民企占比超40%。全市认定登记技术合同37345项,成交金额856.70亿元,其中民企成交额占40.39%。
四、着力增加金融供给,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一是精准制定金融纾困政策。聚焦民营企业融资问题,陆续出台《关于切实做好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统筹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援企纾困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全力引导金融资源服务民营企业。截至2022年底,南京地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171亿元、同比增长16.21%,民营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1.1%,“宁创贷”在贷余额3493亿元、同比增长25.5%,对企业发放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2737%、同比下降21.44个基点,有力支持了民营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为实体经济注入金融“活水”。二是加大政策性金融产品推广。组建10亿元民营企业转贷基金,按照一年期LPR为基准计算每日转贷费用,截至2022年末累计实现转贷金额1041.27亿元,服务笔数22654笔,惠及企业9170家,减免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转贷费7075万元。优化完善“宁科贷”政策,合作银行扩大到38家,累计贷款余额444.06亿元,较年初新增178.34亿元。三是着力推动企业上市。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推动资本市场政策兑现“免申即享”,拟上市企业合规证明“网上统办、扎口进出”,2022年全市共有155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新增上市企业18家,其中民营企业15家,占83.3%。
五、着力推动权益保护,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专门成立了“护航民企”工作领导小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工商联等9家单位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制定《南京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二是加强司法服务保障。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百名企业家进法院”活动,走访企业377家,邀请企业家进法院107人。建立诚信履行白名单制度和信用联合激励机制,将符合条件的5553家企业退出失信名单,开具822份《主动履行证明书》。三是加强企业权益保护。开展公用、交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为企业减负3000多万元。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新机制,率先出台了全国首个公平竞争审查约谈制度和全国首个公平竞争审查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维权联系点15个、示范点363个,数量居全省第一。“坚持‘七个一’整体推进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入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首批典型案例。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联合检查2万多户、减少打扰企业近3万次。
六、着力加大政策落实,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出台《南京市“同心抗疫携企同行”助企纾困二十项举措》,持续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减负、加油”。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仓储类项目和单独新建的养老项目给予配套费减免优惠,减半收取餐饮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收费等系列助企纾困举措。2022年全市退减免缓税费70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超75万户,助力民营企业降本增效;落实国有房屋租金阶段性减免政策,累计为2.3万户市场主体减租20.7亿元,主要为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不能有半点松懈。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的讲话精神、4月21日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在民营企业座谈会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发展导向,着力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亲清高效的营商环境、简明直达的政策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打造适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态体系。重点从以下方面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政策: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升级完善“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政策智能匹配、精准推送和一站直达。全面推行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将专项检查工作纳入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中。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新型基础设施、绿色发展领域。定期发布项目清单,逐步提高民营企业参与清单中项目建设的数量和质量。加大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加大民营企业临时性资金困难救助力度。推动创新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定期向民营企业开展问计咨询,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指南、开展政策调研时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和建议。引导鼓励高校、大院大所、重大创新平台的科技成果向民营企业转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