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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恩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对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集中建设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出台指导意见。2021年,为进一步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统筹解决全市危险化学品储存问题,市安委办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统筹解决全市危险化学品储存问题的意见(试行)》,从科学布局、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中间仓库规范化管理、设置周转仓库储存自用危险化学品等方面,通过合理规划区域性的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满足危险化学品专业仓储的需求;允许企业建立合乎规范的自用危险化学品周转仓库,满足企业正常生产需要;引导企业设立符合条件的作业场所中间仓库用于存放危险化学品,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使用安全;允许企业将既有厂房改造、改建为符合新标准规范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充分利用辖区和行业领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周边城市既有的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多方位解决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不足问题。
(二)制定地方标准。2022年,出台《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南》省级地方标准,明确了工业企业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总体要求,以及采购、厂内装卸、运输及输送、储存、使用、事故与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其中,对危险化学品仓库、中间仓库、堆场、储罐区、室内储存柜等方面,提出了35项具体安全管理指南,为企业提供安全指引。
(三)持续推动相关工作。一是研究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主要集中在工贸类企业,今年,市应急管理局调集精干力量,成立专门课题组,研究制定《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其中,计划利用专门章节,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事项。二是积极联系先进地区,学习典型经验。今年,市应急管理局邀请广东省深圳市相关部门,来宁调研交流危险化学品储存相关工作,介绍先进地区做法,为企业提供创新思路。三是指导江北新区生命健康办、浦口区中科创新产业园,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创新探索。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积极引导。积极引导相关园区、相关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储存需求较大的区域,依法依规建设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既解决危险化学品储存供不应求的矛盾,又满足合规性要求。
二是推动落实。推动相关区政府积极重视企业诉求,组织编制城乡规划,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协调规划资源、工信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三是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安全意识、素质及技能,充分辨识安全风险,制定管控应对措施,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07月2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