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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标双碳目标,加速推动我市双碳工作总体方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一)系统谋划,加快完善顶层设计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双碳组织领导。成立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按照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成立科研平台,提供政策研究保障。与东南大学联合率先成立国内首个以“碳中和”命名的战略发展研究院,深入开展我市双碳目标及实施路径研究。成立低碳城市研究院,打造南京高水平科技协同创新平台。联合南京大学围绕共建“双碳”创新发展集聚区,成立碳中和碳研院,为我市碳中和战略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保障。三是出台系列文件,完善绿色发展机制。牵头起草并出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努力构建“1+3+12+N”低碳发展政策体系。
(二)突出创新,提升低碳技术供给能力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制定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依托在宁高校院所、新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培育低碳创新主体,加强碳捕集、清洁地热能智能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研究起草《南京市低碳重大技术攻关方案》,以科创平台为载体,聚焦双碳领域的政策、技术、产品等开展研究,为南京绿色转型提供解决方案。二是强化落地支撑。根据2022年市委1号文件精神,出台《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的实施细则》,为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提供有力支撑。积极对接国家、省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争取省级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支持,目前省科技厅下达的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中,我市共立项12项,总经费达1.14亿元。三是有效技术供给。紧扣“2021年度、2022年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聚焦CCUS、特钢、光伏技术、氢能和储能技术等行业领域,组织企业、新研机构参与省双碳科技创新专项。积极组织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实施“燃煤电站超大规模碳捕集利用及封存技术研发与重大科技示范”、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实施“苏北地区二十万吨级CCUS重大科技示范工程”等省级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项目。四是聚力平台打造。2021年12月6日,市政府与华能集团签署了《关于共建中国能谷的战略合作协议》,在麒麟科创园打造“中国能谷”项目。积极推进低碳城市研究院的建设工作,依托南京市区位优势与人才优势,充分发挥华能集团的产业优势与研发优势,打造涵盖能源全产业链的产学研高地。
(三)持续发力,助推高碳企业减排
一是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十三五”期间累计退出钢铁产能(轧钢)200万吨,淘汰水泥落后产能572万吨,化解船舶产能140万载重吨;深入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关闭退出化工企业56家;推动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2021年重点产业链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新型电力(智能电网)装备入选首批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数量全省第一。二是绿色发展重点行业。启动编制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及5G、数据中心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计划,目前均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发布市“十三五”节能环保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推动重点行业、高耗能企业及存量“两高”项目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三是转型升级重点企业。围绕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转型升级及绿色低碳工艺革新,深挖企业节能降碳潜力,编制《“两钢四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方案》,明确“两钢四化”重点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十四五”期间转移转型目标任务和时间表,推动“两钢四化”重点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四)积极参与,探索碳排放权交易
一是组织开展碳排放评估。按照《江苏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填报2021年度碳强度下降率核算基础数据的函》要求,完成南京市2021年度碳强度下降率考核自评;协助市双碳办开展南京市2021年度碳达峰水平专项考核,指导各板块组织开展自评估。二是加强重点单位管理。协助做好2022年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工作,形成市2021年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单。组织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参加国家、省碳排放核算培训,编制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协助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第三方核查,督促涉碳交易企业完成2019、2020年碳排放信息公开。三是推动碳普惠体系建设。组织编写关于南京市深化推进碳普惠工作的报告,谋划推动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编制南京市碳普惠体系建设研究项目(一期)建设书,会同市发改委、碳研院共同争取列入能源基金会支持课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完善双碳顶层设计。继续深入全市双碳目标及实施路径研究,根据国家和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立足南京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基础条件,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加快组织编制我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各部门和板块加快制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行动方案或保障措施,全面构建“1+3+12+N”低碳发展政策体系。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在市双碳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与监督职能。科学合理分解省下达我市的碳减排目标任务至各板块,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市和区(开发区)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落实行动计划中所涉及的任务与政策措施。三是完善监察工作制度。根据省统一部署,完善碳达峰水平考核,建立跟踪评估机制与责任追究制度。将“两高”项目管理工作列入重点督察事项,通过考核、约谈、通报、问责等保障制度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在全市各部门、各区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实现南京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突出科技赋能。一是大力培育创新主体。加大对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扶持力度,加快建设扬子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并推动中心联合高校、新兴研发机构、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加强碳捕集、清洁地热能智能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培育低碳创新主体。组建一批节能减碳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扬子石化、南化等脱碳技术领先的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二是全力突破关键技术。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支持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鼓励本地企业“首套首用”,组织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重点支持智能电网及储能技术攻关、扬子石化碳捕集、金陵石化二氧化碳尾气回收利用等碳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加快开发关键新能源,重点支持扬子石化生物柴油、金陵石化氢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南钢特殊钢技术研究,为下游减碳提供支持。聚力突破换电核心技术,加快推进换电设施建设,强化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新能源汽车换电产业生态体系。三是壮大绿色新兴产业。以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智能电网、集成电路等产业为基础,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龙头企业创建国家和省绿色工厂,示范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积极申报绿色制造、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等,精准引领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绿色服务等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探索碳权交易。一是构建碳交易基础支撑。探索组建碳排放交易专业机构,全面开展和监管全市碳排放交易工作,建立多方面、多层次、可持续的能力建设长效机制,提升各级政府部门、重点排放单位、第三方核查机构的业务能力,培育碳交易咨询、碳资产管理、碳金融服务等碳交易配套服务机构,推动碳市场服务业健康发展。二是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监管。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案、报告与核查指南,围绕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八大行业,指导督促重点排放单位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协助省生态环境厅做好第三方核查,并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严查数据造假行为。三是有序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按照国家部署,组织电力等八大行业重点企业有序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指导督促涉碳交易重点排放单位按时足额完成履约。组织企业申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项目,推动开展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工作,引导非纳入全国碳市场的排放企业开展自愿减排。鼓励重点排放单位与第三方专业公司开展合作,加强碳资产管理。
感谢您对我市双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