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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1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推进三甲医院与民营医院医联体惠民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12-05 18:19 来源:南京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陈向东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三甲医院与民营医院医联体惠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南京市按照;政府主导、全城联动、网格化服务、双纽带推进;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府院合作、紧密型医共体、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等医联体模式。全市共组建不同类型医联体52个(以牵头医院统计),牵头医院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援建特色专科,已建成288个,共建联合病房108个。全市二、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加医联体,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联体全覆盖。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有条件的二、三级民营医院可以以履行社会义务为出发点牵头组建医联体。明基医院、江北医院、同仁医院、南医大附属眼科医院等社会办三级医疗机构牵头组建了医联体、专科联盟等,民营门诊部、诊所、护理院等积极加入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京市中心医院等牵头医院组建的医联体。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政府主导并出台医联体政策

南京市成立了由市卫生健康、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组成的南京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小组,统筹推进辖区内城市医联体、区域医共体的建设。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地区医联体建设的通知》(宁医改办〔201821号)、《关于印发<南京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试行)>的通知)》(宁卫医政〔201922号)等文件,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有条件的二、三级民营医院可以以履行社会义务为出发点牵头组建医联体。通过二、三级医院与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纵向联合的网格化模式,形成效益共享、信息共享的双纽带,快速有效地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制订出台了《关于印发南京市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卫医政〔20201号),明确将区域内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数量和占比,区域内康复医院、护理院参与医联体建设数量和占比等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指标。

(二)关于加大对民营医院的扶持力度

南京市先后出台了《深化综合医改试点市建设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宁政办发〔2015 121 号)《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宁政办发〔2018 87号)等文件,从规划布局、设置准入、合作办医、财政奖补、税费减免等各方面对社会办医给予政策支持。南京市还在全省首创,对优质的社会办医机构给予专项奖励:取得三级甲等、乙等资质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万、800万元奖励;取得国家、省级重点专科的,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个专科100万、50万元奖励。同时,为鼓励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南京市医学重点专科,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修订了《南京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对单位的性质、行政归属等未做任何限制或规定,对所有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申报一视同仁。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9家民营医院共51个专科入选市级重点专科。

(三)关于三甲医院专家技术医联体惠民

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明基医院、江北医院、同仁医院、南医大附属眼科医院等社会办三级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医联体、专科联盟等,充分发挥区域内医疗资源优势,通过向基层医疗机构派驻专家,建设联合病房、人才培养等手段,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与水平。全市有80家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部分民营门诊部、诊所等加入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京市中心医院等牵头医院组建的医联体,通过资源共享、分工协作、技术帮扶,建立双向转诊等机制,为患者提供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全生命周期、全流程健康服务。同时,市卫生健康委始终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全市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家、省卫健委统一部署,2020-2022年我市开展了;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通过一系列专项活动督促民营医院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关于医保医联体的协同机制

2020年,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在溧水区试点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增加基金支出,鼓励医共体成员单位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积极控费。2021年,我市在 DRG付费改革中设立了36个基础病组支持分级诊疗,体现同病同价,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引导轻症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同时,还制定了与DRG付费改革相配套的康复床日结算政策,明确规定康复类医疗机构联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收治康复阶段的患者。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市医保局自2020年起,在每年住院费用结算时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保底结算。其中,2022年对创成江苏省农村性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费用倾斜,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南京市将进一步加强医联体建设,严格按照市级规划建设医联体,落实备案制度,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办医健康有序发展。继续健全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探索医联体医保支付方式,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医保权益,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