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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2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大南京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和机构培养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12-05 18:19 来源:南京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汪小青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南京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和机构培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围绕我省《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强化政策引领,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效,努力提高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水平。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一、加大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力度。积极协调把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人才培养的总体安排,协调财政部门,大力推动涉外法律服务订单式政府购买,为涉外法律服务提供政策、资金等支持和保障。大力推动法治服务园区(法务园)建设,围绕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引导建立更加精准的法律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对具有涉外法律服务需求的园区、高新区、重点企业等,对接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强的法律服务机构提升保障针对性,加大协调力度,多渠道解决扶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的优惠措施,吸引更多更强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入驻,为驻园法律服务机构给予房租、税收优惠扶持政策,形成支持涉外法律服务的良好环境。加强信息交流机制建设,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和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切实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加强与国家及省贸促会调解中心、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部门的联系合作,积极参与国家有关部门及国际性经贸组织、法律业界组织等举办的规则修订和研讨活动,律师协会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方式,研究建立境外涉华与境内涉外法律事务目录,组织研发涉及对外交流合作、人文礼仪、宗教信仰、法律文化、诉讼仲裁、执行催讨等涉外法律服务产品及目录,为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与供给双方提供实施操作参照系,形成全市涉外律师业务的对外协调和对内指导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我国的正当权益。

二、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机制。制定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计划,联合市外办、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等部门举办多种形式的涉外法律服务培训、研讨与交流活动,加强涉外专题培训,强化基础业务培训、后备人才培养、高端人才培育,确保人才培养有序推进。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国(境)外、省外尤其是;京、沪、广、深;涉外高端业务机构的合作,选送优秀人才到国外或国外律师事务所驻我国办事机构等观摩学习和见习,通过参加课堂授课、业务研讨会议、访问见习、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学习交流,加强交流培训,开展业务合作。引导我市律师拓展海外投资并购、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保护、反倾销和反垄断审查、境外上市等高端国际化业务,提高我市律师业服务水平,推动律师业转型升级。发挥我市高等教育资源优势,与高校合作办学培养涉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努力加大向国家、省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输送力度,提升我市涉外法律服务整体水平。同时,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纳入外国专家局出国(境)培训人员计划当中,建立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育的常态良性机制。

三、加快推动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推动海外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围绕;有固定场所、有专业人员、有联系平台、有工作机制、有服务牌子;标准制定创建措施,组织相关律所进行项目化推进。加大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示范宣传力度,以示范引领提升我市八家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海外法律服务中心与法律服务相关的翻译、公证等中介机构进行对接,帮助驻外企业办理法律咨询、合同文本翻译、审核、公证,真正发挥海外法律服务中心服务驻外企业和在外公民作用。推进我市律所与港澳律所合伙联营试点,将与港澳律师事务所联营列为部门创新项目,积极争取省司法厅工作支持,加强行政审批服务,推动合伙联营尽快落地。目前,我市法德东恒律所与香港律所互派律师许可工作已经启动,石城(原东银)律所已完成与香港联营所办公地址的选址工作。

四、建立涉外法律服务的行业协调推进组织。利用市律师协会换届契机,进一步健全涉外法律服务相关的;专门和专业委员会建设,加强与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研究和交流,全面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机构建设,协调高校科研机构专业和专家优势,对涉外法律服务业务进行研究、培训、学习、交流、推广和应用。积极为我市涉外企业、团体和海外法律服务机构及专业团队搭建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定期发布我市涉外经贸活动动向、会展信息和涉外法律服务需求,组织举办经贸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或沙龙。加大涉外企业、团体对外经贸、金融、生产等企业经营活动合规宣传,提高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对外经贸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意识,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和其他涉外争端,提高管理涉外风险的能力水平。在涉外经贸洽谈活动中,增强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度,律师协会定期编制和发布涉外法律机构和专业人员服务方向的名录和清单,为涉外法律服务市场提供涉外法律服务专家人才。

五、大力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实践。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担任法律顾问等形式,为外经贸活动和重大涉外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组织引导律师在国际贸易领域为企业、行业组织、政府机关等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国际贸易争端提供法律服务;在国际投融资领域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投资、通关结汇、公司并购、证券发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诉讼法律服务,对境外投资合作者提供法律尽职调查、反垄断咨询等法律服务;加强对国际贸易摩擦走向、贸易争端形势及热点问题的跟踪分析,积极帮助企业准确掌握和灵活运用国际贸易惯例,建立健全国际贸易风险预判、预警和防范机制,及时主动采取风险规避和争议应对措施;组织引导律师通过担任境外公司在宁投资企业的法律顾问等方式,依法保护外商和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投资合作;组织引导涉外律师服务总体国家利益和整体发展战略,研究能源资源、海洋和空间权益等涉外法律业务领域,促进提高我市对外开放能力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司法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司法局

2023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