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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珍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失独家庭志愿服务和适当提高经济扶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扶助金动态调整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建立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苏卫人口〔2021〕18号)规定在我省建立特别扶助金标准调整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挂钩机制。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整条件。特别扶助金标准调整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相挂钩。即当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启动特别扶助金标准调整机制。
(二)调整幅度。以提标前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对象特别扶助金标准为基数,以我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为特别扶助金提标幅度,确定提标后特别扶助金标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对象特别扶助金的提标绝对额保持一致。
(三)与国家扶助标准的衔接。若我省按上述机制调整的扶助金标准低于国家当年扶助金标准,则直接提高至国家标准。若我省扶助金标准高于国家扶助金标准,当年度不再进行调整。若国家对各省有新的工作要求,则按国家要求进行调整。
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情况
(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
2016年,根据国家、省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围绕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突出困难,按照;应扶尽扶、精准扶助;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切实落实各项扶助关怀政策措施,建立了;双岗;联系人+家庭医生的帮扶网络。
联系人由1名街(镇)领导干部+1名社区(村)干部组成,根据;知情、自愿;原则,为有需求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签约家庭医生。联系人的职责包括:
1.根据联系对象的需求,通过登门走访、电话联络、网络沟通等多种方式,联系慰问联系对象,及时了解掌握联系对象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利益诉求。
2.宣传相关政策,开展精神慰藉,疏导化解矛盾,帮助协调解决联系对象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3.联系对象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联系人要及时上门,帮助排忧解难。
4.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按相关规定开展慰问和关怀工作。
5.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就诊服务,建立居民健康管理档案、通过绿色通道优先转诊、对行动不便的按规定提供适宜的上门服务。
从2016年起,要求街(镇)要为每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立基本信息档案。要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的本市户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和实际需求,记录帮扶联系情况。联系对象基本信息和联系人帮扶情况要动态更新,并定期上报区卫生主管部门。区卫生主管部门要对档案进行电子备份和管理,并定期上报省、市主管部门。
(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1+1+N;联系人服务团队制度
为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工作,我市从2020年起,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基础上开展了;1+1+N;联系人服务团队制度试点工作。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1+1+N;联系人服务团队制度,以团队模式开展以;组织关心、健康关怀、精神关爱、生活关照;为目标的精准帮扶,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提升我市关怀扶助工作整体水平。
;1+1;为原双岗联系人,即为1名为街道(镇)领导干部、1名为社区(村)干部;;N;为拓展的联系人团队,以街道(镇)或社区(村)为单位,由社会服务组织、签约的家庭医生(或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心理援助组织、志愿者等组成。
1.工作职责主要有:
(1)畅通联系渠道。向辖区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服务联系卡,公布联络方式,明确服务工作内容。根据联系对象的要求,选择登门走访、电话联络、网络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联系对象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利益诉求。
(2)明确工作标准。联系人团队每月不少于一次主动联系计生特殊家庭,了解生活状况,告知当月活动计划。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疏导化解矛盾,帮助解决联系对象的生活困难和问题。对有帮扶需求的特殊家庭,明确帮扶内容、频次、时长及服务标准。
(3)提升服务水准。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升联系人团队心理援助、健康保健、家政服务等方面的技能,开展关怀帮扶工作。每年通过第三方评估联系人团队帮扶工作质量并公示。
2.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医疗保健,确保健康关怀到位。根据;知情、自愿;原则,为有需求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签约家庭医生,为特殊家庭成员签约一名家庭医生或一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实现有意愿、有需求的特殊家庭成员应签尽签;建立居民健康管理档案、通过绿色通道优先转诊、对行动不便的按规定提供适宜的上门服务;组织讲座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加强就医指导,明确就医绿色通道内容、收费标准。
(2)开展心理服务,确保精神关爱到位。根据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心理状况,发挥联系人团队的心理援助组织优势,通过平时生活服务、健康讲座、读书会、心理热线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帮助有心理疾病的特殊家庭成员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充分利用各地;连心家园;平台,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关怀扶助行动。
(3)做实日常照料,确保生活关照到位。依托联系人团队对计生特殊家庭中失能半失能老人、70岁以上的人员、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做好日常生活照料。充分依托驻地养老关爱机构,有针对性地帮助老弱病残的特殊家庭成员;针对不同年龄、不同身体状况、不同疾病类型,分门别类,因人施策,确保个性化关照帮扶;结合天气变化、季节转换、病情进展给特殊家庭成员可能带来的生活影响,制定帮扶保障预案,确保保障不间断、帮扶及时高效。联系对象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联系人及时上门,帮助排忧解难。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按相关规定开展上门慰问和关怀工作。传统节日、特殊家庭成员生日或特殊日子,以适当方式进行慰问。当特殊家庭成员遇到难以解决的困难或问题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必要帮助。
(三);医路同行;助医项目
2022年起,我市在秦淮、栖霞、江宁开展;医路同行;助医项目试点。由以上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等形式,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老年群体在就医过程中,面临电子预约支付、防疫信息提供等实际问题,整合社区、医院、社会组织等资源,搭建社会关爱计生特殊家庭助医支持网络,推动助医社会组织的建设,由专业社工或志愿者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线上预约、协助挂号、陪同就诊、协助缴费取药等系列服务,全程陪同就医。
(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我市从2022年起,在玄武、栖霞、江宁、溧水、江北新区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项目试点,今年在全市全面推开全方位帮扶保障机制。通过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机制,构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工作模式。在;三个全覆盖;工作基础上,从经济扶助、健康关照、生活关心、心理关爱、养老关怀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精准化、个性化帮扶工作,切实提升全市关怀扶助工作质效,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到2025年,全面构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难有所帮、痛有所慰的全方位帮扶新格局。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07月24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