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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海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工作关系小区居民的安居乐业,关系社区的和谐稳定,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的自治活动是社区治理重要的组成部分。业主自治工作关系小区的和谐稳定,关系小区居民的幸福生活。加强和完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是加强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居民小区群众身边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有效举措,对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目前,存在业主对公共事务参与度低、业主委员会运作难、业主大会决策难等方面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在践行;美好家园,共同缔造;的地方实践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业主自治管理引导和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一、我市业委会基本情况
1997年3月6日,我市成立了第一家业主委员会:玄武区长江贸易大楼物业管理委员会,至今已经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业主自治组织3200余个。《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都进行了比较明确的细化规定,明确了街道办事处作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监督主体的地位,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矛盾、纠纷处理的方式和方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2016年,《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市房产局先后出台了24项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覆盖了物业行政监管、行业信用监管、业主组织指导、专项资金监管、物业服务标准、第三方评估等各个方面。其中,《南京市住宅区业主自治活动导则》《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南京市住宅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南京市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细则》《南京市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管理办法》《南京市业主大会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细则》等文件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规范运行提出了指导建议。今年,根据《民法典》及相关上位法的要求,我局修订业主自治活动指导手册,合理设置示范文本,修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物业保修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示意见稿)》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配合市人大做好《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强物业行业党建。一是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把党建引领和物业服务功能紧密融合,逐步形成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小区综合治理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南京市物业行业党委和12个区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党委均已获批成立,实现党组织全覆盖。行业党建成效凸显,在行业党委的领导下,全市共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党组织372个,累计创建26个省级党建示范点、65个市级党建示范点。在街道社区党组织指导下,通过示范点创建,业委会、物业企业党组织、居民党员共同参加到小区大小管理事务中来。二是在业委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设立业主党组织,鼓励党组织成员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同时发动小区居民中的热心党员对业主自治组织开展工作进行监督,用党的领导规范业主自治组织的行为。江宁区专门发文提倡业委会中党员比例不低于一半,积极培育、推动;主心骨;;热心人;和党员干部进入小区业主委员会,带动业主有序参与自我管理活动。建邺区由社区居委会成员义务兼任物业服务企业质量总监,物业项目党支部书记担任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社区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物业项目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四)业主自治组织的指导和管理。依托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和有关培训基地,加大物业行业培训力度。先后多轮次邀请东南大学、河海大学教授及行业专家开展针对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专题培训,现场答疑解惑,在一线解决居民群众的;烦心事;,提升业主委员会的业务能力,规范业主委员会履职行为,增强业主法治观念和自治意识,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三、今后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3年07月28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