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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20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两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29 11:13 来源:市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许耀华等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两新”工作的提案收悉。我部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两新”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特别是“要加强联络,延伸工作手臂,加强对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的团结引导,把千千万万文艺从业者、爱好者凝聚起来,不断增强组织吸引力”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艺两新”工作,在2015年出台的《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5〕30号)中,就明确把“民间文化人才纳入文化人才建设总体规划”,在项目申请、作品评选、荣誉申报、人才奖励、人才培养等方面同等对待,并对促进网络文艺创作提出了目标要求。市委宣传部为落实相关要求,出台了《关于加快文艺精品创作高地建设 推动南京文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对新文艺群体引导服务。2018年9月市委宣传部又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文艺群体引导和服务的意见》,对加强新文艺群体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在市文联成立了新文艺群体工作委员会、新文艺群体联合会,为发挥“文艺两新”作用搭建了平台;出台了《南京市文化艺术新文艺群体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在 “文艺两新”人员中开展了职称评审;组织开展了 “文艺两新”工作调研,摸清了“文艺两新”工作的现状;不断加强对“文艺两新”思想政治引领为主线的教育培训、创作采风,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激发了“文艺两新”的活力。在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文艺两新”已成为全市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全市文化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调研也发现,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对“文艺两新”行业建设主导作用还不够强、有效覆盖面还不够广、相关扶持政策及保障还不够有力等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委员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对“文艺两新”的引导服务,充分发挥新文艺群体联合会的作用,探索建立“文艺两新”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文艺两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广泛开展调研活动,深入了解“文艺两新”所思所需,不断改进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升“文艺两新”组织引导能力、治理能力、吸纳能力、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激发“文艺两新”的活力。

    二是推动完善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拓宽申报渠道,规范职称评审考核程序,科学界定评价标准体系,完善监督反馈机制,适时做好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的宣传,扩大知晓面和影响力,力求让有需求、有愿望、自身又具备相应条件的新文艺群体都有机会参加职称评审。

    三是进一步强化“文艺两新”思想政治引领和教育培训、志愿服务、文艺展演、创作采风活动。充分发挥南京艺术基金、文化消费补贴等资金扶持作用,引导新文艺群体参与到全市重大主题文艺创作、主题文艺宣传活动中,用情用心讲好中国故事、南京故事。

    四是把“文艺两新”纳入全市各类人才培养政策平台,根据文艺人才的特点,探索创新新文艺人才评价体系,对文化人才在薪酬、引进载体等方面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进一步引进扶持文化人才。继续完善人才安居政策,加大政策执行和监督力度,为人才提供个性化精准购房服务。

    五是完善高层次人才收入激励机制,探索体制内外文艺人才流动办法,按照《南京市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宁人社〔2015〕120号、宁财教〔2015〕623号)要求,加大对引入高层次人才分配倾斜力度,不断提高高层次人才收入水平。

    六是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补贴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宁财社〔2021〕370号),对经培训并在我市参加评价认定,取得当年政府补贴培训目录清单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符合条件的新文艺群体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继续促进新文艺群体职业技能提升,深入走访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济机构以及文化创业(意)园,广泛宣传政府补贴培训政策,帮助新文艺群体从业人员知晓政策、享受政策、用好政策,通过职业培训为自身发展赋能,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有机融合。

    七是为新文艺群体创业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多证合一、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等一系列登记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审批服务效能。深化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推进市场主体登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迁移登记流程,推行市场主体迁入登记和变更登记合并办理,推广市场主体迁移登记网办。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在全市42所高校和16个园区开通绿色通道,免除反担保。

    八是落实创业激励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零成本”大学生创业专用场地保障,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提供30平方米免费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的场租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基本运营综合补贴。遴选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10-50万元项目资助。对发展前景好的再给予最高300万元接力投资,初创项目5年内获得风险投资的,可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配套支持。

    九是促进产才融合发展。进一步落实《南京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人才类)管理使用办法》,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文化人才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对文化名家名人,文化人才团队、文化人才来宁创办工作室、创办企业等扶持资助,同时对文化人才承担的重大项目、重点课题等采用直接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资助,新文艺工作者可按要求进行申报,将对其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优先立项扶持。同时,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投入力度,对企业孵化成果转化等环节出台了针对性政策,“文艺两新”群体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支持。

    十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照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首批改革事项清单,结合《南京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改革任务清单,深化“一照多址”改革、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改革、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等登记改革。重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保护专项行动,加强重大赛事和重要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大力培养一批既懂专业知识又懂法律的专门人才,进一步推进我市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提升知识产权监管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文艺两新”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对“文艺两新”工作进一步加以研究、推进和总结,增强服务实效,扩大有效覆盖,最大限度地凝聚体制内外的文艺工作者,为推动南京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