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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东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数据立法制度建设,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落实南京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为主线,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各项工作,提升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加快打造领先的数字经济名城。一是积极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入围工信部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共计31项,占全省入围总数的61%。累计入围江苏省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91项,占全省35%;汇通达、焦点、领行科技等3家企业入围2022年中国互联网综合实力前百家企业榜单,占全省43%。根据国家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发布报告显示,南京大数据发展指数在全国重点城市中排名第6。二是推行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支持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国家标准贯标,提升企业数据管理、应用和保护能力。截至目前,开展两批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累计四家企业入选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企业,累计27家企业入选江苏省DCMM国家贯标评估单位。
(二)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改革。一是完善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发〔2022〕32号)、《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发〔2022〕33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借鉴广州、深圳、武汉等地先行做法,草拟形成《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奠定制度基础。二是推进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为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激发数据要素活力,市大数据局会同南京大数据集团两次前往成都市大数据集团进行公共数据运营方面的调研学习,与其就公共数据运营服务的运行机制、场景打造、技术设计等细节进行了深入沟通,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南京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暂行)》,征求了85个相关单位意见后,已报市政府审议。同时,南京大数据集团正在试点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已初步完成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一期功能的建设部署,正在广泛开展公共数据运营场景的调研与打造,力争在金融、民生、保险等行业打造一批高价值的数据运营场景。三是探索我市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市大数据局会同南京大数据集团多次赴北京、上海、成都等国内已开展数据交易的先进城市学习,充分吸纳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等机构的组建思路、组织架构、业务方向等,编制形成《南京大数据交易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多次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大数据集团也多方联络储备合作伙伴,积极向省里争取交易场所资质。随着数据二十条出台,省数字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统筹全省数据交易场所建设”等新要求,这给省内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形势带来了新的变化和契机。
(三)筑牢数据安全屏障,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压实数据安全责任。将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2023年市委网信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内容,对市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出境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事项落实情况做出明确要求,并强化问题排查检查和督查整改机制,督查检查结果作为责任制考核中数据安全管理评分的重要参考。二是完善数据安全制度规范。市大数据局联合市委网信办研究制定《南京市政务数据安全规定(试行)》,以市委网信委名义正式印发,厘清了各部门政务数据安全责任边界,规范政务数据处理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要求及企业参与政务数据处理的具体要求。市委网信办联合市大数据局制定《南京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试行)》,为全市各部门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网络安全管理提供操作规范。三是常态化开展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牵头持续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网安”和“护网”行动,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分别在工业、教育和政务领域组织开展数据安全专项检测行动,对重要系统进行网络和数据安全远程测试,并组织相关企业进行风险自查和问题整改,强化数据安全意识,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在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跨境数据专线排查,推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试点工作。四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开展APP处理个人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对我市行政区域内涉及政务服务、民生服务以及主流移动应用商店下载量大的APP安全情况进行技术检测,重点围绕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超范围获取使用权限等方面查摆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快推进城市数字治理立法。在梳理总结我市城市数字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广泛开展立法调研,以“数字政府+多元共治”作为切口加快推进《关于整体推进城市数字治理的决定》立法进程。通过城市数字治理立法推动数据基础制度的构建,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数据流通生态环境,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重点关注“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交易”,让公共数据开放和利用更畅通。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二)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一是研究国家政策文件中关于推动数据交易流通、收益分配等内容,进一步开展我市平台型、数据型企业调研工作,研究政务数据和企业数据双向互通模式,为建立全市融通的数据生态体系打好基础。二是进一步研究我市落实国家“数据二十条”配套措施,尽快出台《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南京市数据资产登记管理办法》、《南京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等系列政策文件,为南京市数据要素流通构筑政策框架。三是抢抓江苏省数据要素市场先发优势,建设南京市数据资产登记平台及公共数据可信空间,着重利用隐私计算等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推动数据资产登记及公共数据授权管理试点,实现公共数据面向产业、社会经济发展赋能,助力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探索建设数据交易所(中心),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三)加快实施首席数据官制度。一是在政务部门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建立专职人员队伍,研究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职责体系、工作制度和考评体系等。二是修订完善《南京市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实施细则》,重点结合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细化各部门管理职责,将基础库目录纳入部门责任清单,优化数据归集、共享流程设置和要求,编制完善数据共享清单、开放清单等。三是继续推行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支持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国家标准贯标,提升企业数据管理、应用和保护能力。
(四)筑牢数据安全屏障。一是进一步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法规体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监测、应急处置、风险评估、安全审查等机制,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强化企业数据安全合规意识,规范企业和机构对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共享、交易、销毁全流程的安全管理。二是加强自主创新,加快数据安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切实提高自主可控水平,探索借助人工智能、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07月2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