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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静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拓宽社区医生培养和招聘渠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着力缓解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特别是乡村医生短缺的突出矛盾,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我市始终遵循;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一、提高村医合理收入。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5〕112 号)明确要求,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定额补助等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我委从 2016年起,乡村医生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从每服务人口3元/年提高到2022年的10元/年,2022年我市下拨1715.353万元。2019年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若干意见》(宁政办发〔2019〕10号)明确要求,提高乡村医生的薪酬水平和保障待遇,乡村医生基础工资根据个人岗位、工龄、学历、执业资质、职称、职务等要素确定,由各区自行制定。乡村医生按规定缴存;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各区财政给予补助。
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严格按照省卫健委《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可以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若干意见》(宁政办发〔2019〕10号)要求,支持鼓励各区在核定编制内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在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取得乡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做好入编人员的相应待遇保障工作,以此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市区财政对参加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给予相应补助,全科规范化培训学员,给予生活津贴补助2万元/年。
三、开展乡村医生培训。每年国家举办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2023年共65名乡村医生到上级医院参加培训。每年市依托区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开展乡村医生适宜技术培训,今年做到第一批适宜技术覆盖,第二批适宜技术覆盖50%。
四、支持定向生培养。每年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通知要求,组织各区上报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需求,并经省卫健委审定下达培养需求后组织各区招录。2009年至2022年,省卫健委共下达南京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需求987人,实际招录931人。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市人社等相关部门,落实好相关政策,建立考核机制,优化村医收入结构,促进基层引才留才。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07月21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