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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9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职能部门应依法加强履职治理,促进城市文明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12-05 18:19 来源: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汪旭东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职能部门应依法加强履职治理,促进城市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组建机构,划分职责

我局总队为工作有序开展,迅速成立了由总队领导班子组成的占用盲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江北新区总队总队长、各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总队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队指挥协调中心,负责整治工作组织计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数据收集、汇总小结等工作。新区总队、各区大队、总队各部门根据工作要求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职责,强化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拟定方案,明确步骤

总队下发《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占用盲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对商业中心、旅游景点、交通枢纽、背街小巷等区域严格管控,查处门前三包、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占道作业(施工)、占道广告灯箱、违法停车等占用盲道的违法行为。

方案同时明确了专项整治步骤分为四个阶段:组织发动阶段:创建机构,专题部署,分解责任,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主动对接本辖区盲道等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梳理,深入重点区域进行调查摸底,上报菜单。集中整治阶段:依托全市市管岗定岗、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通过列出整治菜单,排出时间节点,进行挂牌作战,落实销账管控,加大执法巡查频次。重点推进阶段:针对门前三包不履行、占道经营反复等重难点问题,分类研判,如遇矛盾冲突激烈、态势复杂的重大案件,及时上报总队牵头统一协调解决。长效常治阶段:落实长效管理责任,建立专项台账资料,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治成果

三、常态执法,取得实效

2022年1月—2023年4月,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共出动人员45677人次,车辆9883车次,开展整治5263次,查纠门前三包类行为7543起次,占道经营类行为9389起次,占道堆放类行为5213起次,占道广告灯箱1290起次,违法停车20984起次,占道作业254起次,办结案件2094起,处罚金额267494元。

四、突出重点,多措并举

处罚机动车违法停放工作是我局长期以来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南京市扩大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加强街巷车辆停放管理和执法的通知》规定:;街巷机动车辆违法侵占道路处罚权依法相对集中,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我局针对治理背街小巷和支路街巷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作出了系列举措。

1、充分发挥城管街巷长制

我局依托三年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全面夯实机动车违法停放执法基础。将执法力量下沉至全市各条街巷进行网格化巡查行动,全面排查各辖区内的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并通过;南京城管精靓系统;数据分析,形成违法行为热力图和整治菜单下发至各区城管部门,要求各区大队明确整治目标,排出时间节点,细化职责分工,为集中整治阶段夯实基础。

2、实行城管执法错时管控制

我局城管执法总队针对夏季夜间占道经营行为多发,部分食客将机动车辆违法停放的现象,要求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实行执法力量轮班制度,将夏季19:00-23:00设置为巡查整治重点时间段,全面整治重点时段的违法停车行为。

3、强化部门联动执法

我局城管执法总队联合房产、公安等部门对小区内及周边道路私设地锁、长期停放僵尸车、堆放杂物等违规行为开展老旧小区周边停车百日整治行动加大违停贴单执法力度,强化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特别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单车企业履行职责。对停放密集、影响市容市貌和通行秩序的区域及时进行搬移和清理,加强执法、管理环节的衔接,确保停车秩序持续良好。

4、夯实巡查督考基础

我局城管执法总队为全面夯实督查考核工作,将机动车违法停放进行闭环管控,适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等工作,集中人力、车辆、装备,将全市12个板块编为4个督查单元,督考期间每日轮流担任督查总负责,通过整合排班、分片督查、循环整改,开展专项督查,对现场复杂、反复出现的各类市容环境问题,尤其是违法停车问题,各督查组形成专项督查菜单集中分发至新区总队、相关区大队,总队实时跟进督促属地单位及时整改到位,避免问题反复,全面提升我市市容环境秩序。

5、下步工作安排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违法停车管控力度,一方面强化区域交界处管控,加强城乡接合部、区区交界处的巡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积极响应群众投诉举报,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多次曝光、影响恶劣的重点难点问题。另一方面强化宣传发动,在问题频发高发区域,采取张贴公告、发放一封信、悬挂横幅结合;两微;、;抖音;等宣传方式,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