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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5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大力推进南京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7-19 00:00 来源:南京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赵维林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南京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通过自贸试验区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情况

    我国对原油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入世以来允许一定数量的非国营贸易进口。目前,实施原油进口国营贸易的企业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全资控股)、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合资控股)、珠海振戎公司和中海油中石化联合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根据中央油气体制改革有关精神,近年来积极推进原油进口体制改革,一是稳步扩大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二是打破垄断,陆续赋予符合条件的企业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根据《商务部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15407号),国家于2015年放开地方炼化企业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和使用资质。

    2017年以来,国家相继支持浙江、福建、上海临港新片区、山东自贸试验区开展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改革探索。《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支持赋予符合条件的2-3家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原油进口和使用资质;;《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提出;赋予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2—3家企业原油进口资质和配额;;《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和《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均提出;研究赋予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原油进口资质;

    为推动政策落地,商务部分别于20182月、201910月公告明确浙江、福建自贸试验区企业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条件和程序。首次明确;贸易类;企业进入原油进口领域的申请路径,允许非特定对象进入原油进口领域。浙江、福建两省部分贸易企业,如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浙江浙石油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同歆贸易有限公司、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闽海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瑞启(厦门)能源有限公司等相继获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

    目前,商务部暂未公告明确上海临港新片区、山东自贸试验区企业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条件和程序。20199月,上海市商务委和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印发《关于做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企业原油进口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受理新片区内注册企业的原油进口资质申报。

    二、自贸试验区企业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条件和程序

    参照商务部公告明确的浙江、福建自贸试验区企业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条件和程序,两者基本一致,福建个别条款更为宽松,基本要求为:

    (一)申请条件

    必须具备中国企业法人资格,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登记,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同时,还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 浙江要求申请企业(或其股东)具有相应的原油仓储经营资格,在舟山市行政辖区内控股拥有不低于10万立方米的原油油库,且油库建设、施工符合有关国家规定并依法通过验收;福建仅要求申请企业(或其股东)具备原油仓储能力,具有库容不低于10万立方米的原油油库使用权。

    2. 具有危险化学品相关经营资格;

    3. 企业正常经营,资信良好,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银行资信达到2A级以上,具有不低于等值10亿美元的省级商业银行授信额度;

    4. 具有相应的原油采购和产品销售渠道,有不低于5名从事石油国际贸易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材料

    1. 企业申请函,浙江要求(1)公司基本情况和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如申请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复印件。福建则不需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如申请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复印件。;

    2. 浙江要求申请企业的《原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或其股东的《原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申请企业公司章程、申请企业拥有的原油油库及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及质检等部门依法核发的原油油库及配套设施的许可文件或验收合格文件。福建仅要求申请企业拥有原油油库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3. 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或港口管理部门核发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4. 从事原油国际贸易人员履历证明,与申报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5. 开户行出具的企业信誉达2A级以上的证明文件,不低于10亿美元等值贸易授信额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 国外采购和国内销售方案计划书。

    7. 浙江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海关出具的无走私、违规记录证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无偷税、逃税、骗税记录证明,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无逃汇、套汇记录证明。福建无需提供。

    (三)申报和审核

    1. 申报。符合本规定的企业,可向自贸试验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上报。自贸试验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所在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审核后上报商务部;自贸试验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予以核查。浙江还要求自贸试验区商务主管部门派员对申请企业原油油库、码头等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表。

    3. 审核。商务部对申报材料审核,审核期间,商务部可会同有关部门派员赴企业现场对相关设施进行核查。

    4. 公示。商务部将审核合格企业名单在商务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业界可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5. 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商务部公布自贸试验区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企业名单。

    (四)经营规范和监督管理

    1. 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自贸试验区企业要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严格执行进口原油使用相关规定,建立原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保留原油来源和销售去向凭证材料,每半年向商务部备案相关贸易信息。

    2. 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自贸试验区企业应依法经营。如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暂停或取消其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

    1)企业将进口原油销售给不具有进口原油使用资格的企业;

    2)违规从事与石油相关的金融衍生品活动;

    3)违反海关、质量、环保、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

    4)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5)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推进南京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工作打算

    目前,从自贸试验区企业获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情况看,主要遵循国务院赋予试点任务、明确标准程序、推进申报审核的实施路径。国家已赋予试点任务、暂未出台工作程序的上海临港新片区和山东自贸试验区,暂未有企业获批。

    因此,推进我市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首先需争取国家赋予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相关试点任务。南京市商务局将系统收集我市企业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需求,积极向省商务厅并通过省商务厅向商务部争取试点资质,依托南京片区改革试点优势,更好服务我市企业外贸业务发展需求。

    南京市商务局

    2023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