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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45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电梯广告发布治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25 15:51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孙晓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电梯广告发布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会同市房产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电梯广告的法治环境

电梯广告,一般是指将小区住宅、商业办公等户外公众场所的电梯轿厢作为广告宣传媒介,在电梯空间内外利用平面海报、投影、灯箱、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的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江苏省广告条例》《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电梯广告的表现形式来看,电梯广告属于户外广告的一种具体类型。根据有关规定,市城管部门是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的主管部门,市场监管、规划、公安、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户外广告相关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对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属于物业管理活动,市房产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关于业主对于电梯广告的监督及收益权,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请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公示。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所得收益属于业主共有,应当单独列账。收益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使用。

针对户外电子屏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隐患,我局主动向前一步,2021年会同市城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户外电子显示屏管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关于加强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内容管理的通知》,通过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共同抓好包括电梯电子屏广告在内的户外电子屏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对电梯广告依法治理力度。

二、落实电梯广告审查的主体责任

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户外广告发布审批、广告发布登记许可陆续被取消,整体来看,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领域的监管方式已由事前监管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

我局通过开展经常性行政约谈、专项整治宣传、法律法规培训等多项举措,指导广告经营单位落实广告审查责任,要求其健全广告审查、广告发布等广告经营相关制度,积极倡导广告行业守法,推进广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正确实施。2021年以来,我局向全市100余家广告经营单位、大众传播媒介及相关单位发放了《关于强化广告宣传导向发布审查的提示函》等4类提示函,要求企业签署承诺书,督促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在广告发布前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实内容,多措并举引导广告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履行广告审查的主体责任,维护电梯广告发布的清朗空间。

三、积极创新电梯广告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引入“互联网+”社会共治的电梯广告监管模式。我局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智慧监管力度,通过借助“闲侠”APP将治理力量向社会延伸,鼓励公众在平台领取监测任务,实时拍摄户外广告现场画面至监测平台,供监管人员及时定点监管,实现户外广告的动态监管与社会共治。2022年上半年,我局对户外广告的日常监测以及各类专项工作进行累计监测18577条次,其中监测到电梯广告455条次,涉嫌违法电梯广告4条次,涉嫌违法率0.088%,均已责令暂停发布或交办区局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置率达100%,南京电梯广告市场整体稳定向好。

(二)搭建户外广告监管网上服务平台。该平台设置了企业材料提交功能,户外广告企业定期不定期地通过该平台主动提交广告主、广告发布单位基本信息、协议、户外广告图(照)片等材料,接受我局事中事后监管。对于提交的广告内容涉嫌违法的,我局综合运用提示、告诫、约谈,实现对违规倾向或轻微违规行为的及时提醒和纠正,督促电梯广告发布者切实履行审查责任,增强自律意识。

(三)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我局发挥整治虚假广告市际联席会议牵头作用,每年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统一思想,强化市区两级部门协同,推动破解广告监管难题和突出矛盾。2021年6月,六合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商务办公楼、居民住宅小区等电梯轿厢内广告进行实地抽查,共检查乘客电梯149台,未发现违法违规电梯轿厢广告,对电梯轿厢内安装电子设备的使用单位,均已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整改,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四、保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根据有关规定,市民若是发现有涉嫌违法的电梯广告及相关行为,可通过拨打12345政务热线或者关注“南京市12345政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诉求登记,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我局在官网公示了025-12315热线电话、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互动交流-12315信箱以及现场接访等投诉举报的多种途径,市房产局亦在官网公示了联系方式,其中举报邮箱为njsfcjxf@163.com。

五、下一步工作

(一)深入开展调研。根据我局2022年广告管理工作要点,今年我局将继续指导六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梯广告课题研究,在课题调研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吸纳委员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切实注重调研成果转化,推进我市电梯广告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部门协同。我局将进一步指导市广告协会,加强广告行业自律指引,推动与市房产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建立电梯广告监管协同机制,共同规范电梯广告发布及相关行为。

(三)规范物业管理。市房产局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指导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相关工作,引导物业公司在确定电梯广告投放事宜前,听取并考虑业主的意见,对所投放广告的内容、声音、亮度等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接受业主的监督;将电梯广告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共有。

(四)加大打击力度。市场监管部门、房产部门将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违法电梯广告及相关主体行为进行及时核查,依法从快处理,持续加大对违法电梯广告的打击力度。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电梯广告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