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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南京市委: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儿童保健医育融合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南京市以建设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抓手,以“医育融合、普惠为民”为主线,从“家庭照护、社区照护、单位照护、机构照护”等方面全面发力,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2022年,获得省政府“普惠托育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地区”的称号;2023年1月,入选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且位列全省第一位。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被市政府列为《202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突出贡献事项》。 截止到2022年底,每千人口托位数达3.9个。
二、主要做法
(一)政府主导建成强有力的支撑体系
南京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婴幼儿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高度重视。对托育机构建设实行四个纳入,即纳入每年全市“真抓实干先进区”考核奖励项目,纳入市区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市区人大代表重点监督项目,纳入市区财政预算支出项目,从而有力保障了各级政府对托育工作的重视和执行。
(二)多部门配合建成安全稳定的管理网络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所有机构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可以进行全角落视频监管;在官网公布备案机构名单、在“我的南京”APP上发布位置和简介,让有需求的家长,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托育机构的基本情况。推行线下检查,依托各区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开展机构卫生保健合格验收,发放机构卫生合格证,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等多部门开展“双随机”现场检查、年度专项抽查,街道综合执法。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照护服务水平
市财政每年安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经费,将托育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对符合条件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取得相关证书的,给予相应补贴。民政局围绕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托幼、调解治理、助残助困等群众亟需的专业类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市级公益创投活动。妇联每年开展“宁姐月嫂”母婴护理技能培训。卫健委加大从业人才培育指导,建立托育服务职前、职后、家长学校、卫生保健培训基地。
(四)积极引导加大托位有效供给
市政府高度重视托育机构发展,全面支持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各类型托育机构开展0-3岁婴幼儿免费健康服务,推动托育服务标准化、品牌化、普惠化。教育局在保障3-6岁幼儿普惠性学位资源和保教条件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2-3岁幼儿开设托班。民政局通过加大新建改建、共建共享力度,充分挖掘各类资源载体,强化养老为小等基础功能,增加社区服务用房面积,尽可能为托育提供条件和空间。总工会号召扶持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高校、各类用人单位),挖掘闲置公有房产改建,开展用人单位办托工作。可采用自主办托、合作办托、提供场地、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或普惠性服务,继续推进社区“爱心母婴室”“康乃馨服务站”建设。妇联等部门,针对女性群体,精品化开展“宁姐月嫂”上岗稳岗培训工作,有效地帮助了女性成功实现就业创业。
三、建议采纳
你们在提案中所提3个问题:一是缺乏统一的医育融合照护标准体系;二是农村医育融合尚未覆盖;三是人才队伍建设尚未建立体系标准。这些问题现象确实存在,对我市托育行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对此,你们所提出的六点建议我们采纳如下:
第一:尽力建立完善各项标准。医育融合是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随着“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深入推进,我们聚焦托育服务领域,围绕“医康养护育”服务要素供给,积极打造医育融合项目。南京市积极探索医育结合模式,推动医疗健康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为更多的家庭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在全国首创“家长养育照护能力提升项目”,将各区妇幼保健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专业的医护人员、各托育机构的保健老师,全部纳入医育照护服务网络中,通过线上线下,全覆盖传授科学育儿技能。将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知识纳入全市健康城市宣传范围;优化儿童保健手册,按月龄科学管理,新生儿访视达到95%以上,0-3岁婴幼儿信息化系统管理率超90%。卫健委针对特殊儿童实施婴幼儿早期发育提升项目,通过早期筛查及干预措施,有效预防、减少儿童残疾等不良后果,全年完成3岁以下孤独症筛查5万人次。将进一步探索市属医院、妇保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托育机构“四位一体”的“医育融合”新模式。
第二:建立标准化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各区卫健部门联合各妇幼保健机构打造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辖区内托育机构提供职前培训、职后培训、安全培训等服务,通过卫生安全的巡查、督导、评估、培训、等级评选、技能竞赛等各类活动,全面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第三:推动托育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机结合。2023年联合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托育机构的高质量发展计划,通过等级培养、实训基地、区级中心、医养融合等项目,加强各辖区的医疗机构和托育机构的合作力度,通过项目建设提高医疗机构的参与度,提高各托育机构服务水平。
第四:重视农村地区托育服务体系。对照“十四五”规划要求,农村地区的千人托位数大部分已达到4.5。但由于农村地区的托育服务需求市场化程度不高,群众对托育服务认知缺位。一方面,近年来农村年轻人口流出较大,农村片区3岁以下婴幼儿受家庭观念影响和托育服务供给限制,主动入托的理念不强。另一方面,更多是想将孩子送入“公办托育机构”或“幼儿园托班”,很多农村地区的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不高。公办幼儿园的托班又没有开办,供需矛盾突出。近期已联合市教育局、江宁区政府,开展农村公办托育服务点建设试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探索整体推进方法。
第五:切实提升托育人才专业化水平。南京市属高校中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有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南京晓庄学院于2019年获批南京市婴幼儿照护培训基地,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实践性课程,积极构建医育融合课程体系。2022年市教育局牵头成立江苏省幼儿教育职教联盟,主办了2022年江苏省育婴员职业技能竞赛。市总工会主办2022年南京市育婴员职业技能竞赛。市人社局将育婴师、保育员、母婴护理等培训项目列入政府补贴项目清单,每年对外公示人社部门认定的育婴师、保育员培训机构名单及服务清单。托育机构的师资不稳定是普遍现象,根据职称管理有关规定,职称系列及专业分别由人社部和省人社厅按权限设置,市级层面无权调整或增设职称专业,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建议将托育类专业纳入职称评审范畴。
第六:加大宣传引导提升全社会科学育儿意识及能力。卫健部门联合教育、总工会、妇联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在公众号推送“孕期营养及科学喂养宝宝”、“新生儿症状与应对”、“0—3岁亲子阅读理解与方法”、“邓斯坦婴儿语言”“宁姐137空中课堂”等亲子关系、家庭教育、母婴保健等各类相关课程。联合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服务有需求的 3 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组织开展托育知识进企业、进院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增强农村群众、流动人口家庭等各类人群科学育儿意识和能力,促进各类3岁以下农村儿童、留守婴幼儿健康茁壮成长。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注重整体发展规划。将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交付使用,加快利用公共服务资源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逐步实现全覆盖。2023年新增省级普惠托育机构14家,到2025年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街镇覆盖率达100%。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政对政府体系和社会办托育机构支持力度;鼓励各区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婴幼儿免费健康服务。继续扶持农村留守儿童开设“爱心暑托班”“圆梦小屋”建设。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享受的社区托育税、免征社区托育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措施。并将组织专家对托育时间银行、特殊儿童照护、单亲家庭等个性化托育服务需求的供给方式、支持政策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争取上级政府支持并出台相关文件。
(三)扩大托班建成数量。我市将在优化普惠性幼儿园规划布局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市教育局将配合卫健、发改、财政等部门,推动建立幼儿园托班幼儿生均公用经费和财政补助等保障制度和相关政策,在确保3-6岁幼儿普惠性学位供给和保教条件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包括公办园在内的更多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和扩大托班规模,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
(四)加大宣传力度。联合总工会、妇联等多部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拓展家庭教育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科学喂养、日常照料等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女性群众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意识,帮助家长掌握科学养育技能。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卫生健康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