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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淑芳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疫后文旅消费复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2022年出台《关于印发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增强服务业发展韧劲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服联席字〔2022〕2号)《南京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宁政规字〔2023〕2号)等文件,通过政策措施,全面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市场预期,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同心抗疫 携企同行”助企纾困二十项举措的通知》(宁政发〔2022〕42号)要求和省市稳定经济增长会议部署,我局于2022年6月制定《关于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提振文旅市场的若干政策措施》(宁文旅发〔2022〕35号)等文件,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提振文旅市场。
一、关于建议中“加大文旅板块财政补贴”方面
(一)针对“为文旅企业减负方面”
1. 协调普惠政策落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助企纾困相关政策,做好增值税加计抵减、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房租减免、社保缓缴等普惠政策在文旅业落实的服务工作,帮助中小微文旅企业渡过难关。
2. 完善落细行业扶持政策。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额调整为应交纳数额的100%,延长补足质保金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在省级文旅行政部门牵头指导下,有序开展保险替代保证金试点工作。
(二)针对“鼓励文旅企业营销创新方面”
1. 激励文旅企业创新品类。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进行激励,为文旅企业创新发展增后劲、添活力。对开展城市微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研学旅游、拓展旅游、旅游直播等创新发展旅行社进行奖励;对在国家等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开发建设露营营地、旅游演艺、主题游乐、数字旅游、夜游等新产品、新项目的建设单位给予适当奖励,最高50万元;鼓励电影院推出特色影展等创新营销活动,吸引人气,增加营收;继续扶持南京特色文旅商品研发推广,2022年新认定一批南京特色文旅商店和南京特色文旅商品研发基地,并给予资金扶持。
2. 规范新兴业态发展。立足市场发展客观规律,研究制定帐篷露营地、研学旅行基地等新兴业态发展规范,为新兴业态持续健康发展、塑造品牌、开拓市场夯基垒台。
二、关于建议中“制定文旅产业扶持政策”方面
(一)针对“对接企事业单位和地方工会组织,制定一系列会议、差旅、培训及工会活动实施细则”
市总工会已于2023年2月中旬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正式启动2023年度职工疗休养活动。其中,市总工会本级组织“康养金陵 乡村振兴”示范性职工疗休养活动,全年共计划组织2000人,安排在市域内职工疗休养基地(民宿点)开展,优先安排农民自办经营民宿。同时积极开展与长三角地区工会组织的合作交流,与扬州、镇江、泰州市总工会联合下发异地疗休养交流活动实施意见,共享职工疗休养资源。鼓励四地各级工会开展疗休养结对和互送合作,满足职工多样化疗休养需求,携手助推乡村振兴和区域文旅经济复苏发展。
后续计划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联合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工疗惠农工作,整合全市等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红色景点、民宿疗休养基地等优质资源,打造疗休养精品线路。
(二)针对“面向星级饭店、等级景区、星级旅行社等文旅市场主体,出台行业考评办法,通过开展综合评比评选,对排名靠前的企业予以奖励,刺激文旅企业复苏发展速度
我局已连续四年会同市财政局调整财政专项资金结构用于文化和旅游行业纾困,帮扶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拿出1800万元重点对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点(区)、电影院、剧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特色文旅商品等8大文化和旅游行业采取奖补措施,引导扩大内需,促进消费。2021年拿出1360万元对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国家等级景区、网吧、演艺企业、会奖旅游企业等6类进行消费竞赛季奖励。2022年市财政落实调剂文旅专项资金5500万元,对重点文化企业、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演出机构和剧目、国家等级旅游景区等文旅重点行业实施资金帮扶,缓解疫情冲击;拿出3229.5万元资金对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国家等级景区、网吧、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演出剧目、会奖旅游企业等8类进行纾困奖励。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字〔2023〕2号)工作部署,2023年7月我局印发了《促进全市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奖补资金申报指南》,涉及:旅行社奖补申报指南、旅游饭店、景区景点、演出、展陈等12门类6000多万元资金。旨在推动我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切实牢固树立创新理念,通过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产品创新等系统性创新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提高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在全国的美誉度、辐射面和影响力。
(三)针对“深入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对国家、省市级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给予政策支持”
1. 以《关于促进南京市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南京市文化产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为指导,以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和线上线下融合为路径,我市积极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打造文博国风、生态乡韵、旅游观光、休闲康养等文旅融合新业态,培育高清超高清影视、网络文学、社交电商、数字音乐、数字艺术、数字藏品等数字文化消费新业态。鼓励和支持文都数字云平台建设。
2. 鼓励景区景点、园区街区,探索运用全息、多种互动屏、云端交互、AR等技术,打造沉浸式文化场景。支持金陵图书馆、南京博物馆等文物文化单位与数字文化企业合作,运用数字技术开发馆藏资源,升级“虚拟阅读空间”“云展览”“云课堂”“云直播”等线上文化产品。支持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度假区等运营服务智慧化转型。大力发展数字文娱、数字创意等新业态,推出更多高品质的数字化文旅产品,支持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加大对动漫游戏、传媒娱乐、数字精品内容创作及新兴数字资源传播平台等扶持力度,培育一批文化创意旅游产品。着力培育数字文旅龙头企业,扶持发展中小微数字文化企业,引导文旅企业增强技术创新、场景创新能力,提升数字文旅产业竞争力。
3. 积极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丰富数字文旅消费供给,深化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南京文化消费智能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逐渐打通产业链各个端口和场景,增加产品营销和数据监控功能。大力发展数字化文旅新体验,促进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型文旅消费。支持利用数字技术打造文旅融合产品,优化餐饮、购物、演艺、娱乐等服务,开发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数字产品,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扩大“遇见夜金陵”品牌效应。
三、关于建议中“引导全民参与文化交流”方面
针对“集中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提升全民文化旅游活动参与热情、间接带动文旅消费复苏”。
1. 优化补贴模式,“南京有戏”绩效明显。为深化南京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市财政每年落实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贴演出市场,采取直接补贴消费者、积分奖励补贴、绩效奖励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方式,将财政文化消费专项资金补贴给文化市场的供给端和消费端,激活演出市场潜力。已评选出22批次767部1355场政府补贴剧目,补贴比例5%—50%;已完成演出578部,共1012场;票房将达到3.12亿元,观演达99.1万人次。其中,外地人约29.7万人次,带动相关行业消费,直接拉动消费比为1:7.6 ,间接拉动消费约为1:12.5。
2. 总结成果经验,拓展试点领域。为推进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激发文旅消费潜力,鼓励高品质展陈落户南京。2020年开始,市财政设立500万元展陈市场消费补贴专项资金,将文旅消费试点工作从演出市场向展陈市场拓展,展陈市场已呈现蓬勃兴起势头。头部机构积极落户南京,各类优质展陈相继落地。已评审5批次21个达1923天的政府补贴展陈项目,补贴比例10%-30%。
3. 放大示范效应,推出“南京文化小店计划”。为提振文化旅游市场信心,帮助文化旅游企业走出疫情阴霾,今年春节期间,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文旅局、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商务局共同发起“南京文化小店计划”,筹措资金1000万元,面向实体书店、文创商店、影院剧院、文博小店、手作工作室等,通过发放消费券、线上直播、联动专场活动、文化小店培训、银行积分兑换、特色小店评选等特色活动助力文化小店运营提质增效。春节期间已发放消费券65000张,总金额300万元;“南京文化小店——乐盛夏·文旅消费季特别行动”于5月13日开启,第二批200万消费券于5月13日开始发放,可于从事文化产品销售、服务的各类商户使用,共计发放41250张,总金额200万元。今后,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南京文化小店计划”,形成“南京文化小店”品牌活动。
四、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要部署,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33条政策措施,聚焦重点,打好破题开局的攻坚战,进一步促进文旅消费复苏回暖。
1. 打好鼓劲催征的提气战。以南京入选国务院办公厅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领域督查激励地方名单为契机,积极做好国家级、省级各类荣誉的争创工作。
2. 打好融合创新的突围战。牢牢把握文商旅融合发展大趋势,助力“艺术Mall”蓬勃生长,提高商场、街区文化休闲品质;持续推进文化“小店计划”,让街头巷陌成为城市形象的靓丽窗口;打造一批沉浸式演出项目,丰富消费业态和内容;培育富有文化内涵和活力的文化和旅游消费节庆活动,激发消费潜能。
3. 打好品牌形象的持久战。扎实推进演出市场和展陈市场惠民工作,擦亮“南京有戏”金字招牌;优化文创工作相关政策,打响“南京礼道”文创品牌;加强夜间消费载体打造、场景搭建,让“夜之金陵”越夜越美。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