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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47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公众乘梯安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11-27 09:54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蔡鸿友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公众乘梯安全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底,南京市电梯总量13.3万台,其中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0.54万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市领导多次专题调度并现场调研指导电梯安全监管工作。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复南京为全国首批电梯智慧监管试点城市,《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在全国率先实施新装电梯五年质保期要求,被市场监管总局第73号令采纳推广,电梯维保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被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向全国推广。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支撑全省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归集全省82万台电梯数据,模式复制至福建、山东、贵州全省,深圳、武汉等市,在全国率先实现电梯责任保险及困人理赔100%覆盖,电梯月均困人故障率持续九年下降、困人救援到场时间缩短至10.5分钟,连续五年实现全市电梯安全零事故。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老旧电梯安全风险排查。依托省特种设备智慧服务平台,全面梳理使用15年以上的公众聚集场所及老旧住宅电梯。持续将使用15年以上的地铁等公众聚集场所及老旧住宅电梯列入每年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印发任务清单。逐月梳理清零超期未检电梯,加大使用单位申报检验工作的督促力度,严格1.25倍载荷试验标准,督促更换达到规定判废标准的主要零部件。及时发布预警提醒,指导电梯、维保使用单位,做好雨雪冰冻、高温雷雨、节日假期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运用市应急局 “181”平台将检查发现的电梯问题隐患及时移送属地街道办事处,推进隐患整改闭环。与房产部门联动,开展老旧住宅电梯联合检查,发挥联合惩戒和信用管理作用,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二)规模化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2023年,南京成为全省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民生实事项目试点城市,分管市领导将老旧电梯评估整治工作列入主题教育领办事项及重点任务挂图作战内容。一是摸清底数,清单化管理。与房产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全面摸底全市使用15年以上住宅电梯,综合电梯检验、修理、维保、投诉举报、困人救援、执法办案等信息开展风险辨别,确定2000年以前无房屋维修资金的小区电梯、保障房小区电梯和故障率高、投诉多的商品房小区电梯为全年整治重点,建立任务清单。二是量化指标,项目化推进。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专题调度,成立市、区市场监管局,省、市特检院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分区负责。建立日统计、周通报、月调度工作机制,职责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工作进度可看、可比、可考核。市特检院专项修订安全评估细则,完善评估项目、优化作业规则,紧急采购红外检测仪等专用仪器,提高现场检测精准性。三是提升效能,数字化治理。运用电梯智慧监管平台,开展老旧电梯大数据分析,依据层次分析法设置电梯隐患级别判断策略,编制程序软件,智能生成评价结论。电梯云小站开发评估整治模块,实时归集安全评估及整治工作情况,为监管、检验、使用、维保各方提供高效工作平台,提供线上申请及查询渠道。截至6月底,已全面完成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任务,共评估电梯1038台,其中全覆盖完成保障房小区电梯500台,2000年以前无维修资金老旧小区电梯83台。

(三)积极推动老旧电梯隐患整治。依据安全评估结果,督促指导各区因地制宜、分类分层推动评估发现隐患整改。截至6月底,252台电梯完成隐患整改,601台电梯正在推进修理改造更新,评估整治进度全省领先。一是树立标杆,模板化培育。深入总结秦淮区科巷小区、鼓楼区月光广场、栖霞区南湾营片区、雨花台区新河社区等评估整治经验,完善、推广属地政府牵头,市场监管与房产部门联动,技术机构全程介入,整改资金多方筹措的评估整治机制,着力解决责任不明、动力不足、资金不够等难点堵点问题。召开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整治工作现场会,组织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观摩学习秦淮区科巷小区电梯整治经验,加大示范力和推动力。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领导专题听取我市及秦淮区老旧电梯整治工作汇报。二是建章立制,责任化落实。贯彻《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落实使用单位强制申请安全评估、区政府建立资金支持机制、属地街道牵头协调等规定,联合市房产局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整治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使用管理、安全评估、隐患整治等各方职责,强化保障房小区老旧电梯的安全管控。

三、下一步工作

提案提出排查公众聚集场所老旧电梯,对所有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进行评估,落实评估发现隐患整改、加强超长服役电梯监管等,对加强我市电梯安全工作具有积极意义,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吸收。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聚焦重点场所,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一是持续将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纳入日常监督重点。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及时报检,保持电梯定检率100%。加强执法检查,巩固监管+执法+专家工作机制,排查整治使用未登记电梯、使用违规杂物电梯、不规范维护保养电梯的行为,严肃查处地铁、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使用维保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督促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定期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大客流时段值班值守及乘用梯的提醒和引导。三是推进第三版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进一步发挥保险服务民生效能,实现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困人理赔全覆盖,有效拓宽保险覆盖范围和受益面。

(二)强化风险防范,推进安全评估落实。一是加强安全评估宣传引导。宣传贯彻《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规定,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联动,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对主要零部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电梯使用期限超过十五年的老旧电梯及时申请安全评估。二是建立公益性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省财政评估支持资金效能,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市财政评估支持资金,扩大电梯安全评估范围,对依法强制要求实施评估的电梯及群众评估诉求强烈的电梯应评尽评。发挥保险第三方优势,完善事前防范服务,结合96333数据,对故障率高、投诉多老旧电梯开展公益安全评估、督促整改隐患。

(三)强化责任落实,办好民生实事。一是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督促老旧电梯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鼓励老旧电梯使用单位选聘电梯制造厂或三星级以上电梯企业实施维护保养,开展维保质量专项抽查;与房产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老旧住宅电梯联合检查,发挥联合惩戒和信用管理作用,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强化属地责任落实。依据《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要求,推动各区建立老旧住宅电梯评估整治协调机构,对安全评估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发挥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牵头协调作用,解决维修资金申请中的矛盾。开展集中评估、集中采购、集中整治,降低整治成本。协调房产部门加强维修资金使用指导,进一步畅通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提取维修资金通道。三是发挥电梯“物联网+按需维保”作用。鼓励老旧电梯使用单位为电梯安装物联网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通过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效能;有序深化按需维保,缩短高梯户比老旧电梯维护保养周期,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处理。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