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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16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并做好回收处置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29 14:4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单晓燕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并做好回收处置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环节的监管。新国标实施后,“超标电动自行车”历来是我局整治工作的重点,我局于2020年9月成立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专班,将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作为整治重点,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规范市场,紧抓整治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我局持续开展生产、销售、维修、电商平台整治,强化产品抽检和投诉举报处理,对全市1497家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了高频次检查,实现了全覆盖。2020年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监督抽查110批次,不合格15批次,合格率86.4%;2021年抽查85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90.6%。2021年全市12315热线平台共接收涉及电动车的诉求937件,同比下降19.71%,其中投诉887件,同比下降19%,举报50件,同比下降30.56%。

二、突出重点,严查改装

我局以消除隐患为导向,守住安全为底线,将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作为查处重点。截至2022年3月底,全系统共办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案件380余件,罚没款400余万元,公开曝光了4批共27件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典型案例,联合江苏零距离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为主题,连续跟踪报道了20多期,起到了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同时,为进一步打击上牌后再加装、改装的违法行为,我局先后八次和市公安交管局召开联合检查协调会,将该局提供的新车上牌点作为整治重点,实施高频次执法检查,并向其通报了61家立案查处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取消其上牌资质。

三、聚焦源头,约束厂家

为落实源头管控,我局主动将整治方向由经营门店转向总经销仓库。2021年9月14日,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总经销仓库7个,经营门店87家,查封、扣押涉嫌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3600余辆,用于加装、改装的鞍座、电池盒等配件462箱,安排对查扣的车辆检测119批,不合格89批,立案52件。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及中轻联认证中心通报检查情况,两中心共暂停11家企业9个品牌50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此规模的暂停证书全国尚属首次,真正做到了监管、执法、检验与认证的有效结合。2022年6月23日,我局再次联合市公安局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26家,查封、扣押涉嫌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68辆,立案12件,涉嫌违法经营主体明显减少。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2021年11月,我局召开了爱玛、小牛、小刀、雅迪、台铃等10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部分南京区域总经销商的行政约谈会,集体观看联合执法检查视频,通报整治情况,签订倡议书和承诺书。同时,我局约谈了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要求其加强行业规范,强化供应商对其销售渠道、销售店面管控,严格把关进入南京市场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整治和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消费者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购置“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改装的行为,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电动自行车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