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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08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以法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11-27 09:54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民革南京市委: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以法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法治乡村建设基本工作情况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同年5月,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这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和路径。

近两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为主线,以推动乡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为着力点,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积极构建涉农立法、基层执法、司法保障、农村普法 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努力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南京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涉农立法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南京市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81个,法规103个,制定了《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南京市农村公路条例》《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南京市农业有害生物防治办法》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实现社会平安和谐上下功夫。其中《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积极推进村居发展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村(居)民依法自治等方面强化法治供给。鼓励村(居)民委员会实行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通过引导村(居)民开展民主协商、共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促进村(居)民自治。

二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 100%,社区(村)法律顾问和法润民生微信群实现全覆盖,全市各级实体平台年均提供服务达到18万件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7×24小时响应,江苏法律服务网(南京站)和融合平台在线办理公证、法援、人民调解等万余件,为农民群众提供了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法治宣传普治并举扎实有效。统筹利用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开展德法讲堂、新乡贤工作室、法律明白人辅导站三站点建设,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站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教育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互动合作,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活动共联、法治共创。全面推行援法议事”“四议两公开,推动基层普遍建立乡贤会、百姓议事堂,圆满完成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任务。推动乡村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活动,形成月月连贯、人人参与的普法格局,推动农村进一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法润村居活动持续深入。全市持续开展送法进乡村”“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普法助民村居行等系列活动,全市涉农村社区紧扣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经营、民房建设、作物耕种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在庙会、农贸市场、村委会设置摆摊送法、走进田间地头、面对面普法等方式向群众宣讲《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的普法与咨询服务,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制定《法律明白人培育规范指引》,印发法律明白人读本,推动农村每个网格拥有1-2名法律明白人,成为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 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和法律援助引导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市法治乡村治理还存在许多不足,如乡村治理立法方面仍显不足、乡村治理法治理念仍需提升、乡村治理多元共建有待加强,为此我们与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等会办单位共商,下一步准备开展如下工作

一是强化基层涉农法治供给。结合全市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逐步系统清理涉农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不适应农村改革发展要求或实施效果不明显的法规规章,及时修改或废止,确保涉农法规规章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就维护农民权益、健全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法治研究和制度供给。加强对涉及农业、农村、农民领域的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重点督察,进一步推动执法监督公众参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健全村级决策运行机制。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负责人,确保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各类组织章程。以区为单位制定村级四议两公开实施细则和小微权力清单,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治理模式。优化街道(镇)大工委、社区(村)大党委,实施同城共筑行动,推动街道(镇)、社区(村)与驻地各级各类单位党组织双向走访、双向服务,发挥三官一律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因地制宜运用清单制度。为解决基层组织负担重、村级权力运行不规范、为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将基层管理服务事项以及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务细化为清单,确定清单内容要遵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编制操作流程,明确办理要求,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乡村治理方式。实践证明,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利于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有利于保障农民权益,有利于提高乡村治理效率,有利于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有利于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乡村治理成效。

四是提升乡村公法服务质效。延伸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至农村基层,建立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的业务协调机制,集聚最优法律服务资源,集中最强法律服务力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围绕民生工程、产业升级、巩固脱贫等开展法律体检,村居法律顾问每年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60小时。引导农村每户家庭至少1人加入法润民生微信群,促进群众需求与法律服务供给的深度匹配。同时,积极引导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院校师生及五老队伍、新乡贤,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信访调解,整合社会力量,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落到实处。

五是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总抓手,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巩固提升行动,强化动态管理,健全自查自纠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和日常指导,推广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院落自治等微自治形式,彻底解决底数模糊、创建停滞、质效下降等问题,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升级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动建立市、区、街道、社区(村)四级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律师调解等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

六是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农村两委干部农民党员两个关键,建立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机制,依托基层冬训、远程教育网,开展先锋论坛、法治讲堂、旁听庭审等系列活动,探索两委干部法治建设履职报告制度,提高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基层事务能力,成为农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者、推动者。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司法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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