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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8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居家住宅适老化改造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7-31 00:00 来源:南京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徐丹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居家住宅适老化改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取得初步进展

    201611月,我市以入选首批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将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作为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共完成46782户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其中:2016年和2017年完成34500户,2020年完成51122021年完成改造3222户,2022年完成3948户。2023年计划实施3000户。我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夯实了家庭养老基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

    二、优化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机制

    2022年,家庭适老化改造政策受惠面扩大到65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提高至最高3000/户。对于政府扶助对象等困难老年人,由财政兜底保障,按实际发生改造费用全额补贴,最高补贴额从2000元提高至3000;对其他老年群体按改造总费用50%给予补贴,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家庭最高补2500元、65周岁以上老人家庭最高补1500元。

    三、拓宽居家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

    2022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宁民养老〔202262号)进一步拓展改造建议清单,增加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并对清单进行分类优化,内容包括助餐类、助行类、洗浴类、康复类与智能类等康复辅助器具,通过有针对性地配备康复辅助器具、设备、仪器,其中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家庭基础项目不得少于8项,非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家庭基础项目不得少于6项。通过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老年人缺失的生理功能进行补偿、代偿,改善和提高老年人适应居家生活环境能力。

    • 坚持适老化改造贴近需求

    对计划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家庭,严格入户评估和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基础保底和自愿选择的原则,结合老年人家庭环境实际及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提前明确具体改造事项和标准。要坚持贴近每户老年人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分户建立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档案,避免简单分档搞;一刀切;

    五、统筹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

    市房产局组织全市各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和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过程中,始终注重适老化方面的改造,而且还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老年活动中心的配建作为创建加分项,积极引导和提倡各区在有条件的项目中,配备相应面积的老年服务用房,打造适老宜居小区环境。在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将改造或建设小区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纳入基础类改造项目统筹实施。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改造过程中,对管线进行适当迁移,为加装电梯预留位置。除硬件设施的改造之外,还注重软实力的配套,以改造工程为契机,有条件的小区引入规范化物业企业,落实标准化物业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支持养老服务行业组织、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标准化研究。连续多年将;养老服务;列为南京市地方标准重点征集领域,会同市民政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在贯彻执行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体现高质量发展、适应管理服务要求的养老服务领域地方标准。近年发布了《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导则》等相关市地方标准7项,正在制定《老年人助浴服务规范》《养老机构社会工作督导规范》2项市地方标准。

    市建委近年来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构建顶层设计,启动编制《南京市无障碍城市总体规划》和《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常态推进落实,在项目立项审批、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标准;开展专项整治,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无障碍设施占用、损坏等顽疾,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下一步,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市场监管将按照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为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打造全球老年友好城市不断努力。

    最后,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期待您继续为南京民政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南京市民政局

    2023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