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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秀凤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女性生育力保护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政策。我市修订了《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为构建生育友好型城市,延长了婚假、产假,设立了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前四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三孩的按照规定分别给予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八十的补贴。落实国家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纳税人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在现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多孩家庭(二孩及以上)可增购一套住房,为优化人口结构提供住房支撑。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生殖专科联盟建设。以
政府主导与自由合作相结合的方式,以妇幼保健机构三级网络为依托,同时吸纳内设妇产科的综合医院,成立市属生殖健康专科联盟,以专科协作为纽带,促进生殖健康专科整体能力和专病诊疗水平的提升,并逐步向南京都市圈辐射。二是落实分级诊疗相关政策。在专科联盟内,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层负责生育力初步评估、重点人群筛查,保护育龄人群生育力,营造良好的生育氛围。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定期选派专家前往基层坐诊,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资源。三是加大生殖健康宣传力度。利用各类传媒平台,宣传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科普生殖健康的新时代新理念。利用互联网医院等平台为有相关需求的育龄人群提供咨询服务。
三、加强宣传教育
(一)倡导新时代婚育文化。一是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做好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国情国策,加强婚恋观家庭观引导,树立“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性别平等、责任共担、代际和谐”等婚育观念,弘扬修身齐家、孝老爱亲、代际传承、家庭和睦等中华传统美德,抵制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婚嫁陋习,构建积极正向、文明健康的新时代婚育文化。二是发挥计生协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制作了便于快速传播的30秒动画宣传片、宣传折页、健康包等,采用群众喜爱的形式积极宣传新时代婚育文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和社会环境。
(二)做好青春健康工作。一是以青少年为服务重点,开展“青春健康大讲堂”、同伴教育、性与生殖健康讲座等,为青少年搭建了解性与生殖健康的知识平台,让青少年做青春健康的主人。二是指导南京地区高校计生联相关高校,自主开展宣传服务活动。校团委、校医院与学生会、社团等通力合作,在926世界避孕日、711世界人口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宣传预防性病与艾滋病知识,避免非意愿妊娠,保护生育力。
(三)优生优育宣传进万家。一是在社区、街道建设优生优
育指导中心和向日葵亲子小屋,广泛宣传优生优育、婴幼儿照护、科学养育等相关知识,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便捷的服务。二是邀请市妇幼妇保主任、儿保主任等,开展线上直播讲座,宣传生育健康、优生优育知识,关注孕妇和婴幼儿健康,同时设计制作“护宁健康——关系生命全周期”家庭健康系列宣传折页、宣传卡片,涵盖育龄、孕前、产前、产后、青少年、中老年等各时期各阶段,通俗易懂,深受群众欢迎。
四、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共同发力,助力友好城市建
设
市妇联高度重视家庭建设,联合市文明办下发《市文明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文明委〔2022〕3号)、《关于开展2023年南京市寻找“最美家庭”的通知》(宁妇发〔2023〕14号)等文件,开展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观。一是倡导正确的家庭观念。各级妇联组织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每年选树孝老爱亲、教子有方、书香润德等各类家庭典型。以每年五月的家庭文化月和5·15 国际家庭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树立新时代家庭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二是搭建婚恋交友平台。依托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打造“为爱倾城”公益交友活动品牌,宣传积极向上的婚恋、家庭观念,开展线下阅读、运动、户外等主题的交友活动,让单身优秀青年有平台结交新朋友、寻找有缘人。在活动中向广大青年倡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让新时代家庭观走近青年身边。三是开展家教指导服务。通过“宁姐137空中课堂”“网上妇儿之家”“走进千万家”家教大巡讲等服务品牌,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吸引家长参与的多媒体课程和精准化家教指导服务,引导家长建立合理育儿期望,学习亲子沟通技能,树立科学家教理念。
市医保局为主动适应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内涵转变,聚焦参保群众生育需求,充分发挥生育保险在促进人口发展、提振生育信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精准施策,着力构建全方位生育支持服务体系。一是精准落实生育保险待遇。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将政策红利释放与服务水平提升全面融合,确保参保职工生育待遇实现“应享尽享”,实现全方位助力生育政策落地实施。2022年3月1日起,职工生育保险各支付费用段提高1000元;2022年2月10日起,及时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在全省率先调整生育津贴支付期,由128天调整到158天;2022年9月1日起,居民医保产前检查费用提高到800元,增加居民医保生育补助1300元/人次,增加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2982元/人•次,生育医疗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二是创新举措提升服务质效。按照“办件综合受理、业务分类办结、人员统一管理、政策归口解释”的总体要求,于2020年8月起,生育保险不再独立设置窗口,与其他经办业务合并实现“一窗办”;业务实现“就近办”,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可就近至南京市医保中心或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及高淳区等6个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就近办理业务需求;积极拓展经办模式,结合经办工作实际,提供邮箱办、邮寄办、延时办、容缺办、承诺办等办理模式,确保群众“只跑一次”“只办一次”,有效提升便捷化服务水平。三是信息赋能提高网办水平。以数字赋能为突破口,在实现本市生育的医疗费用刷卡结算、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批量结算发放的基础上,为服务对象提供“口袋里的营业厅”,依托江苏省“医保云”、南京医保局官网、“我的南京”APP、“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搭载的医保服务模块,实现生育保险零星报销预审、报销进度查询等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让群众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即可完成相关业务办理。四是主动服务高效回应诉求。一方面,结合对外咨询电话、12345工单、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实际,及时归纳总结群众的意见建议,梳理服务对象办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打造核实、回访、整改、反馈的全流程回应机制,形成管理闭环,切实提升经办服务工作质效,确保服务暖心有温度;另一方面,依托全市生育保险经办群、全市生育保险服务工作群、服务对象政策解决群等3类微信群,集中分析、实时解决各类生育保险相关问题问询,形成生育保险经办体系、生育定点医院、参保人三方共建共治、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五是优化调整生育保险政策。综合考虑我市基金可承受能力,充分发挥生育保险在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相关要求,考虑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市教育局在中学生物学课程设有关于人体生理卫生的相关内容,如,青春期的显著生理变化、人的生殖发育相关知识等,通过此类知识的学习能够让学生了解人类生殖系统和人体发育过程。在课堂教学中,老师在进行生物学教学时,注重普及基本生殖知识、避孕知识,重视宫外孕、流产等对女性生育力造成危害等的常识渗透,将保护女性生育力的工作前移到义务教育阶段,努力将性教育渗入到生物教学中。同时,在学校教育中,我们还注重引导学生正确与异性朋友进行交往,正确处理与异性朋友之间的关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市总工会每年组织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做好妇科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和预防工作,为女职工身体健康提供保障。广泛开展社区托育机构示范点、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等示范项目创建。鼓励各区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创建活动,培育一批优质服务的示范性托育机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康乃馨志愿服务平台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心理健康、亲子关系、妇科常见病防治等知识。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女职工进行心理教育和疏导,宣传普及健康保健知识,促进广大女职工身心健康。通过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等手段合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女性生育力保护的需求,逐步加大关爱力度,深化各类建设活动,给广大女职工带去温暖。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卫生健康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