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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1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快推动龙潭港申报汽车整车进口口岸业务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7-19 00:00 来源:南京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武晓路代表:

    您好!由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龙潭港申报汽车整车进口口岸业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整车进口口岸是依据国家对整车进口限定口岸管理的政策,经国务院批准,享有开展从国外进口汽车整体业务范围的口岸。南京龙潭港在交通、市场、产业、口岸服务方面具备较好的基础条件,开展整车进口业务对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南京港转型升级、发展枢纽型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国务院对整车进口口岸的审批,原则上按;一个省份一个整车口岸;进行把握控制。目前全国已有29个整车进口口岸,其中我省张家港口岸于2012116日获批运营。2013年开始,我省连云港、太仓港、南京港、大丰港等口岸先后行文省政府,表达申报整车口岸的意愿。2016520日,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南京港口岸开展汽车整车进口业务的请示》,至今尚未获批。据了解,2018年至今全国未新批1家。2022年,我市拟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时,曾考虑将设立汽车整车进口口岸作为一项内容,在征求国家部委意见时,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审批仍在执行;一个省份一个整车口岸;政策,最终设立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没有纳入南京市总体方案。今年3月,我局赴京向海关总署职能部门汇报有关工作时,当面咨询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审批工作,得知当前审批政策没有调整。5月,我局在保障国家口岸中期评估会议时,又当面作了咨询,得知审批政策仍然没有调整。但同时了解到海关总署2020年曾计划对全国已开放和申请开放的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进行一轮实地调研,拟打破;一省一口岸;政策,报国务院审批按需设立口岸。由于疫情原因,调研工作没有推进下去。

    下一步,我们将与海关总署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将南京作为第一批调研城市,及时推进我市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申报工作,以便尽早享受口岸政策调整带来的红利。

    南京市商务局

    2023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