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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31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养老模式,不断提升全市老年人幸福感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21 17:00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马健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养老模式,不断提升全市老年人幸福感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政策文件,完善社区助餐服务”的建议

    南京,是全省较早推行社会化助餐的城市,并一直致力于打造“十五分钟”助餐服务网络,目前全市助餐点1200多家。一是政府引导。针对主城区老年人口密度大、助餐服务需求大的客观现实,2019年,我们就将助餐点主城区全覆盖纳入市政府养老民生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近两年又将助餐服务质量提升纳入民政年度重点工作来推进,通过持续不断的扩面提质,让全市老年人能够更好地享受助餐服务。二是政策扶持。早在2014年,我们就出台助餐服务补贴政策,并于2021年进行了修订,明确持续运营的助餐点,依据不同面积大小,可享受2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基础补贴,另可按照2元/人次的标准享受服务绩效补贴,两项补贴每年累计不超过15万元。补贴政策的不断完善,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养老企业和组织加入助餐服务的热情和积极性,也让企业和组织“让利于民”有了可能。三是规范管理。2021年,专门出台《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对社区银发助餐点、街镇中心厨房的资质条件、基础设施和服务范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助餐点必须配置餐食保温、消毒、留样冰箱、空调等设施设备,外送餐食应当张贴食品生产时间和有效期标签,同时助餐点服务必须有助老卡监管、视频监控等服务监管设施。这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助餐服务更加规范,质量更有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以入选全国首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城市为契机,全面高质量打造24个示范性社区银发助餐点,并持续巩固试点建设成果,待条件成熟后向全市各区推广,惠及更多老年人。

    二、关于“打造文化养老示范社区”的建议

    满足老年人对美好晚年生活的向往,不仅要让老年人在物质层面上“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更要在精神层面上“老有所教”“老有所学”。为此,我们聚焦老年人更高层面的需求,不断创新文化养老新模式。一是建设施。持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并明确将“教育培训”“老年大学”等纳入三级及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必选服务项目。目前,全市已建成三级及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51个,就近就便常态化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的健康养生讲座、疾病预防宣教、人际交往沙龙等服务。二是促服务。文化养老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是老年人共享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2021年,我们专门印发《关于落实万名老人免费学用智能手机专项行动任务方案》,并在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志愿服务项目中新增“免费学用智能手机”,通过“送学上门”的方式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智能手机辅导服务,并累计完成智能手机志愿服务培训4.6万余人次,赢得了老年人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常关爱。弘扬敬老孝老家风,督促老人子女“常回家看看”,履行“健康关心”“精神慰藉”的法定义务。专门出台《关于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的意见》,与重点空巢独居老人签订“四方协议”,对高龄、空巢独居老人每周至少上门或电话联系2次,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每天至少上门或电话联系1次。全市12条养老服务热线24小时在线,为全市老年人,特别是空巢独居和农村留守等特殊老年人提供精神关爱服务。

    三、关于“推动我市医养融合新模式”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推动医疗资源和养老服务有效衔接,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做优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一是健康管理服务扩面。2020年市卫健委制定《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2021年,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70%以上。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健康体检、疾病筛查、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老年居民建立健康档案。2021年为近90万名60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为74万余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二是医保待遇结算提标。结合绝大部分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现状,市医保局持续加大医保待遇倾斜力度。一方面支持符合条件依赖长期医疗护理的人员,就近就便设立家庭病床,并参照同级医疗机构调整自付比例,即取消原家庭病床300元起付标准,将个人自付比例由5%调为参照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政策执行,即在职和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在二级医疗机构分别为5%和3%,在一级分别为3%和2%;另一方面提高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将家庭病床的支付限额由原先每季1500元,提高至每季4050元,有效减轻了老年群体居家养老就医负担。实施以来,家庭病床政策的完善取得了积极效果,家庭病床享受人次和基金支付比例大幅提升。2021年家庭病床享受人次为16698人次,基金支付234.67万元。三是失能保险制度建立。2021年2月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宁政发〔2021〕10号),2021年7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并将重度失能老年人纳入保险范围,切实减轻了失能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目前享受失能保险服务待遇3万余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民政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