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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照华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我们单位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2019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中央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将包括我市溧水区、高淳区在内的宁锡常接合片区等11个地区确定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这是国家通过试点突破城乡二元体制障碍、带动城乡融合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试验区建设始终高度重视,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高水平建设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在区域协调、城乡融合上做示范”等“五个示范”具体目标,并指出要抓好溧水、高淳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
一、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自2019年高淳区纳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以来,市相关部门和高淳区积极开展探索实践,扎实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一些工作成绩获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和省发改委等部门的肯定,今年上半年,南京市城乡融合试点工作荣获省发改委“优秀创新成果奖”,南京市和高淳区同时荣获全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督查激励。概括起来,主要做了五方面工作:
(一)突出“全面融合”,畅通要素流动新渠道。一是大力推动科技转化。聚焦试验区农业科技创新创业需求,打造高标准、全过程、一体化的科技服务体系。高淳区探索建设高校院所农技专家创新示范基地,促成产学研合作项目68个,组织实施农业科技项目17个。二是积极探索农地入市。着力搭建入市平台、出台入市政策、规范入市程序,加快释放农村土地价值。高淳区全区共入市交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9宗64.13亩,探索形成就地入市、异地调整入市、宅基地集中整治入市等多种模式灵活入市案例。三是充分鼓励人才下乡。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鼓励科技人员入乡兼职兼薪、离岗创业、技术入股。高淳区支持科技人才入乡创业,依托高层次农业科创载体建设,培养发掘了一批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乡村能人”。
(二)突出“工农互促”,培育产业融合新业态。一方面是推动载体提能。着力打造各类高能级平台载体,强化试验区城乡产业联动发展。高淳区全力培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依托固城湖螃蟹市场,打造长三角地区产业链最全、规模最大的螃蟹原产地批发交易市场,获评全国农业全产业链(螃蟹)典型县。另一方面是推动产业融合。通过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平台搭建等方式,推动产业融合发展。高淳区完善“电商+农业”的产业联动机制,依托精品虾蟹、绿色茶叶等特色农产品,精心打造电子商务上下游产业链,促进农副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全区电商网络零售额增幅已连续多年达20%以上。
(三)突出“城乡互补”,推动功能品质新提升。一是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高淳区科学评判绿水青山“颜值”,制定并发布了全国首个县域GEP核算指标体系,成为唯一参与GEP核算国家标准制定的区县级地方政府。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进一步往村覆盖、往户延伸。高淳区将全区62户低收入农户全部纳入“防贫保险”保障范围。三是加快美丽宜居乡村打造。积极推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高淳区成为全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先行区。高淳区游子山村小茅山脚、青山社区垄上村被评为江苏省首批特色田园乡村。
(四)突出“共同富裕”,创造美好生活新景象。一方面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高淳区推动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支持多元主体参与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累计盘活利用闲置农房1523宗,面积18.23万平方米。另一方面是加强农民就业培训。推行“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探索建立“名牌农校+互联网+职业培训”的精准化技能培训体系,支持创建职业农民教育区域特色品牌。
(五)突出“改革试点”,彰显试验区建设新成效。自入选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以来,积极推进试验区改革试点,明确了“五个一”的推进机制,即:一个方案统全局。印发《南京市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构建完善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换、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一份规划明路径。印发实施《南京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市级重点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未来五年加快城乡要素流通路径,细化融合发展举措。一套机制聚合力。联合全市相关业务部门、板块总计 22 个成员单位,建立全市城乡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以“整体统筹+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凝聚城乡融合发展合力。一批清单强保障。印发《南京市关于推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支持事项清单》,明确26项重点支持事项,为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一份要点促落实。印发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年度工作要点,明确6项主要任务和28条具体举措,确保重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更大力度更多举措推进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建设
下一步的试验区建设,将紧紧围绕国家赋予的五大试点任务,努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土地惠农,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是协调解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指标问题。将拟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打包整合,通过省、市两级重大项目用地计划保障需求,统筹保障城乡融合项目落地实施。在明确林地补充方式、时间的前提下,支持试点地区探索入市地块涉林地退出指标的借用机制,探索“先占后补”的路径和程序。二是加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设力度。稳妥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割转让、租赁、抵押机制,试点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割登记入市、分别办证,使入市土地拥有与国有土地同等的抵押融资权能。三是完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研究出台失地农民参照征地标准补偿、进保的相关文件,由镇街统一解决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涉及的农户购买职工养老保险问题。至于您提出的“在农村宅基地改革上进一步放权”的建议,因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赋予我们的五大试点任务中不包含该项任务,故暂时无法开展。
(二)推进科技兴农,优化科技成果入乡转化。一是整合各级资源,保障资金支持。加强与省级层面对接,充分争取上级科技项目资源并按比例给予配套支持。持续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人员下乡等提供奖励资金和经费补助。二是完善科技成果所有权确权制度与评估标准体系。探索制定“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研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相关实施细则或操作流程,为科研人员技术入股、赋予集体成员收益分配权等工作夯实基础。三是加大科技人才下乡激励力度。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对下乡科技人才在用地住房、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支持,进一步探索推进科研人员技术入股、给予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激励机制。四是持续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化科技特派员队伍的专业结构,完善选派机制,确保选派人员的专业技能符合服务对象的需求,实现“订单式”需求和“菜单式”服务精准对接。
(三)推进产业强农,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一是统筹加强载体平台建设的要素资源保障。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市区领导调度机制等,完善跨部门合作机制,适时出台新一轮赋能支持清单,在项目建设、财政金融、要素保障、改革集成等方面予以更大力度支持。二是发挥高等级产业园区的引领带动作用。依托高能级产业载体平台,以特色农产品为核心,围绕农产品加工、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全产业链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强链补链的力度。三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更具针对性和实操性的复合用地政策。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工业用地混合复合立体高效配置的通知》精神,制定对试验区更具针对性和实操性的支撑政策,更好地满足试验区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方面的复合用地需求。
(四)推进生态利农,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一是加快推进“GEP”核算标准体系。加强“GEP”核算、“GEP”“GDP”双转化的科学性研究,与国家规范在价值核算指标体系、具体算法、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等方面进行衔接。二是加快推动生态产品跨界交易。加强各单元之间沟通协作和优势互补,通过加强管控或设定限额,探索绿化增量责任指标等生态产品跨界指标交易。三是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信息普查、确权登记,通过流转、租赁、抵押、作价入股等方式,激活显化外部性价值,制定资产核算和定价方法、建立交易平台和交易规则、完善利益分配和纠纷协调机制等。
(五)推进增收富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一方面是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强市区联动,积极向上对接,在探索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面积极主动谋划。将统筹后的涉农资金纳入城乡融合发展的资金池,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解决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切实提升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效能。另一方面是构建“政府+合作社+农户”三级联动机制,盘活农村闲置资产。通过资本市场引入和综合体运营,促进空闲农房、特色农产品与生态环境的市场化开发和多元化利用,将原本的闲置空房改造成为农庄民宿等,提高农户的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