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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俊苗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混泥土工程车噪音扰民的监管建议”提案收悉,我局对提案的建议非常重视,会同市城管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专题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京市认真对照相关法规标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基本实现全市声环境质量的总体稳定,据统计,2021年全市28个功能区噪声达标率95.5%,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均值约52.7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均值约66.8分贝,声环境质量总体位居全国主要城市前列。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力度持续扩大,噪声信访投诉总量居高不下,2020年全市噪声类信访投诉占生态环境信访投诉总量超70%。为此,市委、市政府将交通、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连续列入2020、2021年度十大民生实事项目,积极通过推动新能源车辆替代、加强差别化工地管理、加大工程车白天运输等方式推动施工、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化解噪声扰民矛盾,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同时,还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降低环境信访投诉总量等要求列入了年度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和各板块、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书,通过压力传导、任务细化,进一步压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2021年,南京市“12369”热线受理噪声类环境污染投诉量较2020年下降超50%。
一、现行的相关管理政策
(一)关于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根据2022年1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关于优化南京市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政策的通告》,绕城公路—栖霞大道—幕府东路—幕府西路—滨江花园高架—郑和路—扬子江大道—河西大街—凤台南路—绕城公路属于主要货运通道,允许本市籍中型(含)以上货车除早晚高峰(7:00—9:00、17:00—19:00)外通行、本市籍轻型(含)以下货车全天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
(二)关于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根据《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宁政发﹝2014﹞34号),扬子江大道、河西大街均属于交通干线,其两侧属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白天为70分贝、夜间为55分贝,夜间突发噪声限值为70分贝。
(三)关于渣土运输管理。《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市实行渣土运输限时和禁区管理。7∶00—22∶00,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主城区以及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区、溧水区城镇中心区域道路,禁止渣土车辆运输。扬子江大道、江山大街、幕府东路、幕府西路、栖霞大道按照指定时间行驶。”
二、已采取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推动工程车辆白天运输。积极推动噪声敏感区域工程车辆白天运输。截至目前,部分工地已允许混凝土搅拌车白天通行,南京地铁七号线省第二中医院站等超150处工地获准开展渣土白天运输试点,另有超250处工地获准夜间渣土运输时间提前至20:00,错峰工程车辆夜间集中出行,降低噪声污染和安全隐患。
(二)优化工程车辆运输线路。市公安交管局会同市城管局、建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引导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车辆走城市货运通道,尽量避让居民小区等噪声敏感区域;对河西大街每天通行的3000多辆大型工程车辆分流约50%,从青奥轴线隧道通行,同时将部分工地渣土通过江心洲长江大桥外运,有效减少了上述区域沿线工程车辆噪声扰民。
(三)严格工程运输车辆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现有3300多辆混凝土搅拌车、近1万辆渣土运输车进行严格管理,一方面督促相关企业定期组织司机开展环保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控制车速、减少鸣笛,严格按照规定路线及时段开展运输,另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查处,严查违法违规工程车辆。
(四)探索推广新能源工程车。成功入选国家工信部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综合应用试点城市,将新能源换电重型卡车作为南京市换电模式推广重点列入申报方案。市公安交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赴深圳、广州、郑州调研,推进新能源工程车选型,为全市推广做好准备。市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于2021年6-9月对新能源换电工程车辆进行了每天6小时不间断、满负载测试,通过对比测试,不仅提升了相关企业的接受度,而且推动了制造企业对产品进一步更新迭代。
(五)推进渣土运输源头减量。出台《建筑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应用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并在南部新城国际路、红花路、机场大道等内部市政道路持续推进使用建筑渣土综合应用试点,为后续工程渣土和泥浆综合利用提供技术保障,同时在河西南等新城区积极通过竖向标高规划等方式,实现内部调运、处置、平衡新城区域渣土,减少渣土等建筑垃圾外运量。
(六)强化夜间施工审批监管。全面落实《关于强化夜间施工精细监管切实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通过严控夜间施工时限和审批总量、严肃约谈集中投诉工地、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夜施等措施,积极化解施工扰民问题。2021年以来,我市已约谈投诉集中建设工地148家次,查处违法夜间施工1056起,有效遏制了违规夜间施工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您们就如何做好我市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等工程车辆噪声扰民监管工作,提出了“成立联合协作小组、论证调整替代路线、推广电动混凝土车和电动渣土车、严控新设工程车公司数量与采购车辆种类”等4条具体建议,我们非常赞同。后期,全市将针对大型工程车辆噪声扰民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并将您们的建议体现到具体工作之中。
(一)出台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全面落实2022年6月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针对群众关注的噪声污染问题,研究制定南京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厘清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噪声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各类噪声污染防治举措,推动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积极化解噪声扰民矛盾。
(二)加强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对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结合南京市基础现状和城市发展规划,依法依规推进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调整,按照五大类声环境功能区开展声环境质量评价和管理由属地政府按照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和噪声投诉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积极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
(三)强化跨部门(单位)协作联动。发挥城市治理委员会作用,加强政府部门、专家、市民代表等沟通协调,共商共议大型工程车辆噪声污染防治方案,推动化解问题矛盾。公安交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属地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加强监管联动,严管大型工程车辆审核准入、严查相关车辆的违法违规营运,运用法律、行政、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联合防治相关噪声污染。
(四)综合防治大型工程车辆噪声。行业主管、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相关企业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驾驶员的环保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控制车速、减少鸣笛,并通过加装智能定位等方式督促车辆按规定路线及时段开展运输;在具备条件的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通过推进渣土源头减量、推动渣土水运、优化拓展运输线路等方式,推动开展渣土白天运输,探索实施混凝土搅拌车等施工车辆白天通行保障措施,减少夜间施工带来的噪声扰民;因地制宜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车流量、车速、车型等,进一步优化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等工程车辆运输线路,尽量避让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减少车辆噪声扰民;加强道路(桥梁)巡查、管养,减少因路面破损造成的交通噪声扰民。
(五)引导推动新能源车辆替代。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拟通过放宽路权、选取示范工程、设置专用弃土场、运营许可证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等政策引导,推动实现公共领域和工程机械领域的新能源化,并对换电车辆及换电站建设运营给予一定补助;探索引入区块链技术打造换电安全监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同城通换的换电运营模式,形成“南京经验”在全国普及。
感谢你们对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