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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润华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扶持本地专业化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壮大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成立较早、规模较大、管理现代化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占据律师事务所数量绝大多数的中小规模律所的生存与发展在律所规模化发展背景下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
一、我市中小型律所现状
截至目前,我市539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律师事务所50人以下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493家,占全市律所总数的91.47%,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包含合伙所、个人所、特殊普通合伙所。近几年,我市中小律所数量逐年上升,地域分布在秦淮区、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溧水区、六合区,20至50人律所162家,10人至20人律所236家,中小型律所律师中青年占比62.26%,中小型律所管理模式以提成型为主,团队办案与个人办案数量基本持平,律所约定管理费用相对较低,律所律师以诉讼业务为主,非诉讼业务为辅,律师业务来源多元化,营销措施多样化,中小律师案源不稳定,收入不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律所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有序引进知名法律人才,加大其他各类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培育业务精、敢创善闯的复合型人才。通过举办校园推介会、招聘会,开展寒暑期实习生计划等,吸引优秀高校师生加入律师队伍。加大高层次学历人才引进培育力度,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加强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完善人才选拔、管理、考核、评价、使用机制。强化各领域“百名领军人才”工程建设,突出围绕涉外领域和新业态培育专业人才,形成一批业务精英和骨干,丰富各业务领域领军人才库。不断优化协会专业委员会设置,切实发挥专业委员会在业务规范、产品研发、技能培训、业务拓展等方面作用。
二是推动实现错位发展。按照“规模所、精品所、专业所”的梯次布局,引导律所走规模化发展道路,通过专业孵化带动专业发展,实现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律所多元错位化发展。鼓励律所采取市场化吸收、合并、重组等形式,推动小微和个人律所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引领律所整合相关服务资源,延伸法律服务内容,拓展新型业务领域,形成综合服务优势。
三是强化青年律师培育。推动律所与知名法学院校的合作共建,定向培养律师人才。深化南京律师学院与高校的合作,将实习人员、青年律师、涉外律师、产业律师的培训纳入学院培训计划,推动教育培训走深走实。做优“青训营”“青学堂”“青年律师论坛”“小海龟俱乐部”等载体,为青年律师成长提供交流展示平台。设立青年律师培养专项基金,鼓励律所设立人才专项基金,将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人才“送出去”“引进来”。完善律所内部导师制度,形成多层次的人才培育体系。
四是强化律所品牌培育。加大对包括中小律所在内的各类有发展潜力律所和律师的支持力度,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选择业务多专、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热心公益、理念先进的规模律所,打造一批头部律所。支持中小律所发挥自身业务优势,持续精耕细作,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和“单项冠军”。引导传统业务律所紧跟市场需求,发扬工匠精神,做精做细服务,提升服务品质。优化律所视觉识别系统,提高品牌识别度,提升品牌价值内涵。加强律所文化建设,增强整体认同感,增强内部凝聚力,维护对外良好形象。加强品牌化建设的研究和指导,总结推广律所品牌化建设的路径、方法和举措。
五是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支持中小律所律师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发表理论实务文章、出版个人专著。探索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提高律所和律师的专业定位意识。加大优秀律所律师表彰奖励力度,名额会对中小律所进行必要的保留,形成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加强与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和统战等部门沟通联系,推荐中小律所优秀律师参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南京律师资源和人才优势,加大对“南京都市圈”城市的联系对接,扩大都市圈法律服务联盟成员,引领都市圈城市律师行业协同发展。
六是完善管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压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的意见》,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律所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管理的第一主体责任,完善律所议事决策、内部治理、风险防范以及人员聘用、收案收费管理、重大案件集体研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新执业律师的执业伦理教育,探索建立律所合规管理评价机制,试点推行执业风险预警提示机制。制定南京律师合规执业指引手册,引导律所设立合规总监或合规专员制度,营造中小律所合规执业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司法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司法局
2023年7月31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