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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0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消”字号产品加强监管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12-05 18:19 来源:南京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王丽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对“消”字号产品加强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进一步保障消毒产品的使用安全,打击消毒产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我委积极履行消毒产品监管职责。

    一、多维度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近年来,尤其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我委通过日常监督、;双随机;监督抽检、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全市消毒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检查。注重对消毒产品市场进行日常监督指导,尤其对前一年度检查中查见问题的单位以及被投诉单位增加监督频次。

(二)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检。我委每年严格落实国家、省双随机抽检计划,对企业的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料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消毒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名称、标签、说明书、包装等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宣传疗效的情况进行核查,;双随机;完结率100%,并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三)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检查。自2019年以来,我委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2022年,经全面摸排,完成全市22家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709家抗(抑)菌制剂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巡查,监督抽查了772个消毒产品,随机采样3个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并送检,未发现添加激素类禁用物质。

(四)开展消毒产品节日巡查。2022年在春节、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九九重阳节等节假日期间,对230家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了巡查,随机抽检的336件卫生用品,经检测均合格;2023年三八妇女节前夕,我委随机抽检8个批次共计96件消毒产品,经实验室检测,全部合格。

(五)创新信用监管。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为抓手,与全市46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签订《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信用承诺书》,督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监管过程中,对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表》,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在日常监督抽检中实现;信用+综合监管;的差异化监管模式,纳入重点监管清单的企业,增加监管频次提高执法效率。

二、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和培训指导

增强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一直以来,我委通过;公众号;、集中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组建消毒产品企业群、经营单位普法群等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引导其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指导经营单位采购消毒产品前应通过;资料索证+网上查询;等进行自查。不断提高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

三、依法履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防线,近年来,我委通过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案件讲评大赛、卫生监督员进高校等,不断加强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和使用单位是否销售无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消毒产品;是否违规宣传;采购消毒产品时是否索取有效证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是否使用过期消毒产品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2年在双随机监督抽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中共下达了监督意见书473份,对6家经营和使用单位行政处罚。发出协查函14份。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强化卫生监督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执法效能。

(一)普法宣传,执法与服务相结合。边执法边普法,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宣讲和咨询、技术指导,提高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

(二)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学习《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GB38598-2020)等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理论知识、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大监管力度。今后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履行卫生监管职能,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持续开展消毒产品信用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筑牢消毒产品安全防线。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