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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37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构建我市“碳中和”智慧园区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29 11:06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张涛、于辉、王向军、张永勤、张有富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我市“碳中和”智慧园区的提案收悉。我委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我市积极探索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之路,统筹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通过强化低碳基础能力建设,推进产业、能源等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完善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倡导绿色低碳理念等举措,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稳步下降。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制定低碳发展“路线图”。与东南大学联合率先成立国内首个碳中和战略发展研究院,依托长三角“碳研院”,深入开展我市“双碳”目标及实施路径研究。出台《南京市“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绿色低碳循环新业态,优化绿色制造体系,发展绿色园区;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能源监控中心、资源交换中心和环境监测网络,打造绿色智慧园区。制定《南京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南京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以项目化、清单化、指标化为基本要求推动任务落实,提出在江北新区打造碳中和示范区。印发《南京市全力打造五千亿级智能电网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提出加快智能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为全市低碳发展筑牢坚实的硬件基础。

(二)打造低碳园区“试验田”。正在组织开展南部新城中芬低碳生态试点示范区、江心洲中新生态科技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江北新区低碳生态示范区等低碳示范区建设,推动江北国际健康城人才公寓社区服务中心等一批“近零碳”建筑示范,通过低碳城市建设和试点示范引领,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

(三)推动光伏利用“新突破”。积极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重点推动溧水、六合、鼓楼等试点区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 30%,确保2023年底前达到国家对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要求。深入挖掘集中式光伏项目发展潜力,推动华润溧水和凤渔光互补和大唐龙潭60MW农光互补(已纳入省2021年度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年内开工,推动六合程桥100MW农光互补、马鞍120MW渔(农)光互补两个集中式光伏项目纳入省2022年度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第一批名单,六合竹镇501.8 MW农光、林光、渔光互补项目纳入第二批名单。截至2022年6月,全市光伏装机总容量78.2万千瓦、同比增长16.6%。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顶层制度设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在出台全市双碳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加快构建“1+3+12+N”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指导开发区(园区)制定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及保障政策措施,确保我市如期实现“双碳”目标。

(二)突出示范引领。以申报国家和省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为契机,组织选择一批绿色发展基础好、产业体系优势足、低碳达峰意愿强、经济实力有保障的开发区(园区),创建国家、省级净(近)零排放和碳中和先行示范试点。

(三)打造智能电网示范区。推动重点园区开展区域微电网建设,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采用虚拟电厂管理、能源就近集约梯级利用、传统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互补运行等方式,实现多种能源协同优化和系统效率提升。支持构建新能源发电、冷热泵、储能、配电网、智能调控等多技术融合的工业园区级综合能源服务系统,鼓励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源网储+钢铁/化工/建材”“源网储+大数据中心+5G”“变电站+冷热泵+风光储”“余热余压等能源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等能源一体化综合利用工程。加快实施智改数转升级工程,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推动企业能源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生产过程的物质流、能量流协同优化。

(四)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资金,支持园区、企业加强碳排放综合管理,开展低碳技术、装备的改造升级。实施重点关键节能低碳技术集中示范应用和现有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支持减污降碳协同、CCUS示范等项目申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南京碳中和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