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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35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深化人才多元化安居建设,提升南京市引才留才氛围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28 15:37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武光等18位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人才多元化安居建设,提升南京市引才留才氛围的建议”提案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人才安居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人才安居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将南京打造成更具人才吸引力、竞争力和创新创业活力的城市,满足不同类型人才安居住房需求,更好吸引优秀人才在我市创业、创新,“十三五”期间,我市加大人才房建设力度,相继出台《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南京市人才安居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我市人才安居住房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投资相结合、建设规模与安居需求相匹配、建设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人才的安居方式共有5种: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适用对象涵盖A—F六类人才。2021年1月,我市对人才购房政策进行修订,出台了《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从政策覆盖面、房源筹集范围、人才优先路径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开辟“人才优先摇号、选房”的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开具《人才购房证明》累计超3万份。“十三五”期间,我市筹集包括人才公寓在内的各类人才住房438.48万平方米,合计45615套,有效缓解了人才的居住问题。

除实物供应外,从2016年起,我市为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体系建设,优化人才住房保障水平,推出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租房补贴”)政策,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公租房货币化保障范围,按照博士、硕士、本科(技师)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补贴,降低其生活成本,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宁就业创业。2018年起,作为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重要内容,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再次完善,进一步扩大政策范围,降低申报门槛:补贴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技能人才由技师放宽到高级工及以上,博士标准提升至每月2000元。截至今年1季度,我市已累计为23.5万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23.9亿元,有效减轻了高校毕业生在宁稳定就业和初次创业的生活压力。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享受土地、财税、金融、民用水电气价格、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行认定制,通过认定的项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落实相关税收优惠、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纳入资金补助和金融支持申请范围等。“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筹集交通便利、小户型(70平方米以下)、低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促进解决本科学历基础性人才、产业技能型人才与社会服务型等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的租住困难。

目前,江北新区已在中央商务区、研创园、生物医药谷等产业集中区域布局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约6000套(间)。

下一步,我局将与各区、市发改委、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一道加快推进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鼓励支持企业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和房屋,新建或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调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激发企业社会责任感和促民生积极性,将引才留才建设工作与老工业基地低效资源盘活有机融合。在人才补贴发放方面,我局将积极配合人社局认真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南京人才安居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