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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芳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京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领导,制定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委〔2022〕22号)要求,2023年年初,在巩固前期电动自行车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我局和市公安局依据各自职能分工相继制定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聚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等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严查改装
我局以消除隐患为导向,守住安全为底线,将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作为查处重点。2020年;8·8;火灾事故至今,全系统共办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案件500余件,罚没款600余万元,公开曝光了4批共27件电动自行车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入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民生领域典型案例。联合江苏零距离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为主题,连续跟踪报道了20多期,起到了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同时,为进一步打击上牌后再加装、改装的违法行为,我局先后八次联合市公安局召开检查协调会,将该局提供的新车上牌点作为整治重点,实施高频次执法检查,并向其通报了立案查处的61家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建议取消上牌资质。
三、聚焦源头,约束厂家
为落实源头管控,我局主动将整治方向由经营门店转向总经销仓库。2021年以来,我局先后多次联合市公安局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总经销仓库7个,经营门店100多家,查封、扣押涉嫌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3600多辆,用于加装、改装的鞍座、电池盒等配件462箱,安排对查扣的车辆检测119批,不合格89批,立案52件。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及中轻联认证中心通报检查情况,两中心共暂停11家企业9个品牌50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此规模的暂停证书全国尚属首次,真正做到了监管、执法、检验与认证的有效结合。
四、规范上牌,共治共建
根据职责分工,市公安局严格落实上牌管理,积极开展共治共建。在日常工作中严把;上牌关;,应用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平台,规范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通过扫描车辆合格证二维码,准确识别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对不符合标准车辆,一律不予上牌,防止超标车辆流入市场。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号牌共有四种,分别为;旧国标;号牌、;新国标;号牌、临时信息牌和快递外卖专用号牌。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使用满十年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的规定,;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将逐步淘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规定,对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自2019年4月15日起算),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随着;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电动自行车的分批淘汰更新,路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将主要为内置RFID芯片、悬挂式样全省统一号牌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同时,市公安局会同市邮政管理局、快递协会,督促配送平台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六统一;制度,同步加大交通安全企业内惩力度,实施高违法人员行业禁入措施。
五、完善慢行网络,提升出行品质
市建委高度重视居民绿色出行问题,认真分析问题成因,以规划实施加强系统融合,以精细建设提升慢行体验,不断构建完善慢行网络、提升慢行出行品质。一是新建城市道路项目中同步落实慢行设施。在扬子江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红山路—和燕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尧红路等新建项目中,均构建了全线连贯慢行系统。二是常态化开展小微堵点改造项目。重点关注医院、学校、菜场等重点民生区域,通过改造绿化带、调整行车道、优化断面设置等方式,充分挖掘既有道路设施通行能力。三是研究储备慢行改造方案。针对经五路立交桥面机非混行、三岔河桥慢行空间不足等问题,市建委开展前期储备研究并形成初步研究成果,后期将进一步深化方案、研究实施可行性,并根据城建计划安排适时推动实施。
下一步,我局和市公安局等部门将根据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工作要求,立足源头治理,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整治力度,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安全意识,倡导市民文明出行、守法出行,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电动自行车违法改装、加装行为,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南京市场监管局
2023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