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人大代表建议
白静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公建民营”普惠示范托育机构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京市以建设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抓手,以;医育融合、普惠为民;为主线,从;家庭照护、社区照护、单位照护、机构照护;等方面全面发力,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走深走实。关于大力发展;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具体举措如下:
一、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
截至2022年底,共建成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1家,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1家;市、区级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中心13家、街道指导站46家、社区亲子室557家和托育机构728家;中央普惠项目18家,省级普惠36家,市级普惠72家;每千人口托位数3.9个。
二、加大对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力度
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0-3岁婴幼儿发展项目专项资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缓解家庭育儿负担。
(一)支持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市财政对新建备案托育机构按规模给予相应补助。对各区政府建设的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街(镇)指导服务站、社区亲子室等公立托育机构建设,建成的均按标准实施奖补,对单位办托、园区办托、嵌入式社区办托,建成通过验收按标准实施建设补助。对获得省级示范,省、市级普惠的托育机构按标准给予奖补。
(二)普惠服务为重点扶持方向。2021年、2022、2023年连续三年将新增普惠托育机构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建设、运营给予适当补助,引导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减轻育儿负担。2022年疫情期间,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按每个托位500元标准发放补贴,为机构纾困解难助力。市发改委自2020年以来,连续四年开展城企联动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支持全市18个普惠托育中央储备项目建设。
三、盘活存量资源拓展;公建民营;普惠托育场地供给
在积极开展托育机构建设上,一方面是做到;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市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托育服务设施,明确适用条件、办理流程、工作机制、建设标准等,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工作指南(试行)》印发流程中,为;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拓展场地供给,市房产局编制了《关于推进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旧改〔2021〕1号),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包含托育用房等内容,将托育设施纳入《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类清单》,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同步新建、改建幼儿园、托育等设施。另一方面是做到;给扶持;,继续深入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优先对依托社区、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计生服务站等机构新建和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对积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原则上单个机构建设托位规模在150个以内,每个托位补助1万元。
四、加强监管营造托育市场良性发展
(一)严把建筑质量。所有新建托育机构的建筑项目,住建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审查。指导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项目完善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合法建设。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格监督抽检要求,倒逼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二)开展智能化监管。搭建智能化管理平台,对婴幼儿家长、托育机构进行动态、实时服务,所有机构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可以进行全角落视频监管;在官网公布备案机构名单,在;我的南京;APP上发布位置和简介,让有需求的家长,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托育机构的基本情况。
(三)线上线下齐监管。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实施卫生保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内保安全等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托育机构内从业人员培训,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从业人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食品经营过程中能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市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本级直接管理的婴幼儿照护机构等单位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婴幼儿照护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多角度协同监管。成立市级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联合市消费者行业协会印发托育机构合同制式范本;联合市场监管局,规范托育机构餐饮企业配送管理,依法查处托育机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联合保险公司为托育机构定制机构责任险、婴幼儿意外险等。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注重整体发展规划。构建集信息搜集、政策咨询、动态监管于一体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动态摸清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底数,统筹规划设置托育服务网络。将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交付使用,加快利用公共服务资源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逐步实现全覆盖。2023年新增省级普惠托育机构14家,到2025年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街镇覆盖率达100%。
(二)强化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社会组织、家庭等各方主体创办普惠性育儿园,开展邻里互助式托育服务,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在发展规划、用地保障、场地提供、融资优惠、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方面出台一揽子专项支持政策。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人员及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准入、禁入、吊销制度,推行保教人员持育婴员证上岗,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培训发展体系,建设人才实训基地。通过家庭医生拓展服务内涵,提高儿童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整合更多资源,积极参与;医育结合;托育新模式。
(四)扩大托班建成数量。我市将在优化普惠性幼儿园规划布局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市教育局将配合卫健、发改、财政等部门,推动建立幼儿园托班幼儿生均公用经费和财政补助等保障制度和相关政策,在确保3-6岁幼儿普惠性学位供给和保教条件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包括公办园在内的更多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和扩大托班规模,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
(五)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多部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宣传折页,广泛宣传科学喂养、日常照料、习惯养成等婴幼儿养育照护知识、各类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帮助家长掌握科学养育技能,确保各部门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07月12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